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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45号

日期:2014-12-31 16:0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121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磨基山旅游综合体C区地下室变更等1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磨基山旅游综合体C区地下室变更

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磨基山旅游综合体C区地下室变更经2014926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15#楼增加一层地下车库。现已公示十天,无反馈异议。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划变更程序予以变更。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来函征询四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来函征询四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四个地块分别为:环高乐器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地块、环高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四期地块、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地块、长江燃料供应总站宜昌站地块。经核查,四个地块均在已编制的控规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严格按照控规地块性质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予以复函。

三、宜昌锦绣江南投资有限公司龙水湾酒店综合楼方案

宜昌锦绣江南投资有限公司龙水湾酒店综合楼方案外立面经优化调整,报送两套方案征求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意见。宜昌新区推进办公室已书面回复,建议采用方案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

四、市直三峡库区搬迁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宜煤集团托管站申请房屋外装修

市直三峡库区搬迁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宜煤集团托管站申请位于艾家镇七里村的五栋楼房外装修。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房屋编号:7号、9号、15号、17号、153号)。

经会议研究,按照市政府[2013]66号专题会议纪要意见,该地块由市城投公司负责相关土地收储工作。因此暂缓该地块房屋装修事宜。

五、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外装修

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点军江南大道128号的原农行大楼外墙瓷砖出现松动迹象,现申请外装修。经核查,该大楼位于宜昌点军生态新城拆迁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对大楼整体装修,建议对外墙瓷砖破损松动局部进行简易补齐修缮,保障过往行人安全。

六、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梧桐邑一期商业配套功能调整

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在建的梧桐邑一期,原配电房位于商业29#一层,现应电力部门要求分散布置,故申请在施工阶段进行配套功能调整,在原楼栋外框不变的前提下,11#28#29#30#商业增设配电房,物业等配套用房也有部分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要求经咨询机构核实配套设施满足规划要求后,进行公示,按程序审批。

七、城乡路综合写字楼项目策划方案

我局20141127日对城乡路以北该地块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面积6677平方米,现策划方案经咨询机构核实,符合规划要求。方案主要布置一幢6层办公楼。一层架空,二至六层为业务用房,容积率1.87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方案进一步优化后征求新区推进办书面意见。

八、宜昌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宜昌环南片区A地块项目物业、社区文体及医疗用房位置变更

环南片区A地块项目物业、社区文体及医疗用房位于3号楼第一、二层,该单位拟申请将其调整至临西陵一路一侧裙房的第四层,其提交的设计方案为单独出入口,安装 1台(2.4米×2.7米)的直达第四层的电梯,供物业管理及社区文体及医疗设施用房使用。3号楼一、二层原物业管理、社区文体及医疗设施用房使用性质变更为资料档案室或办公用房。

经会议研究,要求在征求消防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社区文体用房、医疗设施用房位置调整到裙房第四层;不同意物业用房调整到裙房第四层设置。为便于组团业主的使用方便,要求物业用房在一层设置。按上述意见修改方案后委托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技术核定,并进行现场及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九、宜昌市古佛寺关于修复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

现有古佛寺位于珍珠路103号,儿童公园西南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其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宜昌市古佛寺于2011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性质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土地,土地面积1250㎡,现有建筑面积1093㎡。

2014917日,市政府《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110号)强调要本着延续古城历史文脉、传承宜昌文化记忆、打造精品特色寺庙的思路,坚持修旧如旧、规模适度的原则,同步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恢复地面公共绿地,满足古佛寺修复所需用地。同时要求停车场改造还建及其地面公共绿地恢复由古佛寺筹措资金,建成后作为社会公用设施无偿移交西陵区政府管理使用。规划方案要求考虑公厕等公用设施,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如确需占用儿童公园和市政维修处的门面房和职工宿舍等建构筑物,市园林局,市城管局要给予支持,古佛寺给予适当补偿。市文化局负责对古佛寺修复方案中的文物保护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指导。

建设单位于1211日首次提交了宜昌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古佛寺修复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方案总用地面积5027㎡,总建筑面积6026.1㎡,方案地上3层,地下2层。在西侧原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设地下1层停车库,做成3-4层机械式停车位165个,汽车出入口坡道达到14.2%。方案占用了相邻单位及儿童公园用地,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均超出其用地范围,建筑方位在原用地基础上整体顺时针进行了旋转。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珍珠路现有停车场为近期市财政投资建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若拆除势必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古佛寺采取“修旧如旧,控制规模”的原则,不占用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该寺可结合寺庙环境整治及使用要求,并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占用相邻单位或儿童公园既有建筑用地,同时要求局分管领导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西陵区政府、古佛寺等部门,结合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就古佛寺修复方案专题研究。

十、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建设能效测试实验室

因业务发展需要,该所申请在窑湾乡大树湾村其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二层的能效测试实验室。20141月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被西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了查处,该所根据城管部门书面意见整改到位后,拟重新申请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项目与规划的果蔬批发市场毗邻,考虑到果蔬批发市场未来发展需要亦将征用该所土地,会议研究不同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十一、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四路安置房项目一期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山四路和大连路交汇处,用地面积166681250亩),规划方案于201410月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并通过审查。该公司拟分期对该项目进行建设,现申请先办理一期规划方案审查,二期规划方案待调整后再报批。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完善二期规划方案并一起进行规划咨询后,我局按选址意见书要求整体对规划方案一次性审批。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伍家乡共强村批次用地规划条件

项目位于同强路以东,红卫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10457.62平方米,根据《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商业用地性质办理该地块批次用地规划条件。       

十三、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项目位于东站路以西,董家冲路以南,《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确定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1280平方米,该地块为共和村村级发展用地。根据伍家岗区政府控规调整申请,我局已按法定程序完成该地块控规调整报批程序及有关工作,调整后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4.25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伍家岗区部分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2014]103号),已同意该地块开发实施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下达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四、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对国闰地块土地整合问题进行研究的工作函

市新区推进办来函对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共谊一路北侧一宗32.43亩土地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征求我局意见。该公司于20088月通过法院拍卖取得该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无规划条件,用地面积21617.12平方米,土地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148月市城投公司与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整合置换协议,拟将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共谊一路北侧32.43亩土地与东站片区土地进行整合。根据《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方案用地范围由防护绿地和居住用地组成,其中高速公路防护绿地6466平方米,居住用地16400平方米(控规容积率为不大于1.6)。

经会议研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原则同意整合,建议将整合方案中6466平方米防护绿地按1.6容积率计算建设规模,并入整合方案中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统一核算指标,并由国土部门无偿收回高速公路防护绿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据此回复,市新区推进办明确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十五、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调整共谊村村级发展用地范围

项目用地范围位于东站路以东,共联路以南。我局于20148月下达了共谊村村民安置房、幼儿园和村级发展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共谊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因幼儿园位置影响村级发展用地项目布局,申请对上述地块用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村民安置房用地范围及面积不变,幼儿园用地面积调整为约3400平方米,村级发展用地面积不变。

经会议研究,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便地块整体开发建设,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同意对共谊村村级发展用地范围进行调整,原选址意见书收回后重新核发。

十六、宜昌市房屋拆迁公司申请民安家园小区1#16#楼、幼儿园和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停车位和绿化超出用地红线;二是因高压线安全距离原因14#楼由11层减至10层;三是部分配电房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

经会议研究,要求超出用地红线停车位不计入核实停车位总量,超出用地红线绿化保留使用,同意14#楼由11层减至10层,由分局按程序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则同意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配电房保留使用,但建设单位需出具书面承诺由此引发的纠纷自行负责,然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七、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恒大雅苑给水接线工程选址

宜昌恒大雅苑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需施工用水。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以及解决项目建成后的供水问题,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恒大雅苑给水接线工程选址。该段管线管径为DN300mm,路径为:从前坪路已有DN600给水管接出,向左沿东山大道延伸段敷设至预留给水井后,横过东山大道延伸段敷设至恒大雅苑。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八、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重新核发宜昌市火车东站三角绿地景观建设项目拆迁红线图

20138月市发改委(宜发改审批[2013]433号)已对火车东站三角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我局于20139月核发了火车东站三角绿地拆迁红线。按照设计方案,区域内还存在大量国有土地未在划定的火车东站三角绿地拆迁红线内,无法有效开展征迁工作,为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市园林局申请将桔城路、城东大道和三峡快速路三条道路围合的区域全部纳入拆迁范围。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市园林局向区征收办提出申请,我局再按程序予以办理。

十九、北京锦天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34G通讯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12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北京锦天盛世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申请办理3个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分别位于:伍临路与沈家店路交叉口、五龙路与江南大道交叉口、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大门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位置,要求该公司进一步与三家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取得通信基站的建设委托授权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覃远琳、谭道明、张翼、曹开玉、屈哲、杨君、张江、詹书生、唐晓华、夏伟荣、朱健、杜宪、苏蓉、姚旺、丁革强、李长进、杨瑞、李源、高周洲、陈进名、屈婷婷、易波、周琪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姚旺,法规科赵建军,西陵分局杜宪、高周洲,点军分局丁革强,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市政工程科杨瑞、李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