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36号
2015年10月23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伍家乡液化气石油气供气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伍家乡液化气石油气供气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烃泵房向北偏移4.34米,其建筑北侧一个角和北侧围墙超出用地范围;二是因连接合益路的项目进出通道未贯通,建设单位在办公楼东北侧设置一处临时门房。现伍家岗区政府就项目超出用地范围出具了备忘录。
经会议研究,同意门房临时使用,核发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村级留用地选址意见书
我局于2015年5月向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核发了村级留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因共和村三期安置房建设需要,导致原核发的共和村村民委员会村级留用地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发生变化,现共和村村民委员会根据《宜昌新区推进办关于办理共和村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的函》,向我局申请办理调整用地范围后的村民安置房和村级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经核实,安置房地块位于原安置小区南侧,本次安置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村级发展用地各项指标不变。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新区推进办意见办理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1.6;村级发展用地选址各项规划指标不变。收回原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三、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发广场9、10、12、13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项目位于中南路和城东大道交汇处,为兴发广场三期项目。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符合方案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条件竣工核实证明。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收储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宜昌市麒麟竹器厂位于东山大道291号的土地的收储意见,根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地块收储,告之城东片区控规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规划条件告知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就峡口风景区南津关村的宜昌桃花村游乐有限公司土地征询收储意见。
会议研究意见:依照《宜昌市三峡旅游新区总体规划》及宜府函[2014]183号的批复,建议在旅游新区实施前,该用地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收储。
六、西陵区房屋与补偿办申请意见及征收拆迁范围
西陵区房屋与补偿办公室征收西陵区四新路地块征收拆迁范围。
按《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居住用地、菜市场、绿地;宜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属于第一阶段(2013-2015)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66个)范围。
会议研究,同意下达该地块征收拆迁范围。
七、宜昌盛发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验收
宜昌盛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石板铺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通道、配电房局部超出用地范围。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完善用地事宜;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八、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申请选址意见书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申请三峡通航工程检修基地工程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重点项目,该项目总体规划由葛洲坝船闸现场检修站、三峡船闸现场检修站和检测实验中心三个项目组成。葛洲坝及三峡船闸检修站分别于西坝和三峡坝区建成。拟在点军区紫阳村单位用地上选址项目为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支持交通运输部的“十二五”重点项目,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
九、宜昌求索众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求索众创中心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共谊一路与共联二路交汇处(求雨台公园南侧),用地权属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分为两期建设,一期规划1栋会议中心和2组企业办公社区,二期规划4组企业办公社区。
经会议研究,根据宜城投房[2015]42号文件及新区推进办批示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求索众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新区推进办[2015]10、19号会议纪要,同意按临时建筑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环网柜选址意见书
为提高 “总部鑫苑”小区及周边供电可靠性,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发展大道与石板铺路交叉口附近增设一台环网柜,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10千伏电力线路选址意见书
为满足龙盘湖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求,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从城东大道变电站架空敷设10kv电力出线,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线路路由。为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城市景观影响,要求将架空改为电缆沟敷设。
十二、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发展大道69号无证建设房屋二处,违法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为7564.19平方米,主体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我局核实,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建设上述房屋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其用地西侧存在私自搭建的临时仓库。
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该项目向我局来函,西陵区政府签署意见,请我局予以支持。经会议研究:一、考虑到该项目为西陵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不超过该地块容积率的情况下,同意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罚款后补办手续;二、拆除用地西侧存在私自搭建的临时仓库后方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三、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售楼部定点
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南路“新华广场”项目已进入地下室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申请在用地范围内原规划停车场上建设临时售楼部,一层,建筑面积约1170平方米,公司承诺售楼完成后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临时售楼部,要求减少建筑规模,并由建设单位承诺在该项目住宅竣工验收前自行拆除。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杜春华、覃远琳、刘君怡、杨君、曹开玉、张江、杜宪、赵建军、王范荣、郭华、高周洲、屈婷婷、朱健、夏伟荣、李长进、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法规科韩郑,建工科郭华,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