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29号
2015年8月14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规程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规程
根据《宜昌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伍家岗分局会同法规科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
经会议研究,同意从2015年8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操作规程》。
二、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审批流程及局规划管理系统相关内容调整问题
会议讨论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规划审批流程,并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局规划管理系统中的审批内容、时限、权限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研究。
经会议研究,同意从2015年8月17日起执行,同意取消选址意见书附图附件中的“规划设计范围图”,将“拟用地范围图”更名为“用地范围图”。
三、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办理九安城9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项目位于城东片区合益路以北,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建设单位根据业务会要求已拆除9号楼旁临时厕所;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成果报告未含结构地下室部分内容。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下达西陵区交运地块棚改项目拆迁征收范围
按宜昌市总体规划(2011-2030),该地块为居住用地、大公桥控规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地;宜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属于第一阶段(2013-2015)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66个)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下达该地块棚户区拆迁征收范围。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咨询点军五龙两宗国有土地规划意见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点军区的两宗国有土地进行收储,征求土地收储规划意见。以上两宗土地分别位于五龙社区和联棚村,属宜昌锦绣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乡村大世界项目用地。依据《点军区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及绿地。
经研究,会议同意土地收储,按规划告知用地性质。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宜昌新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征求规划意见的请示
依据宜昌新区推进办《关于宜昌新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宜新办函[2015]54号)、市发改委《关于宜昌新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5]253号),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点军区南站片区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申请我局出具规划意见。该项目用地位于点军南站片区,具体地点位于塘上村、福安村、巴王店、黄家棚等,用地面积约6737.38亩。
经研究,会议同意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新区推进办文件要求出具规划意见。
七、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点军区10宗国有土地规划意见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征求宜市国用[2015] 第50365号、第50368号、第50373号、第50386号、第50387号、第50389号、第50390号、第50391号、第50392号、第50402号等10宗共计总面积468.04亩用地的规划意见,以上用地位于点军区南站片区和五龙片区,土地权属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向我局来函出具明确意见(宜新办函[2015]127号)。
经研究,会议同意按新区推进办文件要求出具规划意见。
八、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尚玲珑地下室变更
清江·尚玲珑地下室施工图提交消防、人防部门审查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地下室增设了消防、人防设施,占用了原规划设计的地下停车位(40个),致使地下停车位数量由1104个减至1064个。为弥补减少的地下停车位,建设单位拟在地面占用绿地增设停车位(43个),地上停车位由472个增至515个;停车位总数由1576个增至1579个。绿地面积由24537.7㎡减至23600㎡,减少937.7㎡,仍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的22573.85㎡。建设单位现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要求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九、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月亮湾地下室变更
清江月亮湾地下室施工图提交消防、人防部门审查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地下室增设了消防、人防设施,占用了原规划设计的地下停车位(48个),致使地下停车位数量由1822个减至1774个。为弥补减少的地下停车位,建设单位拟在地面占用绿地增设停车位(48个),地上停车位由193个增至241个;停车位总数仍为2015个。绿地率由31.8%减至31.7%,减少0.1%,仍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的不小于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要求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申请建设教师培训综合楼
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拟在原葛洲坝电厂中小西坝滨江路校区(天问小学曾租用)建设一栋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六层的教师培训楼。拟建用地权属为宜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总用地面积4779.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
根据《西坝岛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会议研究暂不同意在原葛洲坝电厂中小西坝滨江路校区建设教师培训综合楼,待小学的规划选址落实后再行研究。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办理宜昌市坪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峡加油站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该宗土地位于西陵区前坪村(宜莲公路旁),土地权属为宜昌市坪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峡加油站所有,系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现该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该项目提交第27次局规划业务会研究,会议认为该宗土地在旅游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宜办理该宗土地的出让手续。2015年8月11日,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江峡加油站不影响旅游新区发展规划,保留使用”的意见。
会议研究回复意见为:同意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十二、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西坝燃气管线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西坝两江人家安置房的用气,宜昌中燃公司申请办理接入管道的选址意见书。管道路由为从西坝二路预留的中压管道DN100接入,穿过西坝二路、和平路后,沿西坝二路敷设至小区接入点,全长约150米,管径为DN90和DN110。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居然之家燃气管线和调压柜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中燃公司申请补办居然之家锅炉燃气管道和调压柜的选址意见书。管道从峡州大道中压燃气管道引出,后经DN90的PE管引至用气点,中间设置占地1.5m*1m的调压柜,放置在居然之家项目用地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君怡、杨君、赵建军、朱健、杜宪、唐晓华、李长进、王范荣、李源、郭华、熊炎、高周洲、姚旺、杨瑞、易波、徐文锋、王世海、韩郑、詹书生、屈婷婷。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设用地科朱健、徐文锋、姚旺, 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分局杨君、熊炎,西陵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