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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24号

日期:2015-08-12 15:2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713,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请业务用房规划条件核实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请业务用房(还建)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峡州大道(发展大道—柏临河路)弱电管沟选址意见书

峡州大道(发展大道—柏临河路)正在建设中,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同步建设弱电管沟,全长约12公里,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三、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110KV白学、白桥线,35KV东伍线迁移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因宜昌市第三十中学建设,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对110KV白学、白桥线,35KV东伍线进行局部迁移,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沿江大道44号(三峡财务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2013年第四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规调整》市政府[2014]12号批复,2015619日和713日市领导召开三峡财务公司地块征收出让会议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调整及建设方案总平面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市发改委关于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项目的定点联系单

市发改委拟同意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项目立项,现申请我局核发定点联系单。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点军区五龙路,拟用地面积约5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定点联系单。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规划条件告知申请表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点军区巴王店二组的一宗土地进行收储,现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规划条件告知申请表,根据《宜昌市卷桥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宜昌市卷桥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告知申请表。

七、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五龙路与五龙三路交汇处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宜昌市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加气站用地;二是地上建筑规模不大于1600平方米,层数不大于2层;三是要求加气站的建设充分考虑南侧规划加油站交通组织,加气站的通道应与相邻加油站用地统筹考虑。

八、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上上城三期北区地下室施工图变更

上上城三期北区为低层住宅,目前均已完成规划手续,接近封顶,建设单位提出为满足业主要求.拟将地下室扩大,建筑面积增加2104平方米,其中车库增加1879平方米,文体活动用房增加224平方米,车位增加12.经咨询机构论证,增加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他可以满足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施工图变更,要求增加部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九、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乡路北侧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拟选址于益乡路与城乡路交汇处,根据东站物流园片区控规,地块用地面积37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张翼、覃远琳、王范荣、张江、杨君、朱健、杜宪、高周洲、郭华、李长进、赵建军、熊炎、杨瑞。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郭华、姚旺,市政科李长进,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