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5]004号
2015年1月30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华祥北路及云体路隧道置换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等1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华祥北路及云体路隧道置换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朱健)
经核实,根据《关于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32号)及《二O一三年第二次规委会全体会议纪要》,和2013年9月,市政府批复同意《西陵区政府关于营盘山路和华祥北路道路用地土地置换的请示》,同意营盘山路和华祥北路占用华祥公司出让土地与云体路及云体路隧道用地进行置换。现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华祥北路及云体路隧道置换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用于办理土地置换手续。置换方案如下:
根据2013年第二次规委会全体会议审定的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住宅建设方案,按照置换面积不变、用地性质不变、规划指标不变的原则。一是将营盘山路道路用地及华祥北路规划线形占用华祥公司居住用地9300.46平方米,置换至原云体隧道、原云体路用地范围内,面积9300.46平方米;二是华祥北路规划线形占用华祥公司商业用地2016.40平方米,置换至原云体路、临二期商业区范围一侧,面积2016.4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相关会议意见及置换方案下达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及附图。
二、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西陵一路改造范围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函《关于宜昌市伍家岗再生资源等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国家下达湖北省2014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鄂建函[2014]435号)、宜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由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先启动前期工作,申请西陵一路(原公汽地块、西陵一路与西陵后路合围地块、新华书店地块、珍珠路与西陵一路交汇地块、再生资源公司地块)共五处地改造范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发放改造范围图。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点军区批次用地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三地块的批次选址。地块一位于点军区联棚乡双溪村,用地面积约6.67公顷;地块二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用地面积约9.34公顷;地块三位于点军街办紫阳村,用地面积约0.8公顷。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教育科研用地及6.67公顷用地规模办理地块一批次选址;按教育科研用地及9.34公顷用地规模办理地块二批次选址;按公用设施用地及0.8公顷用地规模办理地块三批次选址。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点军区卷桥河片区H-III-26地块控规
为加快建设宜昌新区,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调整点军区卷桥河片区H-III-26地块控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启动该地块的控规调整。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东站物流园村级发展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火车东站以北,城乡路以南,东侧相邻地块为天元物流项目(已签定土地成交确认书)。现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东站物流园村级发展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翻坝铁路江北线方案正在研究尚未确定,同意按照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容积率不大于1.0先行办理北侧约65亩村级发展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收回共谊一路北侧地块部分绿化用地范围及申请下达共谊一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项目用地位于东站片区共谊一路以西、三峡快速路以北。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新区推进办《关于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整合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5]1号)意见划定共谊一路北侧地块防护绿地范围。并按照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8向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下达共谊一路北侧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城东8-3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城东片区合东路以西,竹涛路以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总用地面积58231.65㎡,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南侧地块35929.95㎡,北侧地块22301.70㎡。现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上述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政府2015年1月27日专题会议意见,容积率不大于1.8分别下达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及绿地项目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点军大道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4亩。设计方案为公开征集并经专家评审,总平面共划分为生活区、教学区、运动区和生态保护区四个功能区块,总建筑面积为1151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61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050平方米,容积率0.68,建筑密度19.3%,绿地率35%,停车位373个(其中地上173个,地下190个)。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教学楼、图书信息中心、综合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看台、配电及其他用房、连廊、教师周转房、综合实验楼地下室等,一期总建筑面积71131平方米;二期建设学生公寓(二期)、课改教室1、课改教室2、综合实验楼2、留学生中心地下室、连廊、文体中心、留学生中心等,二期总建筑面积44034平方米。项目建筑设计风格与该片区的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国安局等其他项目一致。
会议原则同意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要求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九、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中共宜昌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项目位于宜昌新区建设区边缘,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三组,紧邻童家冲水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1999.43平方米(108亩)。设计方案经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以及相关会议等程序审查后,确定的推选方案情况如下:校园整体呈“一环、二轴、三院、四组”的空间结构,包括教学楼、图书及信息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功能及文体活动功能,学员楼、专家楼等工程,总建筑面积68230平方米。其中学员楼分两期建设。建筑设计为新中式风格,呈现庄重大气。
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由于方案中专家楼进入童家冲水库周边30米的范围,必须征求水利部门意见,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宜昌市老年大学设计方案审查
宜昌市老年大学迁建工程选址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张家湾,点军大道与庙嘴大桥引桥处,项目用地东侧为规划保留的自然山体,南侧为人民防空基地,西侧和北侧为点军大道,规划用地面积26654.71平方米(约40亩)。项目设计与市委党校一并经过相同的程序,最后确定推选的方案情况下如下:方案设计结合山势由南至北分别布置后勤服务区、学习会议区、娱乐健身区及教学区,总建筑面积为19451.93平方米,可满足1620人上课、9个老年团体活动、100人住宿、160人就餐的需求。总体由5层的综合教学楼、3层演艺报告及会议楼,2层食堂、以及3层综合服务楼四栋建筑围合形成院落空间,各建筑之间均采用风雨连廊相通,项目利用地势高差布置有半地下停车库,配套停车位计101个。建筑呈现代中式建筑风格配以简洁的现代风格。
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一、宜昌神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申报科研综合楼方案
宜昌神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在伍家工业园区内取得出让土地,已按规划要求建成了主要生产设施,现申报科研综合楼,新区建设推进办来文原则同意,方案按1月9日局业务会要求修改,由4层改为二层,总建筑面积约88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此方案,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二、宜昌长和置业有限公司申报梦幻广场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 宜昌长和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地下空间开发权,报建方案在地块内设置两层地下室,负一层为商业,负二层为社会公共停车场,经咨询中心初步论证,用地性质、商业面积、停车位基本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存在间距不足、竖向不完善等问题,市城投公司就地面人行出入口已签署意见,相邻地块业主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就地下建筑后退已签署协议。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建议该地下方案与地面广场方案统一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及景观设计;二、方案须进一步优化,增加负一层商业人行通道宽度;三、方案须征求市城管、电力、消防、住建、园林等部门书面意见。
十三、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依山郡6#楼方案变更
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城东大道依山郡6#楼已办理规划许可,为三层集中商业,位于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汇处,现未动工,建设单位提出因商业销售困难,申请方案变更,在原外框红线内减少6#楼平面尺寸,负二层停车、负一层商业不变,形成内街,地上三层商业部分改为6层公寓。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由于该处为城东大道188体育平台交通及景观节点,要求不得改变原审批方案的建筑性质和建筑高度。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关于张再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宜昌市伍家供销社于2000年12月办理了夷陵大道295-1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面积185.9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权属类型为划拨。同月宜昌市伍家供销社与张再华签订转让补充协议书。张再华也于当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用途为办公,现张再华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宗地商业用途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途,是否属旧城改造范围。
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房屋所处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
经会议研究,按《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中房屋所处地块规划性质进行回复。
十五、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城东十号地块10至13#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11#楼东北侧和13#楼西南侧两处配电室未建设完成,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安置房建设,同意由建设单位出具配电室建设书面承诺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刘晓华、黄文云、谭道明、张翼、覃远琳、屈哲、王范荣、张江、杨君、王世海、朱健、杜宪、高周洲、丁革强、郭华、李长进、赵建军、李源、陈进名、周琪、杨瑞、詹书生、易波、屈婷婷、董朝霞、向澄。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姚旺、郭华,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点军分局王范荣,法规科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