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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20号

日期:2015-07-06 16:5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615,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来函关于规范安置房项目名称的函等11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来函关于规范安置房项目名称的函

2015413日,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月度会议要求各部门规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名称。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函明确由我局规范“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名称的项目和证书,与市发改委批复的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办理。

二、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心海路、大连路延伸段、一中路(暂定名)道路工程选址意见书

心海路道路工程的起点为仁智路,止点为东升路,红线宽度为12米,与控规道路线型及宽度一致。

大连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的起点为南海路,止点为峡州大道,控规中该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

一中路(暂定名)道路工程的起点为点军大道,止点为牌坊坡路,红线宽度为25米,与控规道路线型及宽度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办理。

三、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修建围墙和门房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位于峡州大道和发展大道交汇处,因建设峡州大道占用该公司用地并拆除了现有围墙,现该公司申请沿着峡州大道道路红线边缘重新修建围墙并增设一个16平米的门房。

经会议研究,由于峡州大道为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外应预留10米绿化带,为保证城市道路景观的延续性,要求新修围墙退让道路红线10米。由于该公司在发展大道上已有一个门房和两个车行入口,不同意在峡州大道上新增门房,考虑到该公司运输需要,同意结合峡州大道道路设计图要求,合理设置一处车行道出入口。

四、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施工图绿地面积

根据[2015]014号局业务会意见在优化减少地面停车位增加地下停车位的前提下,同意施工图地下室面积调整及建筑密度指标,同时按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明确社会停车位数量及区域,满足出让规划条件要求。该公司对施工图进行了优化并按出让规划条件明确了社会停车位数量及区域,绿化面积由676.31㎡增加到1629.54㎡。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绿地面积有一定提高,但仍有提升的空间。要求在地面设置机械立体停车位,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

五、国土西陵分局关于气象台18号土地改变性质的工作联系单

该房屋位于气象台18号,市税务专用印刷厂,土地性质为划拨工业用地,房产性质为厂房,现实际使用性质为酒店,现申请将划拨工业用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商业用地,特征求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为城市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变更为出让商业用地。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宜昌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块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位于东山大道120103001-4号地块进行收储,地块宗地登记面积8471.21平方米,登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供给方式为出让。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条件。经核实,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

经会议研究,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对该地块进行收储。

七、宜昌华港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华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8月取得位于沿江大道与万达路交汇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及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7799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城东十号地块9#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九、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东艳路加油站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拟在东艳路建设加油站。加油站用地面积2755.62㎡,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50007]号)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

该公司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加油站包括站房(2层)、辅助用房(3层)和罩棚,方案总建筑面积1343.5㎡,容积率0.48,建筑密度26%,绿地率20.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油站规划布局,辅助用房建筑设计方案须进一步优化。

十、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委会申报中南路加油站方案

该项目位于中南路延伸段,总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方案主要包括:罩棚,站房及一幢三层辅助用房,经咨询机构论证,基本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此方案,要求增加配套车位,电力线在工程报建前完成迁移,修改完善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一、宜昌监狱申请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配电房施工图变更

宜昌监狱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现在建设中,配电房原设计在地下室,建设单位提出,应电力公司要求,需将居民用电配电设施改建到地上,拟选址在与钢窗厂宿舍楼之间空地修建配电房,面积6.3×6米。经咨询机构论证,拟选位置与周边间距均不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此方案,建议在本楼裙房中布置。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屈哲、张翼、王范荣、张江、朱健、杜宪、丁革强、李长进、杨瑞、姚旺、高周洲、郭华、屈婷婷、易波、肖浩爽、李源、赵建军、苏蓉、熊炎。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姚旺;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杨瑞;西陵分局苏蓉、杜宪、高周洲;伍家岗分局熊炎、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