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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41号

日期:2015-12-11 16:4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1127,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西陵区社会福利院申请遗失补办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等11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西陵区社会福利院申请遗失补办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我局对宜昌市西陵区社会福利院已核发宜市规选址(2014057号及附图。现遗失,已登报声明。

经会议研究,按规划管理程序,同意补办。补办方式为正本原证件的复制件加盖“遗失补办专用章”和“宜昌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一年。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合益路限价商品房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建筑规划布局、建筑高度、环境、夜景灯光等符合规划要求,但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增加门房一处,建筑面积44.67平方米,未超容积率要求;二是配电房未办理规划手续;三是建筑外立面色彩较审批方案有部分变化。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一是由分局补办门房、配电房相关规划手续,二是由建设单位就建筑外立面色彩调整做出书面说明。

三、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集中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位于八一路,我局于20151113日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该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核定用地规模10719.21平方米。根据《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三期西区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房屋安全需要,16号楼标准层均增加结构板,共计增加建筑面积1612.04平方米;二是三处门房,共计建筑面积32.07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其中西侧车行入口处门房位于用地红线外。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因结构板增加的建筑面积1612.04平方米函告市国土资源局;二是由分局补办红线内两处门房规划手续,建筑面积23.72平方米,用地红线外门房限期拆除,并纳入后期验收范围。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伍家岗长江大桥的选址意见书变更

201312月,我局为伍家岗长江大桥核发了大桥选址拟定中心线、拟用地范围图和拆迁范围图。由于大桥两岸接线方案调整,现申请重发拟用地范围图和拆迁范围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六、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安平物业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港务新村379号建设安平物业综合楼。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已由城管部门立案查处。现建设单位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伍家分局已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明。

七、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尚玲珑外立面修改

清江·尚玲珑项目,方案已批复,原方案设计住宅外立面主要为米色、中深咖色、黄色、深咖色涂料,现该公司申请修改为米色和深咖色涂料,整体风格不变,修改后以强化竖向线条,突出新古典风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八、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月亮湾外立面修改

清江·月亮湾项目,方案已批复,原方案设计住宅外立面主要为米色、中深咖色、黄色、深咖色涂料,现该公司申请修改为米色和深咖色涂料,整体风格不变,修改后以突出新古典风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九、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东艳路汽车物流园项目方案

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拟在东艳路建设汽车物流园,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43195.28㎡。20152月,该村取得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5)026号),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该村现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 汽车物流园由82-3层建筑组成,包含展示厅、车间、办公楼、研发楼及车库。方案经咨询机构核实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汽车物流园方案,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十、花艳小学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花艳小学位于花溪路与马家湾路交汇处。我局于2012年对花艳中小学迁建项目进行了方案审批。其中花艳中学于同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已投入使用。花艳小学未建设。因周边学生入学需要,发改部门批复学校班级规模由原24班调整至30班。建设单位申请小学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现方案将原食堂长度进行了缩减,取消了原方案首层的学生宿舍、教室,设置架空屋,供学生课间活动。原方案层数为四层,现方案调整为五层及部分三层。内部教室安排进行了调整。主要教学教室集中设置在二至四层,五层教室主要为阅览室等辅助教室。外立面墙面调整至和已建成的中学一致的立面效果。环形跑道由原方案的250米调整至200米。经规划咨询,调整方案的间距、日照等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花艳小学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前坪村临柏馨苑棚户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前坪村临柏馨苑棚户区项目(前坪村村民安置房二期)位于伍家区柏临河路与柏临一路交汇处,原方案已经201534日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及方案一建筑风格。

现建设单位拟对该方案进行局部调整:1、院内局部规划道路进行调整,在7#楼东南侧取消一条小区道路,8#楼南侧配电房位置向西南侧偏移。其他拟建建筑物位置基本不变。2、拟建1#-8#楼高层住宅平面设计均有变化,户型平面布局调整,每套户型建筑面积均减小,其中1#-7#楼保持一梯四户不变,8#楼由原一梯四户调整为一梯六户,除7#楼建筑层数由26层调整为32层,其他楼栋建筑层数不变。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87138.61平方米,较原方案增加535.63平方米,容积率为2.472,满足规划条件不大于2.5的要求。3、拟建地下室局部外扩,建筑面积较原方案增加221.89平方米。地下停车位个数调整至609个,较原方案减少19个,满足规划条件564个车位的要求。

经规划咨询,调整方案相关指标、日照等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前坪村临柏馨苑棚户区建筑设计方案

调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刘君怡、张翼、杨君、曹开玉、张江、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朱健、李长进、姚旺、蔡梦雪、周琪、熊炎、屈婷婷、赵建军、郭华、杨瑞。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市政科李长进,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熊炎、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