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30号
2015年8月21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在峡州大道地块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认为:依照《宜昌市唐家湾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宜府函[2014]157号的批复,原则同意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点军五龙三路批次用地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办理点军区五龙三路附近约10.41亩用地批次手续,申请我局核发规划设计要求。该用地位于点军区五龙三路,为宜昌特殊学校等项目设计范围内部分集体用地及五龙三路线型调整后未办理批次的集体用地。依据《点军区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经研究,会议意见如下:一是按程序启动该片区控规调整;二是按教育科研用地办理批次手续。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点军区27宗国有土地规划意见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征求宜市国用[2015] 第50366号、第50369号、第50370-50372号、第50367号、第50374- 50385号、第50388号、第50394-50398号、第50400号、第50401号、第50404号等27宗共计总面积1165.58亩用地的规划意见,以上用地位于点军区南站片区和五龙片区,土地权属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向我局来函出具明确意见(宜新办函[2015]67号)。
经研究,会议同意按新区推进办文件要求出具规划意见。
四、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峡州大道给水管线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拟按峡州大道(发展大道-柏临河路)施工图敷设给水管线,该给水管管径DN5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覆土厚度为1.0-1.5M。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五、宜昌市水利水电局申请办理长江镇江阁、九码头、中建宜昌之星段长江护岸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我市主城区镇江阁、九码头、中建宜昌之星段长江护岸整治纳入了国家《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河势及岸坡影响处理实施规划(2012-2014年度)》建设范围,共1860米。其中,镇江阁(520米)、九码头(1040米)段为维修加固,中建宜昌之星段(300米)为新建。市水利水电局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六、点军区李家河路道路调整
为避免李家河路修建对自然保护山体的破坏和侵占,经与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相关用地单位多次讨论沟通,拟对李家河路局部线型进行调整,并同步对控规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调整。
七、点军区五号路(暂用名)道路调整
点军区五号路(暂用名)下穿点军大道,由于受点军大道上下匝道和桥墩净高限制,原线型方案难以实施,经与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相关用地单位多次讨论沟通,拟对该道路局部线型进行调整,并同步对控规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调整,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调整方案。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社会停车场方案审查
城东大道社会停车场用地与月星国际城项目用地置换工作已完成,宜昌市城投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取得了社会停车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宜市国用(2015)第48143号)。
2013年,在月星国际城项目方案批复之前,社会停车场方案已经市住建委审核同意:社会停车场包括地上和地下一层,地上停车位61个,地下停车位82个,停车位总数143个。
社会停车场方案已在2013年版方案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修改方案经市住建委审核同意。社会停车场包括地上和地下二层,地上停车位54个,地下停车位116个,停车位总数170个。现市城投公司申请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同时要求方案应进一步优化,处理好沿线景观。
九、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征询夜市点选址意见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关于征询夜市点选址意见》,夜市点的选址拟定于湖北东南投资有限公司(财富中心)西北面原时运物业总公司地块,总用地面积约928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支持该夜市点选址,同时提出:一是由伍家岗区政府协调该地块意向用地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二是该夜市点的建设主体明确为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或区住建部门。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杜春华、张江、覃远琳、刘君怡、杨君、夏伟荣、周琪、朱健、杜宪、赵建军、丁革强、李长进、王范荣、郭华、熊炎、姚旺、徐文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设用地科朱健、徐文锋, 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分局杨君、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