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01号
日期:2016-01-27 15:3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年1月8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申请花艳粮食储备库新库用地规划选址等1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申请花艳粮食储备库新库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位于东站片区花艳路6号,隶属宜昌市粮食局,现状粮库宗地面积21142.3平方米,折合31.71亩,土地使用类型为仓储用地。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解决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开发等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2015]19号),向我局申请搬迁还建新库规划选址。新粮库拟选址位于伍家工业园内(花艳冲水库以南)东站路与桔乡路交汇处,根据《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场地竖向设计标高为118米,水库坝顶标高为120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规划选址,要求就项目选址征求粮食主管部门及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后再办理选址手续。
二、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宜张高速公路配地项目选址的函
根据《关于宜张宜岳高速公路宜昌段项目配地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123号)、《关于研究加快推进紫云铁路公司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2015]5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宜昌新区推进办来函要求我局就宜张高速公路配地项目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该地块规划选址,申请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经核实,拟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鉴于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要求在周边区域性质相符地块另行选址;二是商业服务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不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申请建设用地的请示
市中心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发改委于2014年3月对该项目下达立项批复(宜发改审批[2014]94号)。因项目建设需占用三峡大学西校区土地4259.55平方米,地上现状有四栋住宅楼,目前伍家岗区征收办正在对其征收拆迁。现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来函申请将该地块划拨给市中心人民医院作为医疗用地使用。经核实,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申请划拨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性质与本次申请相符。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划拨给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成兴建材有限公司、宜昌九坤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异地置换的请示
因城投公司建设的西陵二路快速路道路分别占用宜昌市成兴建材有限公司2133.59平方米用地、宜昌九坤置业有限公司15212.6平方米用地,现西陵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拟对两公司被占用土地进行异地置换,共计置换面积26.02亩。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建议由市国土部门对上述占用的26.02亩土地进行收储;二是如果九坤置业地块异地置换,建议市城投公司在城区存量用地中进行异地置换;三是成兴公司地块较小,对项目建设影响不大,建议在其二期建设用地申报的规划方案中,保证其建设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解决项目用地被占的问题。
五、关于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项目规划选址问题
根据2015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第四项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规划及建筑方案的会议纪要([2015]3号)、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58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营运调度中心项目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5]277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宜昌伍家划拨[2015]01号)等相关文件,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项目名称为营运调度中心、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向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点军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一年
点军汽车客运站《选址意见书》2015年6月16日到期,建设单位为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该单位经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同意,更名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且作为点军汽车客运站项目业主,全权负责该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现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选址意见书延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延期至2016年6月16日。
七、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武警支队反恐训练基地建设规模、选址及供地相关问题的函
武警宜昌支队提出在伍家岗或点军区交通便捷位置划拨200亩土地新建宜昌反恐训练基地,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来函提出对反恐训练基地建设规模、选址及供地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经现场踏勘,初步选定位于双溪村翻坝高速南侧一地块。该拟选地块位于总体规划建设区范围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武警支队反恐训练基地初步选址,回复新区推进办征求国土部门意见。
八、宜昌市国艺会馆京剧传播中心申请宜昌国粹民俗艺术学校(挂牌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选址
宜昌市国艺会馆京剧传播中心拟申请在点军区牛扎坪村二组选址建设宜昌国粹民俗艺术学校,用地面积约10亩。
经现场踏勘,拟选地块位于三峡旅游新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为非建设用地。经会议研究,建议另行选址。
九、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沙河村村民委员会在宜秭公路旁村民安置基地用地内无证建设钢架机修仓库,违法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为1516平方米,工程进度为主体钢架已完成,未盖顶。
现沙河村委会作出书面承诺,西陵区窑湾乡政府签署意见请我局予以支持。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区城管局意见。明确其性质为临时机修仓库,层数为一层。其结构、消防等安全应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兴山县水利局申请办理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湖北省住建厅委托我局办理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的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选址位于兴山县榛子乡石柱村、高岚河流域的上游,距榛子乡8km,水库坝址选址河道高程985m处,由大坝、输水隧洞和输水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该项目已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十一、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34号)精神,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三峡专用公路与桔颂路交叉口附近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占地约76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生态停车场,做好场地复绿工作。
十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铁塔公司申请办理4个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分别位于:沙河片区鸡公岭山体上、东山大道王家河段山体、点军区江南大道卷桥河段、点军区五龙村一组附近山体上。
经会议研究,要求沙河片区的暂缓办理,另外3个原则同意,需进一步征求土地权属等相关单位的意见。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南站支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点军区路网,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南站支路工程,该道路中心线长约1269米,红线宽度20米。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四、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来函征求王家河油库改扩建方案的意见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来函提出王家河油库建库时间长,设备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现有库容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急需进行扩容。其初步制定了改造方案,包括重新布局大型内浮顶油罐,重新布局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油污水处理装置,废除现有覆土罐,并预留荆宜长输管道站场。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油库目前已处于城市中心区,油库周边环境较建库之初发生了巨大变化,属城中库,原址改扩建后难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建议近期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为主,保障油库安全运行;远期应考虑实施整库搬迁,我局将积极支持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做好新成品油库的选址工作。
十五、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至喜大桥西坝立交接线配套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至喜大桥西坝立交接线配套工程选址。该立交接线配套工程包括:新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起、止点与西坝路相交,全长974米,红线宽度为10.5米;新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临时接线,起点为西坝四路,止点为地面环线,全长159米,红线宽度为8米;改造现状和平路,起点为西坝四路,止点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红线宽8米;改造西坝四路,起点为西坝路,止点为规划和平路,全长306米;改造西坝路,起点为桥头路,止点为西坝五路,全长884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猇亭二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白洋加压泵房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白洋加压泵房项目包括加压泵房及门房,位于白洋工业园张家包。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
十七、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时售楼部方案
该临时售楼部拟建位置位于江南大道临近将军路交汇口处。地上2层,建筑面积939.7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32.9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临时售楼部方案。
十八、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弘洋·拉菲小镇三期部分楼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年,我局对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弘洋·拉菲小镇项目一期4-8#楼、一期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先期办理三期部分楼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陵区政府来函协调。
为支持项目建设,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期办理项目三期部分楼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刘君怡、张翼、杜春华、覃远琳、詹书生、杜宪、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杨瑞、赵建军、王范荣、李长进、蔡梦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市政科张翼、李长进、杨瑞,法规科韩郑,点军分局丁革强,西陵分局高周洲。
一、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申请花艳粮食储备库新库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位于东站片区花艳路6号,隶属宜昌市粮食局,现状粮库宗地面积21142.3平方米,折合31.71亩,土地使用类型为仓储用地。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解决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开发等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2015]19号),向我局申请搬迁还建新库规划选址。新粮库拟选址位于伍家工业园内(花艳冲水库以南)东站路与桔乡路交汇处,根据《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场地竖向设计标高为118米,水库坝顶标高为120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规划选址,要求就项目选址征求粮食主管部门及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后再办理选址手续。
二、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宜张高速公路配地项目选址的函
根据《关于宜张宜岳高速公路宜昌段项目配地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123号)、《关于研究加快推进紫云铁路公司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2015]5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宜昌新区推进办来函要求我局就宜张高速公路配地项目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该地块规划选址,申请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经核实,拟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鉴于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要求在周边区域性质相符地块另行选址;二是商业服务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不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申请建设用地的请示
市中心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发改委于2014年3月对该项目下达立项批复(宜发改审批[2014]94号)。因项目建设需占用三峡大学西校区土地4259.55平方米,地上现状有四栋住宅楼,目前伍家岗区征收办正在对其征收拆迁。现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来函申请将该地块划拨给市中心人民医院作为医疗用地使用。经核实,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申请划拨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性质与本次申请相符。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划拨给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成兴建材有限公司、宜昌九坤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异地置换的请示
因城投公司建设的西陵二路快速路道路分别占用宜昌市成兴建材有限公司2133.59平方米用地、宜昌九坤置业有限公司15212.6平方米用地,现西陵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拟对两公司被占用土地进行异地置换,共计置换面积26.02亩。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建议由市国土部门对上述占用的26.02亩土地进行收储;二是如果九坤置业地块异地置换,建议市城投公司在城区存量用地中进行异地置换;三是成兴公司地块较小,对项目建设影响不大,建议在其二期建设用地申报的规划方案中,保证其建设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解决项目用地被占的问题。
五、关于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项目规划选址问题
根据2015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第四项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规划及建筑方案的会议纪要([2015]3号)、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58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营运调度中心项目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5]277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宜昌伍家划拨[2015]01号)等相关文件,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项目名称为营运调度中心、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向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点军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一年
点军汽车客运站《选址意见书》2015年6月16日到期,建设单位为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该单位经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同意,更名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且作为点军汽车客运站项目业主,全权负责该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现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选址意见书延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延期至2016年6月16日。
七、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武警支队反恐训练基地建设规模、选址及供地相关问题的函
武警宜昌支队提出在伍家岗或点军区交通便捷位置划拨200亩土地新建宜昌反恐训练基地,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来函提出对反恐训练基地建设规模、选址及供地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经现场踏勘,初步选定位于双溪村翻坝高速南侧一地块。该拟选地块位于总体规划建设区范围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武警支队反恐训练基地初步选址,回复新区推进办征求国土部门意见。
八、宜昌市国艺会馆京剧传播中心申请宜昌国粹民俗艺术学校(挂牌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选址
宜昌市国艺会馆京剧传播中心拟申请在点军区牛扎坪村二组选址建设宜昌国粹民俗艺术学校,用地面积约10亩。
经现场踏勘,拟选地块位于三峡旅游新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为非建设用地。经会议研究,建议另行选址。
九、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沙河村村民委员会在宜秭公路旁村民安置基地用地内无证建设钢架机修仓库,违法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为1516平方米,工程进度为主体钢架已完成,未盖顶。
现沙河村委会作出书面承诺,西陵区窑湾乡政府签署意见请我局予以支持。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区城管局意见。明确其性质为临时机修仓库,层数为一层。其结构、消防等安全应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兴山县水利局申请办理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湖北省住建厅委托我局办理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的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选址位于兴山县榛子乡石柱村、高岚河流域的上游,距榛子乡8km,水库坝址选址河道高程985m处,由大坝、输水隧洞和输水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该项目已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十一、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34号)精神,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三峡专用公路与桔颂路交叉口附近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占地约76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生态停车场,做好场地复绿工作。
十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铁塔公司申请办理4个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分别位于:沙河片区鸡公岭山体上、东山大道王家河段山体、点军区江南大道卷桥河段、点军区五龙村一组附近山体上。
经会议研究,要求沙河片区的暂缓办理,另外3个原则同意,需进一步征求土地权属等相关单位的意见。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南站支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点军区路网,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南站支路工程,该道路中心线长约1269米,红线宽度20米。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四、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来函征求王家河油库改扩建方案的意见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来函提出王家河油库建库时间长,设备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现有库容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急需进行扩容。其初步制定了改造方案,包括重新布局大型内浮顶油罐,重新布局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油污水处理装置,废除现有覆土罐,并预留荆宜长输管道站场。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油库目前已处于城市中心区,油库周边环境较建库之初发生了巨大变化,属城中库,原址改扩建后难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建议近期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为主,保障油库安全运行;远期应考虑实施整库搬迁,我局将积极支持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做好新成品油库的选址工作。
十五、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至喜大桥西坝立交接线配套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至喜大桥西坝立交接线配套工程选址。该立交接线配套工程包括:新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起、止点与西坝路相交,全长974米,红线宽度为10.5米;新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临时接线,起点为西坝四路,止点为地面环线,全长159米,红线宽度为8米;改造现状和平路,起点为西坝四路,止点为西坝立交地面环线,红线宽8米;改造西坝四路,起点为西坝路,止点为规划和平路,全长306米;改造西坝路,起点为桥头路,止点为西坝五路,全长884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猇亭二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白洋加压泵房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白洋加压泵房项目包括加压泵房及门房,位于白洋工业园张家包。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
十七、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时售楼部方案
该临时售楼部拟建位置位于江南大道临近将军路交汇口处。地上2层,建筑面积939.7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32.9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临时售楼部方案。
十八、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弘洋·拉菲小镇三期部分楼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年,我局对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弘洋·拉菲小镇项目一期4-8#楼、一期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先期办理三期部分楼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陵区政府来函协调。
为支持项目建设,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期办理项目三期部分楼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刘君怡、张翼、杜春华、覃远琳、詹书生、杜宪、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杨瑞、赵建军、王范荣、李长进、蔡梦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市政科张翼、李长进、杨瑞,法规科韩郑,点军分局丁革强,西陵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