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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16号

日期:2015-05-29 16:4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518,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宜昌市第三十中学学生宿舍楼方案等14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宜昌市第三十中学学生宿舍楼方案

宜昌市第三十中学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已经[2014]036号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于2014年批复同意。现该校拟在校园北侧,增建一栋学生宿舍楼。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下发《关于增加市第三十中学建设内容及投资的批复》(宜伍发改审批〔201516号),批复中明确建设内容包括1栋学生宿舍楼(5675㎡)和高压线迁移工程。

按照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拟建学生宿舍楼,占用了原规划设计的49个地面停车位,同时占用原规划设计的绿地重新布置地面停车位22个,停车位总数减少27个。拟建学生宿舍楼上方现状有高压线,现暂未迁移。拟建学生宿舍楼后退北侧、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分别为3.4m5.7m,与南侧教学综合楼最小距离15m,拟建学生宿舍楼6层,高22.05m,建筑面积5682.54㎡。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原则同意学生宿舍楼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议尽可能增加停车位数量,以满足学校停车需求;二是拟建学生宿舍楼位于高压线下,且高压线暂未迁移,为支持项目建设,应先征求市经信委意见,然后按程序批复单体方案;三是核发方案审查通知书时,应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迁移高压线的具体事宜;四是学生宿舍楼竣工后,须确保高压线迁移全面完成以后,方可申请学生宿舍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二、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关于在宜昌建立春华(慈善)连锁医院总部的请示》的回复意见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关于在宜昌建立春华(慈善)连锁医院总部的请示》,春华(慈善)连锁医院拟将总部从广州迁入宜昌市伍家岗区,在宜昌建设春华(慈善)连锁医院总部综合办公(研发)大楼和春华药厂。拟拆除宜昌市春华慈善医院位于桔城路3-17号的临街房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原地建设27层医院总部大楼,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同时拟选址征地建设药厂,总用地面积约200亩,厂房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经核查,桔城路3-17号房屋为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建设的都市田园17#楼(宜市规建永(2005149 号),建筑面积地上为2257.2平方米,地下为564.3平方米。使用性质为12层为农贸市场,34层为办公,地下一层为车库。根据桔城路控规,该房屋所处地块性质为市场,为规划建设的桔城路农贸市场。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将桔城路3-17号房屋拆除兴建医院总部大楼,拟建药厂建议在工业园区选址建设。

三、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扩建工程方案层高变更

该院图书馆扩建工程,因设计单位未实测原图书馆25层楼面标高,导致扩建部分与原楼对应层楼面标高不一致,为方便消防及使用要求,拟申请将1层层高由4.8 m变更为5.4 m23层层高由 3.9 m变更为 4.5 m4层层高维持 3.9 m不变;5层层高由 6.9 m变更为 5.8 m.建筑高度由23.4 m变更为25.1 m(增高1.7m)。变更前总建筑面积6533,5层,建筑主体高度23.85m;变更后总建筑面积6533,5层,建筑主体高度25.1m建筑风格及规模均未发生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筑方案层高变更申请。

四、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住宅规划变更

该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住宅位于华祥北路南侧,云盘路西侧。按实施进度又细分为(1)、(2)、(3)期。因三(1)期原方案低层住宅单套户型面积达700多㎡,与市场需求不一致。申请对三(1)期住宅总平面及户型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的具体情况:原三(1)期14栋(10栋低层、4栋高层)调整为26栋(22栋低层、4栋高层);单套户型面积由700㎡减小到220㎡;建筑色彩及风格均未发生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及配套公建指标,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要求;建筑间距、日照及退让用地界线均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户型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土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要求,在公示无异议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总平面及户型调整方案。

五、市政府办公室转来西陵区政府《关于推进峡州夷陵饭店改造重建的请示》(杜宪)

市政府办公室2015421日转来的西陵区政府《关于推进峡州夷陵饭店改造重建的请示》,为提升企业形象,湖北峡州集团拟对云集路41号的峡州夷陵饭店进行改造重建。夷陵饭店宗地面积12.59亩(8393㎡),现状总建筑面积约10000㎡。经查《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夷陵饭店地块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其提交的《夷陵饭店改建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用地面积8392.32㎡,总建筑面积50000㎡,容积率5.96。总平面布置了一栋25层酒店及5层裙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建筑方案应在满足日照、停车、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距离等前提下,进一步深化策划建筑方案后再行研究。

六、国土西陵分局关于窑湾乡茶庵村、东山村土地征求我局意见工作联系单

窑湾乡茶庵村、东山村村民对原有住宅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房屋转让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国土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该范围内的土地是否在规划控制范围内,能否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该范围内的土地属村民居住用地且在规划控制范围内,不能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七、国土西陵分局关于刘家大堰5号楼土地征求我局意见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刘家大堰25号楼,土地分摊面积22.57㎡,住户因竞买获得该土地上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04078031号,用途为商业)。现该户申请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特征求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意见:按控规性质回复为居住用地。

八、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江城大道绿道工程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实施江城大道(夷桥路—点军大道)绿道工程建设,现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该绿道工程北起点军大道,南至夷桥路,长约8公里。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重新办理东山大道延伸段(八一路-柏临河路)道路工程选址

我局已于20137月核发了东山大道延伸段(八一路—柏临河路)道路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现因东山大道(桔城路—东站路)段道路线型向北侧调整,市住建委申请重新办理东山大道延伸段(八一路—柏临河路)道路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伍家岗区武装部土地置换的工作联系函

项目用地位于八一路与沈家店路交汇处,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伍家岗区沈家店路建设有关土地置换问题的备忘录》(备忘录[2014]12号)要求,申请对占用伍家岗区武装部土地建设沈家店路采取置换方式解决,拟将位于伍家岗区沈家店路(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民政局地块)约5亩土地划拨给伍家岗区武装部,特致函我局申请下达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城市道路建设,同意对上述两地块进行等面积置换,并发放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及附图。

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规划条件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对已收储原宜昌市机电技工学校地块划拨给市总工会的规划条件告知书。

经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规划》,该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规划条件告知书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点军区五龙片区2宗土地(金宝乐器地块)进行收储,要求我局下达规划条件告知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宜昌市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达告知意见。

十三、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卷桥河片区江南生态新城3宗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地块一位于将军路与点军一路交汇处,用地面积51123.79平方米;地块二位于将军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47581.45平方米;地块三位于卷桥河一路与点军一路交汇处,用地面积99722.36平方米。

目前该片区控规调整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市新区推进办来函明确意见,依据调整后的控规指标下达上述3宗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巴王店片区1宗土地的规划条件,该地块位于点军大道与江南二路交汇处,用地面积101221.4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宜昌市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该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屈哲、曹开玉、张翼、覃远琳、王范荣、张江、詹书生、朱健、杜宪、苏蓉、李长进、王世海、夏伟荣、赵建军、杨瑞、姚旺、熊炎、周琪、高周洲、郭华、屈婷婷、易波、肖浩爽。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苏蓉,伍家岗分局熊炎、周琪,审批科朱健、姚旺、郭华,市政科杨瑞,法规科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