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33号

日期:2014-10-11 08:5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912,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求索广场选址意见书等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求索广场选址意见书

市城投公司申请求索广场选址意见书。根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位于我市东站片区,拟用地面积约198亩,设计范围与东站片区控规中水域、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基本一致,占用部分道路和柏临河湿地公园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初步设计方案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楚天数字宜昌分公司等四家单位申请5条道路弱电管线选址

因部分道路正处于实施阶段,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楚天数字宜昌分公司等四家单位申请双十路、天台路、白马路、桥边路、新318国道等5条道路弱电管线选址。申报道路敷设管线孔数均为24孔。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道路施工图核发弱电管线选址。

三、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关于申请拆迁范围内临时房屋暂缓拆迁的承诺函

该局南津关救助基地监管救助业务用房,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及放线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因要求拆除的位于新建业务用房西北角职工自行搭建的简易结构房屋未拆除,拟申请暂缓拆除临时住房。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拟拆除房屋不影响新建业务用房施工及安全,为支持该项目建设,原则同意临时房屋暂缓拆除,同时要求该单位作出具体拆除时间及不拆除不予规划验收的书面承诺;其它保留的二栋房屋应与新建业务用房一并装修并纳入规划验收检查范围。

四、宜昌鑫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鑫大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项目位于伍家乡共同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如下: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为20%,停车位数量根据生产要求进行设置,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建设单位现申请方案审查,方案布置了14层综合楼,13层生产实验楼,11层修理厂,11层料仓,11层机修间,11层配电房,11层门房;临西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了一个出入口,临东北侧规划道路设置了一个出入口。方案总建筑面积11975.52㎡,容积率0.299,建筑密度23.8%,绿地率18.3%。停车位4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3.9%。方案已经规划咨询机构出具了咨询报告。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才公寓示范小区方案修改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南侧,原方案已经2013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按照人才服务多元化的户型需求和提升办公空间品质的要求,考虑相邻的综合管线铺设情况,结合相关部门的建议,对原方案进行了如下修改:一是调整了原3#楼户型,增加了小户型,满足人才多样需求,将一梯三户调整为一梯六户;二是增大了办公楼大厅公共空间,三楼增设大型报告厅;三是优化了会所的建筑方案,完善会所的使用功能;四是考虑到相邻的中南二号小区煤气管道影响,对地下室用地范围进行了一定调整。

修改方案经咨询机构初步核实,住宅日照、建筑间距和退让符合规范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闫晓、唐刚、谭道明、覃远琳、张翼、曹开玉、屈哲、杨君、詹书生、王范荣、朱健、杜宪、陈进名、赵建军、田世周、汪鹏、李莹、杨瑞、毛欣、徐正、熊炎、周琪、魏丽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市政工程科毛欣,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分局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