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宜昌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宜昌规划展览馆是宜昌市规划局隶属单位,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成就的展示,城市规划公示及查询、交流研究和宣传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讲解员2人。工作职责:讲解员负责规划展览馆基本陈列及临时展览的讲解工作;负责承担讲解词编写和资料收集任务。详见《宜昌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5年(上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宜昌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宜昌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8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市规划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市规划局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报名当日提交宜昌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5月11日(8:30—11:30,14:30—17:30) 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市规划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市规划局制定,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内容以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官选派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市规划局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规划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市规划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市规划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市规划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626;举报电话:0717-6056819;报名咨询电话:0717-6323293。
宜昌市规划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