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07号
2016年3月4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办理宝塔河粮食储备库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1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办理宝塔河粮食储备库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为宝塔河粮食储备库董家冲中转站搬迁新选址项目。根据局业务会议纪要(2014)040号研究意见,我局于2014年11月25日办理了该地块批次用地《规划设计要求》,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该地块批次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办理该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仓储用地性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宜昌新区批次用地的函
为推进宜昌新区开发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对伍家岗柏临河片区约83.99公顷土地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拟申请批次用地位于伍家岗区柏临河以东灵宝村境内,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及商业用地。经核实,本次申请批次用地有约143.55亩用地位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外。
经会议研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用地现状,按照有序开发、分期实施的原则,同意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边界及用地性质先行办理东山四路以南部分地块约863.13亩批次用地手续。
三、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下达宜昌新区点军片区部分土地的《规划设计要求》
2016年2月26日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提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6]4号)和宜昌新区建设用地需求,为完善宜昌新区点军片区配套建设,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在点军片区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根据片区控规均为中小学、医疗卫生、通信、环卫、消防、供燃气、供水、供电等公建用地)面积94.4003公顷(合1416.00亩),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总规和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和性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卷桥河片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地块方案审查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发的卷桥河片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地块位于卷桥河片区,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本次设计方案按照[2015]040号局业务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方案的地下车库停车位长度为5.5米,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五、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郭华)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用地范围内,东侧为城市主干道东山大道,西南侧与现状外科大楼相连,方案设计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3700平方米,地上22层,地下5层(地下3-5层为停车场),裙房9层,综合楼与现状外科大楼之间为多功能厅。为辅助解决本项目停车问题,方案在现状外科楼与现状门诊大楼之间设置了1座3层地下停车库,地上部分为院区中心花园。
根据2014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2015年12月4日局业务会纪要([2015]042号),市发改委对本项目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4]94号)等相关文件,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单体方案,在建设工程许可证审查中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优化利华路道路设计;二是优化项目临利华路开口设置;三是方案建设规模应控制在发改委批复的指标之内。
六、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申请营运调度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根据2016年1月8日局业务会纪要([2016]001号)、市发改委对本项目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5]277号)等相关文件,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方案建设规模应控制在发改委批复的指标之内。
七、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金龙景苑二期变更
合益村村民安置房金龙景苑二期方案已于2013年12月批复同意。由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于2015年5月正式执行,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原方案中A栋、B栋、C栋、D1-D4栋等高层住宅核心筒设计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因此设计单位对高层住宅核心筒进行了局部修改。修改后,小区总体布局不变。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进行补充咨询,修改方案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现该村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八、一体医疗(宜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肿瘤医院施工图审查
肿瘤医院方案已批复,现该公司报送施工图审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施工图,较方案设计,增加了锅炉房(含垃圾房)、液氧站、三处门房和消防水泵房,增加了前述设施后,总平面作出了一定修改,内部道路、地面停车位和绿地布置即相应改变。规划报建咨询机构对肿瘤医院施工图进行了核实,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收回原核发的建筑工程定位图,依据施工图重新核发建筑工程定位图;二是由伍家岗分局按施工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尚玲珑规划变更
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清江·尚玲珑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项目场地实际情况,综合景观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对原批复总平面进行了一定修改:一是小区各出入口增加门房共4处;二是取消水景、铺装广场,增加泳池、观景平台、球场和绿地;三是小区道路宽度由5.5米、4.5米分别修改为6米、5米,北侧增加人行通道,东侧增加消防车道;四是1#配电房向东北方向移动以避让拟建小区道路。现该公司申请办理规划变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修改方案,应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变更。
十、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月亮湾规划变更
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清江·月亮湾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项目场地实际情况,综合景观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对原批复总平面进行了一定修改:一是取消水景,增加泳池、球场、景观廊架、硬质铺装,调整消防回车场(球场)位置;二是调整原设计配电房位置,增加1处配电房;三是增加出入口门房2处;四是调整景观道路,增加消防车道;五是增加人防出入口6处。现该公司申请办理规划变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修改方案,应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变更。
十一、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新华广场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已办理规划许可证,在建中,现建设单位申请局部变更,主要包括将原5层裙房改为7层、商业部分也有局部改变,调整后较原方案建筑密度增加2.3%,绿地率减少2.7%。停车位减少了27个,较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超2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华广场方案变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二、湖北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城中半岛B地块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柏临河路与江河路交汇处,经2014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A地块按规划审批在建中,B地块方案未批,现建设单位申请对B地块方案按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主要对住宅部分进行户型调整,减少一栋高层住宅。调整后方案经咨询中心论证,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城中半岛B地块方案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三、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点军分公司电力抢修服务站核发选址
该地块位于点军区紫阳村,拟用地面积8070.74平方米,我局已对点军区政府核发过批次用地规划设计要求。现该公司申请核发该地块选址意见书。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区发改局批文,省政府批次用地批件。地块北侧局部在国土批次用地范围中减少一块不规则地块492.74平方米。国土部门的依据是减少部分与土地利用规划不符,不是建设用地,若要调整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
经会议研究,为保障地块完整性,此次换发该地块选址仍按原批次用地选址范围核发。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方案设计时应考虑该地块分期实施方案。
十四、宜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A1-A3、A5、B1-B7变配电房变更
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宜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点军碧桂园项目原配电房进行方案变更,新增加了A5#变配电房,其余除A2#变配电房面积没有发生变化之外,其余变配电房面积均有增加。原变配电房总面积1146.55平方米,变更后为1484.18平方米,比原来增加337.63平方米。调整后,公共停车位减少12个。经初步核算,变更后方案总停车位、容积率等指标仍满足原选址要求。
经会议研究,变配电房调整方案须经咨询核对,满足各项技术规定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予以变更。
十五、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来函征求雷家冲110kV变电站选址及配套线路路由的意见
为解决宜昌中建之星及周边片区用电,宜昌供电公司拟在旭棉东路西侧建设110kV雷家冲变电站,由220kV车站变和110kV洋坝变提供电源。配套线路一路为从220kV车站变出线,沿桔乡路、东站路、共谊一路敷设至新建变电站;另一路为从110kV洋坝变出线,沿柏临路等道路至新建变电站。线路均为电缆敷设。
经会议研究,要求变电站站址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致,配套线路路由原则同意。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夜明珠路改造工程选址意见书
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2015年5月我局为夜明珠路(东山大道—宜秭路)改造工程先行核发了拆迁范围图,现该项目初步设计已获市发改委批复,市城投公司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求索广场的方案审查
求索广场原方案已在2015年3月第一次市规委会上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方案后,另行研究”。现城投公司对方案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申请办理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要求报新区推进办审议后,根据新区推进办意见办理。
十八、宜昌市市政环卫处申请办理沈家店路垃圾转运站方案变更
2014年12月我局为市市政环卫处核发了沈家店路垃圾转运站的方案审查通知书,原则同意其设计方案。现由于工艺需要,申请将原转运车间的开四扇门变更为开两扇门,其他设计均不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杜春华、张江、刘君怡、覃远琳、杜宪、赵建军、王范荣、高周洲、丁革强、姚旺、郭华、蔡梦雪、李长进、李源、熊炎、杨瑞。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分局李源、熊炎,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