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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5]001号

日期:2015-02-02 11:0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519,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绿化用地选址等1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绿化用地选址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为加强江南院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经与点军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拟将其用地范围西北面的约25亩土地用于医院永久性绿化建设,现申请办理该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建议建设单位采用租用地形式,以租代征。要求用地性质不得改变,绿化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建(构)筑物。

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4G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201412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9个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分别位于:唐家湾三峡快速路东侧1个、夷桥路沿线绿地内3个、翻坝高速南侧沿线5个。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办理。

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求索广场的方案审查

求索广场位于宜昌东站片区,总面积126503.82平方米。申报方案中,绿地面积约55592平方米,铺装面积52339平方米,水体面积17778平方米,配套建筑占地面积795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

四、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8#楼方案变更

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8#楼原方案设计主体住宅26层,裙楼2层。为了改善采光通风条件,建设单位申请对其方案进行调整,一是减少临街面商业裙楼面宽及建筑面积,将裙房和住宅之间的空缺部分补齐增加建筑面积,二是将临裙楼的两套住宅调整为商业和文体设施用房。

经会议研究,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同意其变更。

五、宜昌九坤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易家居项目规划方案审批

该项目地块为原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地块,规划设计一栋商业建筑,主体为4层,根据地形高差,其中一、二层局部覆土,利用围合空间设置为室内车库和设备用房,其建筑面积5904.04㎡,绿地率11.7%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容积率按规范计算。

六、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拟申请食堂、车库及工勤人员用房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公司位于西陵二路2号的砖6办公楼产权面积2845.85㎡,现作为后期保证设施使用。因庙嘴长江大桥辅道建设需占用该楼用地,拟申请在其羽毛球训练馆南侧现状为绿化用地处建设食堂、车库及工勤人员用房。经查,《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属办公用地。其提交的市夷陵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的食堂、车库及工勤人员用房方案为,北侧与羽毛球馆相邻,南距砼8办公楼北纵墙13米,现代建筑风格;主体4层;占地面积458㎡;总建筑面积1799㎡;主体墙面为浅灰色真石漆。一层使用性质为车库、食堂操作间,二楼为大餐厅;三楼为会议室储藏、信息机房及库房;四楼为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请西陵区房屋征收办就房屋征收情况作出书面意见。二是请市发改委对项目进行核定。三是方案应进一步优化且取消员工宿舍使用功能。按以上意见落实修改后,再行研究。

七、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规划意见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西陵区隆康路5号(原康庄路5号),土地面积12.14㎡。李延山于199910月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宜市房证西陵区字第0008653号),使用性质为商业。现房屋所有权人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国土西陵分局征求意见,该宗土地是否在规划改造范围,能否办理出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房屋位于《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其办理出让手续。

八、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桔城路地块B13#楼、14#楼、15#楼和3#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要求,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与审批施工图建筑面积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待分局进行核实并变更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九、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申请车辆安全检测线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下达汉宜路北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的函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汉宜路以北,我局于200898日向宜昌市交运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核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用地面积9425.252㎡,容积率不大于1.0。现因汉宜路改扩建占用该公司1920.71㎡土地,结合该公司需求及实际情况,需进行土地置换。现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了两个等面积置换方案,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由国土部门收回因汉宜路改扩建占用昌市交运石油仓储有限公司的1920.71㎡土地使用权;二是若确实无法收回上述因道路建设占用地块土地,同意采用置换方案一进行土地置换,置换后地块性质不变。

十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伍家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城乡路以北,益乡路以东,西侧为伍家乡政府迁建选址用地,《东站物流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8776.32㎡,容积率不大于1.8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指标并结合地形情况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二、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恒大雅苑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项目位于东站片区前坪村,花溪路以东,柏临一路以南,《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由两个地块组成,用地面积分别为60881.2㎡和107257.22㎡,容积率均不大于2.3。我局于20131125日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上述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签订了上述地块出让土地合同,申请换发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由于道路规划红线调整,新路网中花溪路规划用地范围与出让用地范围部分重合。

经会议研究,同意换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在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注明:地块用地范围内与花溪路重合部分用地应无偿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体育场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项目位于体育场路以西,铁路以北,《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6800㎡,容积率不大于5.7。我局已完成《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关工作,市政府已批复同意。现建设单位申请下达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调整后规划指标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四、宜昌伍家岗区基督教会申请核发基督教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位于城乡路以北,龙家冲路以西,《东站物流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3333.54㎡。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容积率均不大于1.6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五、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征求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与原花艳小学土地置换意见的函

因花溪路道路建设,占用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位于前坪路110KV变电站部分土地,伍家岗征收办与宜昌供电公司达成土地置换协议,拟用原花艳小学部分土地进行置换,置换面积约3874㎡,现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土地置换意见。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建议由国土部门收回花溪路道路建设占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二是若确无法收回,同意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的土地置换方案,置换后地块性质不变。

十六、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申报新华国际广场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中心区,中南路、城东大道与松林路围合区域,西南侧为规划的绿化广场,北侧为大都上善谷住宅小区,东北侧为中南橡胶宿舍区。方案主要包括5幢高层住宅,临城东大道布置一幢集商业、办公、酒店于一体的综合楼,总高度149米,西南侧布置商业步行街,北侧商业建筑底层架空层设置为社会公共停车场,经咨询机构论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建筑密度超过规划条件要求4%,绿地率差规划条件要求10.6%部分拟建建筑间距及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满足规划要求, 对北侧的现状建筑日照影响不满足规范要求,社会公共停车场多为架空层。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并满足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后提交会议研究。

十七、宜昌市五环钻机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厂区内临时仓库定点

宜昌市五环钻机具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发展需要,现申请在伍家工业园区厂区内修建临时仓库,该项目选址于门房右侧的原自行车棚及部分绿化用地,拟定长30、宽12米,结构为钢结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外观美观,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进行审批。

十八、三峡大学申请引进人才安置房(1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地下机械式停车位未建设完成,其他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机械式停车位未建设完成问题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在学术交流中心项目验收前完成,先核发1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谭道明、张翼、覃远琳、屈哲、张江、赵建军、夏伟荣、王范荣、杜宪、朱健、李源、高周洲、熊炎、姚旺、李长进、周琪、苏蓉、唐晓华、陈进名、卢靖。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姚旺,市政工程科李长进,法规科赵建军,西陵分局杜宪、高周洲,伍家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