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4]044号
2014年12月5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五龙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对该申请出具了同意按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的处理意见文,并要求我局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意见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市体育局关于办理体育场维修项目《规划许可证》相关事宜的函
该局于2014年10月31日,取得我局核发的放线验线通知书,因体育场场前广场一处违法建设的简易游泳池未拆除,因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单位来文,承诺体育场维修项目完成后,不再保留场前广场违法简易游泳池。拟请先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该项目建设,原则同意违法建设的游泳池暂缓拆除,同时要求书面承诺该项目规划验收前予以拆除。
三、伍家岗区政府办公室批转件《伍家岗区城管局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请示》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筑垃圾越来越多,但目前伍家岗区尚无固定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对市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规范伍家岗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处置,伍家岗区城管局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在伍家乡前坪村任家湾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拟选场址位于前坪村,宜黄高速公路东南方向约500米,柏临河西南方向约600米,现状为天然山谷,东西两面为自然山体,周边无居民,对环境影响较小,可填埋建筑垃圾约800万立方。区政府办公室批转伍家岗分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经会议研究,我局支持在伍家岗区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但此次拟选位置与城区及高速公路过近,且紧邻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对生态及景观易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在伍家岗区范围内另行选址。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关于马东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马东风2013年购买位于夷陵大道155号的房屋, 《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面积分别为123.39平方米和148.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权属类型为划拨。《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用途为仓库。现马东风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根据《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房屋所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按房屋所处地块规划性质进行回复。
五、宜昌住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西陵住邦科技园厂房F1至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厂房F1南侧部分围墙和停车位超出用地红线。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公司书面承诺在二期验收前将超出用地红线部分围墙和停车位退入用地红线内,然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谭道明、覃远琳、曹开玉、张翼、张江、杨君、詹书生、王世海、陈进名、杜宪、朱健、丁革强、熊炎、李源、李长进、屈婷婷、易波、赵建军、姚旺、杨瑞、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朱健,法规科赵建军,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分局熊炎、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