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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4]037号

日期:2014-10-31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1017,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五龙大道沿线地块规划指标等1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五龙大道沿线地块规划指标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调整点军南站片区NZ-10-13地块规划。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开发时机尚不成熟,不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

二、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申请调整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地块规划指标

为加快启动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白沙路棚户区改造)建设,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申请调整该项目范围的地块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

三、宜昌市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伍家信息中心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艳路,东侧为规划支路,与宜昌市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相邻,用地面积7789.80㎡。建设单位提交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方案主体建筑(五层,建筑高度21.55m)临东艳路和规划支路平行布置,临东艳路和东侧规划支路各设置一个人行出入口,临东艳路设置一个车行出入口,人车分流;方案引入复合设计理念,将广场、院落、水体、架空和绿地引入办公空间,采用水平贯通的横向线条,形成统一的肌理和外部空间界面,通过斜坡屋顶景观形体的塑造,形成独特的建筑形态,外立面以白色为主色调,点缀水蓝色的玻璃。

方案经咨询机构进行了报建咨询:总建筑面积13888.65㎡(地上10078.62㎡,地下3810.03㎡),容积率1.294,建筑密度31.0%,绿地率22.0%,停车位111个(地上16个,地下95个,地下停车位比例85.6%)。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伍家信息中心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95021部队申请建设临时门房、营房和围墙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21部队,位于夷陵大道黄龙小区旁一宗土地(4488.60),该部队申请建设临时围墙,修建临时门房和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0)。

经会议研究,同意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临时规划许可手续。

五、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申报宜化新天地三期规划方案

该项目经2012年第五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及体量。一、二期工程在建,三期用地位于城乡路西侧,总用地面积72466平方米,我局于20143月对其中38360平方米下达出让条件,建设单位已取得该部分土地,尚未换发选址意见书。

本次申报方案由沿街商业和31/32层高层住宅、幼儿园等组成,较规委会原同意方案增加城乡路侧10米绿化带及局部调整,保留了山体部分。建筑单体风格与一、二期一致。

经会议研究,要求严格按照出让条件,进一步优化方案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伍家岗区2013年第47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伍家岗区2013年第47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项目位于同强路以西,金龙路以南,《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设单位申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公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批次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文件精神,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超过15%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下达该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即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

七、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安置房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2014101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及《关于宜昌市2014年第二、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贷款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市政府备忘录[2014]22号)文件要求,确定将403安置房小区(西陵二路延伸段地块,城投公司建设)、五龙大道安置房小区(城投公司建设)、新街坊安置房项目(东山四路石板地块,房投公司建设)作为安置房改造项目。城投公司、房投公司分别申请办理上述三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办理联棚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联棚幼儿园位于点军区联棚村联棚小学旁,用地面积约0.5公顷,该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项目规划方案2013年底已经点军规划分局批准。由于建设单位未取得土地证,该项目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完善项目手续,点军区教育局申请补办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宜昌市城管局申请办理3个垃圾转运站的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管局申请办理四方堰垃圾转运站、市五中转运站、胜利四路转运站共3个垃圾转运站的方案审查。其中四方堰垃圾转运站为拆除新建,市五中转运站、胜利四路转运站为改扩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市五中转运站改造方案需征求青少年宫意见。

十、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五龙大道弱电管沟选址意见书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五龙大道弱电管沟选址意见书,管沟按道路施工图布置,尺寸0.8*1.0米,共8孔,每孔直径110mm。起点为江南大道,终点南站路,全长约4390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其建设主体合法性相关文件后再予以办理。

十一、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

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34月在宜昌市伍家岗区联丰村二组新建液化气站,办公楼、贮罐区、灌装间、停车库、门房等建筑面积共计1602.8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项目为搬迁安置项目,且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由伍家岗分局对方案进行核实并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二、湖北省宜昌监狱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方案

湖北省宜昌监狱在用地范围内申报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监狱管理局批文及市发改委备案证,发改委备案证申报单位为湖北省三峡钢球有限公司(宜昌监狱)。原料仓库三栋共5100平方米,将原会见楼扩建8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层数为1层,生产车间层数为2层。建筑方案与已建建筑风格基本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宜昌监狱申报的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方案,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覃远琳、曹开玉、张翼、杨君、杜宪、周琪、苏蓉、屈婷婷、王范荣、夏伟荣、赵建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屈哲、朱健、姚旺,编制科詹书生,市政科杨瑞、李长进,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熊炎、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