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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38号

日期:2015-12-08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116,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等1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坝和平路,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意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郡B24-30号楼及12号地下车库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建筑规划布局、建筑高度、建筑立面、环境、夜景灯光、停车位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

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平湖半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161718号楼、D2号地下车库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1718号楼规划许可证面积29670.92平方米,现因消防需要,1718号楼消防楼梯轴距增加和电梯外侧疏散平台外扩,导致1718号楼竣工测量面积比许可面积分别增加49.66平方米和67.41平方米,共计增加117.07平方米。经核实,本次161718号楼及D2号地下车库总计核实建筑面积46636.61平方米。项目建筑规划布局、建筑高度、环境、夜景灯光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核实建筑面积46636.61平方米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化*山语城7号楼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我局于2015729日向建设单位出具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宜市规监[2015]002号),现建设单位已按照意见书整改落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建筑规划布局、建筑高度、环境、夜景灯光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东站片区东站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申请告知意见

根据市政府[2015]19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解决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开发等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要求,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位于伍家岗区东站广场路两宗国有土地进行置换,征求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告知意见。根据《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宜府函[2014]26号的批复,该两宗国有土地规划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出具告知意见。

六、宜昌市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火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我局于20135月向宜昌市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建设单位申请将项目名称按“火光村党群服务中心”,用地性质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重新办理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指标按原选址确定,原选址意见书原件及附件附图收回。

七、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站24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于20157月向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东站24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1510月,市城投公司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并以其子公司名称办理了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宜市国用[2015]56659号),市城投公司已来函出具土地权属变更情况说明。现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建设单位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及范围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确定。

八、宜昌清能20-1地块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三路与南站路交汇处,南侧为在建碧桂园项目,用地面积62176.69平方米。规划方案布置273层双拼低层住宅、216层高层住宅楼、218层高层住宅楼、232层高层住宅楼(含1层裙房)、334层高层住宅楼,136班幼儿园、12层商业街。

方案提供了两组建筑风格,总平面布局一致。方案一高层住宅为简欧风格,外立面色调为浅黄色和赭石色;低层住宅为欧式风格,外立面色调为浅黄色,屋顶为砖红色;幼儿园为现代风格。方案二除低层住宅采用蓝色屋顶、高层住宅采用黄色外立面外,风格与方案一基本一致。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方案总平面布局和方案一建筑单体风格,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地下车位占比按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控制;二是原则同意低层住宅车位配置方案,补齐不足的停车位;三是优化项目内部及与周边道路的动静态交通组织;四是优化幼儿园平面布局;五是补充挡土墙相关设计,处理好建筑与自然山体之间的关系;六是临街商业街立面适当丰富,且不宜过长;七是按上述意见完善方案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九、宜昌市殡葬管理所殡仪设施扩建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市殡葬管理所拟建的殡仪设施扩建工程位于西陵区大树湾村听涛路现殡仪馆南侧,规划拟用地面积7384.06平方米。设计方案布置了一层的告别厅(灵堂)和一层的公厕共两栋建筑,并将殡仪馆现有的风雨廊延伸至告别厅,另在用地东侧设置次入口,其余用地以停车场地为主。建筑为现代风格,外墙采用黄色。

经会议研究,同意设计方案,要求取消场地的次入口,优化建筑立面及风雨廊,色彩、材质、尺度等与现有的殡仪馆建筑协调一致。

十、宜昌信合置业有限公司居住及商务项目(三江﹒至禧)方案审查

居住及商务项目(三江﹒至禧)位于沿江大道44号,用地面积10600.15平方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为居住、商务用地。宜昌信合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该宗地。设计方案布置了128层的办公楼(含4层商业裙楼)、232层的住宅(含2层商业裙楼)和2层地下机动车停车库,用地北部有一条连接沿江大道和北门外正街的通道。设计方案地下车库四周后退用地边界不足,项目少量住宅以及项目北向临近地块的住宅部分住户的日照标准不满足技术规定要求,经2013年第四次规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会议明确可以适当降低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本次设计提供的两个方案均采用现代风格。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两个设计方案,推荐采用方案一,设计方案优化后提交市规委会研究。

十一、宜昌市五龙片区WL-Ⅰ、Ⅱ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宜昌市五龙片区WL-Ⅰ、Ⅱ街区部分地块位于点军区五龙三路。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于2015916日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15921日开始通过网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点军区卫生局口头提出本次控规调整范围内的医疗用地除了安排街办级医疗设施以外,还需安排一家计生单位,未提供相关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按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规划调整成果报批。

十二、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电工程分公司申请办理35KV点棚线、35KV点桥线临时迁改工程选址

现状35KV点桥线中的一基电力铁塔位于规划的点军大道道路红线内,现因点军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拟实施建设,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电工程分公司申请对35KV点棚线线路进行临时迁改,将位于道路红线内的电力铁塔迁移至道路北侧红线外。

现状35KV点桥线中的一基电力铁塔紧邻江城大道放坡线,现因江城大道与夷桥路的互通立交工程正在开工建设,为确保道路建设过程中的用电安全,该电力铁塔需临时迁移至对面的山顶处。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35KV点棚线、35KV点桥线临时迁改工程选址。

十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办理4G通信基站选址意见书

为加强城区通信信号覆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公司申请办理5个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分别位于共前村汉宜高速旁山体上、华通路北侧、东站路与共联一路交叉口附近、共升路与共联路交叉口附近、城东片区合益路附近山体上。

经会议研究,要求东站路与共联一路交叉口附近、共升路与共联路交叉口附近两处选址位置进一步优化;华通路北侧因土地开发利用暂缓办理;其余选址位置原则同意。

十四、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科研办公大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科研办公大楼,位于胜利一路与夷陵大道交叉口处。科研办公大楼现已竣工,并经测绘机构竣工测量出具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成果报告,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现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踏勘,室外部分停车位尚未设置车位标识线,科研办公大楼主体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建设。

经会议研究,提出待室外停车位设置完成车位标识线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五、宜昌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才公寓示范小区外立面变更

宜昌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才公寓示范小区,位于沿江大道与天府路交汇处,已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为优化使用功能,该公司申请变更5#办公楼外立面,将1#楼底层沿街商业与4#楼会所外立面装饰风格变更为与5#楼协调统一的现代风格。

经会议研究,同意外立面变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十六、宜昌美邻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花径.美邻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色彩方案审查(注:补2015年第36号局业务会纪要)

根据二〇一五年第四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内容,宜昌美邻置业申请的花径.美邻项目建筑设计色彩较暗淡,应重新调整,现建设单位重新对建筑外立面色彩进行了调整,并提交了九个备选方案。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方案三作为最终方案。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杜春华、覃远琳、刘君怡、张翼、杨君、曹开玉、张江、詹书生、杜宪、王范荣、郭华、朱健、丁革强、李长进、姚旺、屈婷婷、熊炎、杨瑞、夏伟荣、赵建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李长进、杨瑞,伍家分局熊炎,点军分局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