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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40号

日期:2015-12-04 14: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1120,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3条燃气管道的选址意见书等1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3条燃气管道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城市供气稳定安全,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13条燃气管道,管道沿共谊一路、共联路、柏临河路、同强路、东站路、东山大道延伸段、唐家湾路、西陵二路延伸段、渭河三路、江南大道、将军路、五龙一路、点军大道等城市道路敷设,所有管线均为中压管道(0.4MPa),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奥体中心南入口广场的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奥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奥体中心南入口广场,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三、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东辰体育公园建设单位

我局于20148月核发了东辰体育公园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文化体育局”。根据伍家岗区政府意见,为便于项目后期建设,现申请将建设单位变更为“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四、宜昌市共勤村委会申请勤兴花园9#楼办公楼办证

宜昌市共勤村委会安置小区勤兴花园9#楼办公楼为最后一栋待建工程。经2015928日市规委会(2015第四次)研究,为支持村民安置房项目建设,会议原则同意建设该办公楼,安置房项目整体增加5900.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经核查施工图,地上建筑面积5269.7平方米,符合以上要求,拟按此办理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此办理规划许可证。

五、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A地块方案审查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发A地块位于卷桥河片区。本次设计方案基本维持了原方案的布局和风格,局部有调整,主要包括:一是1号楼东部屋面沿将军路呈逐层退台式处理,新方案取消了退台做法;二是7号楼主楼为规则的矩形平面,新方案调整为半围合的院落;三是15号楼平面呈卵形,新方案改为百合花形,并在屋顶与南部山体之间增设了一座架空桥。方案未分析项目与点军碑之间的关系,经济技术指标有待核算。

经会议研究,1号楼逐层退台的屋面处理手法应予以保留;15号楼与南部山体之间布置的架空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补充与点军碑保护相关的设计方案;按照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和规范完善方案设计。

六、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方案审查

项目位于峡口风景区。本次报送的方案新建独立式客房为平屋顶现代建筑风格,与早期坡屋顶方案有较大差异,平屋顶的独立式客房总数为93栋(双拼式计为两栋)。已建的8栋坡屋顶独立客房还没有实施外装修,是否按照原设计进行,本次设计没有交代。项目东侧的环境设计超出用地范围。配套的配电房和围墙门房未作交代。

经会议研究,应另提供坡屋顶方案作为方案二。要求从交通视线和水陆旅游线路分析项目的环境景观影响,尽量避免在山体顶部布置建筑,设计内容不得超出项目用地范围,完善配套设施的布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七、宜昌邦达置业有限公司公共设施、居住用地项目(喜乐城)方案审查

宜昌邦达置业有限公司拟建的公共设施、居住用地项目(喜乐城)位于胜利四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设计方案南部布置126层的办公楼,北部布置了130层的住宅,两高层建筑下部与34层图书市场连接,地下设有3层机动车停车库,地块在夷陵大道和胜利四路各设有1个出入口。项目提供了两个设计方案,均为现代建筑风格,方案一为竖向线条与圆弧的组合体,方案二为带韵律感的横线条与圆弧的组合体。方案对周边地块日照存在一定影响。

会议原则同意方案二的建筑风格,方案进一步优化并核定配套设施及经济技术指标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八、宜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用地(碧桂园御园)方案审查

宜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居住用地(碧桂园御园)项目位于点军大道奥体中心的对面。设计方案布置了1431层、218层和243层住宅、1所幼儿园,临规划道路布置有312层商业。居住建筑大部分朝向为东南向,少数建筑为正南北向,高层住宅片区交通采用了人车分流。

会议认为,方案整体规划结构应进一步优化,增强高层住宅布局的秩序感,提升车行交通的通达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应适当均衡。

九、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居住项目(江畔大地)方案审查

沿江大道下段I-3I-4地块位于王家河路-江景三路地段。设计方案布置了1114-33层的高层住宅,1所幼儿园,1层地下机动车停车库,高层住宅底部设置的裙楼安排有配套服务设施和商业,另独立配置有配电房。

会议原则同意设计方案的布局和风格。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项目西北侧王家河路有输油管道通过,建设单位应明确项目与管道的关系能否满足安全及设计要求;二是住宅建筑顶部处理还需优化;三是幼儿园的外观和色彩需优化;四是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有待进一步核实。

十、宜昌市东站片区DZ-III-33DZ-III-34 DZ-V-26DZ-V-27DZ-VIII-6DZ-VIII-8DZ-VIII-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东站片区DZ-III-33DZ-III-34DZ-V-26DZ-V-27DZ-VIII-6DZ-VIII-8DZ-VIII-9地块位于东站路-柏临河路周边。201511月,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提出,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71号)及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5]10号)精神,市城投公司与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整合置换补偿协议》,要求启动东站片区部分地块规划调整程序。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东站片区DZ-III-33DZ-III-34DZ-V-26DZ-V-27DZ-VIII-6DZ-VIII-8DZ-VIII-9地块控规调整程序,要求调整的内容须由新区推进办明确认可,另外,中小学用地由紧临柏临河的地块调整到其他地块能否满足日照标准等要求,需要进行深入分析论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杜春华、刘君怡、张翼、杨君、曹开玉、张江、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朱健、李长进、姚旺、蔡梦雪、高周洲、李源、屈婷婷、夏伟荣、赵建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王范荣,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