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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10号

日期:2015-04-14 14: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327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月星国际城项目B区(公建部分)交通出入口设置规划变更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月星国际城项目B区(公建部分)交通出入口设置规划变更

月星国际城项目,原方案B区(公建部分)临城东大道设置了2处车行出入口,临规划城市支路心海路和东升路各设置了1处车行出入口。考虑到城东大道交通状况,结合月星国际城项目未来交通流量的预测分析情况,综合交警和消防部门意见,该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B区的交通出入口设置进行了修改:一是保留临城东大道设置的2处车行出入口,但仅作为紧急消防出入口,并将靠近中南路的车行出入口和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叉路口的距离进一步扩大,同时将B区地下车库的临城东大道的坡道从车库出入口的西侧改至东侧,与靠近中南路的车行出入口衔接,确保紧急消防通行时,减少对城市道路的交通影响;二是与原方案保持一致,B区临心海路和东升路各设置1处车行出入口, B区出行车辆通过心海路和东升路的车行出入口,直接进入B区地下车库(B区无地面停车位)。现该公司申请按照上述修改方案,办理月星国际城B区交通出入口设置的规划变更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月星国际城B区交通出入口设置的修改方案,经交警和消防部门就交通出入口设置方案签署书面意见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二、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

为响应国家提倡的“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发展理念,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在道路运输中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LNG(液化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较传统的汽、柴油优势突出,该站先后购买了59LNG车辆,试点用于巴东、兴山、宜都方向的城际公交运营,后期还将逐步用LNG车辆更换现有的汽柴油动力汽车。

考虑到目前伍家岗区范围内,尚无LNG加气站,为了保障LNG车辆的气源供应,现该公司申请在宜昌汽车客运中心东侧建设LNG加气站,用地面积1045㎡,建筑面积350㎡,加气站主要包括站房1座,罩棚,双枪加气机2台,LNG泵撬1台,LNG储罐。伍家岗区发改局于20151月向该公司核发了《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015050345000005)。LNG加气站现实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应征求行业主管、消防安全等部门意见;二是鉴于LNG加气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先行建设,应由执法部门查处;三是前述意见落实后,再按程序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三、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雅苑”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

“宜昌雅苑”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已经2014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同时会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建议减少商业设施(不包括影剧院)规模,原则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二是打通42号和43号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方案。现提交审议修改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宜昌雅苑”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经咨询机构进行报建咨询出具咨询报告后,按程序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银海丽景小区周边综合整治

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对银海丽景小区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内容为:对银海丽景小区与大公桥小学交汇处后一段路面敷设沥青,与前一段沥青路面顺接,新建排水系统,更换破损井盖,铺装人行道。

经会议研究,同意发整治范围图。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龙19号地块1#-7#楼及地下室±0.000调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龙19号地块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目前我局已办理完成1#-7#楼及地下室规划许可证。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为节约建设成本,减少山体开挖,拟将1#-7#楼及地下室±0.000整体抬高1.2米(1#-7#楼建筑±0.00063.7米、61.7米、61.7米、65.7米、65.7米、69.7米、69.7米调整为64.9米、62.9米、62.9米、66.9米、66.9米、70.9米、70.9米)。调整后,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0.000调整方案。

六、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规划意见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西陵一路6号,土地面积470.01㎡。崔艾群于20151月,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宜市房证西陵区字第0426254-1号),使用性质为商业。现房屋所有权人对原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人赵秋方土地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国土西陵分局征求意见,该宗土地是否在规划改造范围,能否办理出让手续。经查,《宜昌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金融保险业用地,部分建筑占压西陵后路规划道路红线。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部分位于道路红线规划改造范围,不宜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七、西陵区绿萝路小学拟申请综合教学楼加层

该校位于绿萝路18号,其综合教学楼,主体6层,框架结构,拟申请在其屋面增加一层钢结构房屋。其提交的三峡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加层方案为钢屋架彩钢板,平面形式凹字形,现代风格,高6.1米,建筑面积941㎡。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加层后的整体结构安全论证并出具能否加层的意见;二是方案要美观协调,平面使用功能进一步论证并征求消防部门意见;三是取得发改部门批复文件。按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再行研究。

八、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安置房项目选址的定点联系单

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安置房项目选址的定点联系单,要求我局就建设地址和拟建用地规模出具意见。项目用地位于体育场路,市体育场对面,用地面积约923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根据2015211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意见和城投公司情况说明,同意按以上用地规模核发定点联系单。发改委立项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九、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点军区批次用地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卷桥河片区地块的批次条件,用地面积约17.00公顷。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项目批次条件。

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巴王店片区两宗土地的规划条件,地块一位于点军大道与牌坊坡路交汇处,用地面积90910.46平方米;地块二位于点军大道与站前一路交汇处,用地面积57000.1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宜昌市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办理以上两宗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一、宜昌市恒昌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厂房B1B2B4B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靠近前坪路围墙超出用地红线并占压规划道路红线1.3米;二是因高压线缆原因,原B3厂房向东侧平移了2米,因此相邻厂房B5也随之向东侧平移了2米。

经会议研究,围墙问题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待前坪路改造时无条件拆除该围墙,并经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负责督办落实,同意厂房B5工程定位向东平移2米。

十二、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发广场一期15号楼、16号楼ABCD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一是因6号楼消防通道原因15号楼地下室减少建筑面积218.86平方米,15号楼裙房部分面宽压缩3米左右,建筑面积减少214.94平方米;二是16号楼BC座原审批一层走廊建筑面积160.77平方米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15号楼的相应调整,16号楼BCD座一层走廊建筑面积问题由分局变更规划许可手续,然后核发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三、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出具部分土地规划告知意见的通知》

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2015325日向我局下达《关于出具部分土地规划告知意见的通知》(宜新办函[2015]10号),要求我局对南站片区597.2亩土地,向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下达规划条件告知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新区推进办《通知》要求,向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下达规划条件告知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刘晓华、张翼、谭道明、曹开玉、杨君、屈哲、张江、王范荣、詹书生、夏伟荣、赵建军、唐晓华、杜宪、苏蓉、高周洲、姚望、郭华、丁革强、李长进、杨瑞、熊炎、周琪、陈进名、屈婷婷、易波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屈哲、郭华,市政工程科杨瑞,法规科赵建军,西陵分局杜宪,点军分局丁革强,伍家岗分局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