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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5]027号

日期:2015-08-27 16: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731,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龙盘湖国际学校申报办理规划许可证等1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龙盘湖国际学校申报办理规划许可证

宜昌龙盘湖国际学校已基本建设完成,建设情况与审批方案基本一致,地下室部分取消。按照2015626日市政府办公室“备忘录[2015]5号”精神,经会议研究,同意由伍家岗分局办理宜昌龙盘湖国际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城东十号地块项目配电房方案变更

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提出,城东十号地块项目因电力专业设计要求与地下室柱网设置的需要,申请项目配电房调整。原方案为地上7个配电房,总建筑面积517.62平方米;变更后方案也是地上7个配电房,总建筑面积808.58平方米,较原方案增加了290.56平方米。变更后配电房位置与尺寸均有调整。经规划咨询部门核算,方案调整后日照、建筑间距等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配电房方案变更,对变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调整增加的建筑面积函告国土资源局。

三、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合益路安置房配电房方案变更

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提出,合益路安置房项目(上合园)项目因电力专业设计要求与地下室柱网设置的需要,申请项目配电房调整。原方案为地上4个配电房,总建筑面积424.45平方米。变更后方案也是地上4个配电房,总建筑面积384平方米,较原方案减少了40.45平方米。1#配电房位置由原34#楼之间调整至5、6#楼之间,其余配电房位置仅进行微调。经规划咨询部门核算,方案调整后日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中心配电房与2#配电房后退用地红线不满足要求,但较原方案有所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配电房方案变更,变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按程序审批。

四、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办理宜昌市坪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峡加油站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该宗土地位于西陵区前坪村(宜莲公路旁),土地权属为宜昌市坪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峡加油站所有,系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现该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认为,该宗土地在旅游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宜办理出让手续。

五、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老年大学迁建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在点军区偏岩村迁建老年大学选址意见书。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两方面意见,一是项目供地采用划拨方式;二是建设单位为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2015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和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的意见办理选址意见书。

六、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党校(行政学院)迁建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在点军区偏岩村迁建党校(行政学院)选址意见书。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两方面意见,一是项目供地采用划拨方式;二是建设单位为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2015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和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的意见办理选址意见书。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桥边镇双堰村特殊仓储地块的批次用地。该地块位于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该地现有民爆库已无法满足仓储的容量要求,需扩建总容量为90T炸药库。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仓储项目与民房、高压线、铁路等设施的距离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有安全隐患的设施需采取有效改造措施。同意办理该项目批次用地。并根据规范划定安全防护范围。

八、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大道片区04-06-A地块控规调整的来函

发展大道片区04-06-A地块位于夷陵区发展大道与梅子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北为福康生态山庄,东为梅子垭村安置房。现控规确定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发展大道片区04-06-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函》(夷政函[2014]12号)提出将该地块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控规调整。

九、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大道片区09-03地块控规调整的来函

发展大道片区09-03地块位于夷陵区发展大道以东,地块北为东方大道,西为三峡国际会展中心用地,南为梅子垭水库。该地块拟属于宜昌生态智慧产业新城范围。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68号)要求宜昌生态智慧产业新城项目工作专班与相求单位对接,摸清项目规划红线和土地利用,提出合理可行、各方认可的规划调整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发展大道片区09街区09-03地块控规的函》(夷政函[2015]9号)提出将该地块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会议认为,目前宜昌生态智慧产业新城规划调整方案正在研究之中,发展大道片区09-03地块控规调整需待该事项确定后,再予以研究。

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望洲村-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地块控规调整的来函

宜市国用(2005)第060301101号及长委地质所地块位于望洲岗村,东侧为宜昌市第二十四中学,北面隔鸦宜铁路与夜明珠路相邻,其他方向基本为居(村)民住房围合。现有控规保留了长科院的科研用地,其余为居住用地。《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宜市国用(2005)第060301101号及长委地质所地块控制性规划的函》(宜西府函[2014]122号)提出:将容积率调整为3.96,明确进出通道,取消第二十四中学校门口至花果山路得连接通道。

会议认为,要研究确定铁路改造和地块交通出行方案后,进行该地块的控规调整后续工作。

十一、点军部分片区控规调整

因点军片区部分道路(五龙三路、将军路、双十路、牌坊坡路、江南二路)线型及竖向调整,拟启动点军卷桥河片区、五龙片区、巴王店片区、南站片区控规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控规调整。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点军区4宗国有土地规划意见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征求宜市国用[2015] 50399号、第50403号、第50405号、第50393号等4宗共计总面积240.14亩用地的规划意见,以上用地已于2014年办理批次用地手续。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向我局来函出具明确意见(宜新办函[2015]66号)。

经研究,会议同意按新区推进办文件出具规划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艾长征、曹开玉、刘君怡、杜春华、杨君、詹书生、郭华、赵建军、朱建、杜宪、王范荣、丁革强、李源、熊炎、高周洲、姚旺、杨瑞、周琪、屈婷婷、易波、王世海、肖浩爽。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高周洲,建设用地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杨瑞,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建筑工程科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