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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22号

日期:2015-07-23 15: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626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委会申请办理四季花城规划许可证等2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委会申请四季花城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为共联村安置房,方案已批,由于部分建设用地需与其他单位置换,尚未取得土地证,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土地局来文证明:划拨供地手续,土地登记发证正在办理之中,为加快建设,建设单位申请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加快村民安置,原则同意先行审查施工图,土地证取得后发证。

二、湖北九州方园投资有限公司九州方园大厦规划变更

九州方园大厦主体建筑已封顶,即将进行外立面装饰。按照原设计方案,外立面为干挂象牙色及赫黄色普通国产石材与玻璃幕墙,考虑到石材颜色与周边建筑趋同,雨水侵蚀后容易毁色、生成污迹,水印明显,影响建筑外观。为展现建筑的沉稳、大气,进一步提升写字楼的品质与档次,该公司拟选用造价更高的欧洲进口墨绿色石材,与原定国产石材相比,材质密度、强度都大大提高。现该公司申请办理规划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小学新建教学楼方案

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小学,位于八一路,现仅有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2250㎡),教室数量少,小学标准化水平较低。现该校申请在校园西北侧新建14层教学楼(24班),建筑面积4058.8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教学楼方案。

四、宜昌市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方案已经2015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上述会议意见,该院委托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规委会意见优化修改的方案,同时要求进行批前公示。

五、宜昌市第二中学申请男生公寓拆除重建

该单位位于土城路6号,校园用地面积58872.8平方米,申报称其现有的7层男生宿舍抗震达不到要求,房屋结构不合理,漏水严重,拟拆除后重建。

经会议研究,要求其委托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若鉴定结果要求拆除重建,由市教育局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再上会研究。

六、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宜昌中波转播台申请门房拆除重建

该项目位于绿萝路73号,[2015]017号规划业务会研究要求其委托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后确定是否拆除重建,现该单位委托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对该房屋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该房屋为危房,该单位现申报的门房设计为1层,面宽9.3米,进深5米,高4.5米,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退道路红线4.3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所报平面布置及建筑单体方案。

七、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在石板村建设一临时混凝土搅拌站

中央商务区中建·宜昌之星、奥体中心、点军大道、西陵二路等项目由中建三局投资或施工,鉴于这些项目具有施工体量大、工期紧、对混凝土要求高等特点,为了配套服务中建三局在宜昌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国建筑集团下属的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在峡州大道北侧拟建的石板公园用地范围建设一临时混凝土搅拌站,新区建设推进办领导签署了同意其新建中建三局工程项目配套混凝土搅拌站的意见。

经会议研究,由于拟选位置的用地性质为城市公共绿地,且靠近城市快速路隧洞口,对快速路交通及车辆安全有较大影响,会议要求另行选址。

八、葛洲坝佳鸿实业综合楼申请建设单位更名

位于东山大道葛洲坝转盘处的葛洲坝佳鸿实业综合楼于200010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宜市规建永(2000147号),20034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宜规执法验(20030048号)后未办理后续房产登记手续,2008年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葛洲坝集团佳鸿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并注销了佳鸿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现申请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上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的规划审批所有环节均已完成,不同意变更。

九、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函关于征求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城乡一路交汇处。我局于2013年下达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已经2015年第三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总用地面积2404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下达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十、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东站片区24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地块位于东站一路,总用地面积199931.1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经核实,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1月与国土部门签订东站片区2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出让面积199544.72平方米,比规划条件用地面积少386.39平方米,同时由于路网调整,出让地块东南角规划城市道路占压项目用地约1049.71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申请换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建设单位市城投公司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出让地块占压规划城市道路用地(约1049.71平方米)后用地范围(约198495.01平方米)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西陵中心区Ⅲ--3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地块位于沿江大道以东、北门外正街以西,根据经市政府批复的《西陵中心区Ⅲ--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务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0613.0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5.9。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西陵中心区Ⅲ--3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根据控规调整方案分图则明确的用地性质及指标,同意按照扣除占压市人事局南侧约13平方米用地后的范围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2013年第四次市规划委员会纪要,考虑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明确住宅、商业配套、商务办公建筑车位配比统一按照每平方千米不少于8个车位设置。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城市建设用地(联丰村)规划选址的函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联丰村,用地面积约1.43亩,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按照2015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办理规划选址。2013年,我局已下达该地块批次选址,由于国土部门用地指标有关问题未取得上级部门批复。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2015年伍家岗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重新办理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十三、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伍临路燃气管线改造及中压站迁移选址意见书

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文件(鄂安办[2014]43号)要求,我市铸铁天然气管道需进行整改。中燃公司现申请将伍临路铸铁DN400中压B管道整改,更换为中压ADN400钢管,同时将原位于伍临路与柏临河路口的中压站迁移至王家河民惠加气站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临时4G基站选址意见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五龙路监狱附近道路绿化带内建设临时通信基站。该基站为移动公司二期建设任务,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同意,该基站由移动公司自行申报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十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节点机房选址意见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延伸段旁的山体上建设节点机房,占地约3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不破坏山体,并做好绿化。

十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办理汇聚机房选址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在点军江南大道武警消防特勤队后的五龙山体上新建汇聚机房,占地约8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优化选点,保护山体,做好绿化。

十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该用地位于点军区黄家棚村,拟用地面积约310亩,我局于2014年对该用地核发了批次选址(宜市规预选址(2014)030号),由于用地指标问题国土部门未取得上级批复。20156月,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重发该用地批次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2015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重发该用地批次选址,原文件(宜市规预选址(2014)030号)作废。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朱市街社区一宗土地的批次选址,拟用地面积14505.21平方米,根据《宜昌市卷桥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广场用地办理该地块批次选址。

十九、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置换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因五龙大道建设,需占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688.3平方米国有土地,经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市城投公司三方协商一致,拟对上述占用土地进行等面积置换,置换地块位于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以西地块。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三方协定的置换方案。

二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20156月,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江南生态新城起步区ACD三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将ACD三地块合并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张翼、谭道明、曹开玉、杨君、屈哲、张江、覃远琳、唐晓华、王范荣、赵建军、苏蓉、高周洲、姚望、郭华、丁革强、李长进、杨瑞、熊炎、周琪、肖浩爽、屈婷婷、易波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郭华、姚旺,市政工程科李长进,西陵分局高周洲、苏蓉,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