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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26号

日期:2014-08-07 17: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721,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体育馆规划报建等2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奥体中心体育馆规划报建

奥体中心体育馆我局已发试放线单,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目前该地块只有省政府对点军区政府的批次用地批复,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取得该地块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湖北省三峡钢球有限公司建设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选址

湖北省三峡钢球有限公司申请在位于点军区塘上村的湖北省宜昌监狱用地范围内申报建设原料仓库三栋共5100平方米,将原会见楼扩建8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为湖北省三峡钢球有限公司,土地权属为湖北省宜昌监狱。现申请以湖北省三峡钢球有限公司办理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选址;二是项目必须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文;三是申报主体与土地权属单位不一致的问题,需经土地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明确同意。

三、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给水管线连接线选址

2014年,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取得沿江大道旁一宗用地,位于金东方小学和金东方中学之间。现由于项目施工需连接市政给水管线,给水管线接现有DN800市政给水管,临时施工用表DN40,管线长5米。管线施工需占用部分人行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四、湖北讯算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给水管线连接线选址

湖北讯算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云计算项目位于发展大道高新区管委会旁,现申请办理给水管线选址,接现有DN500市政给水管,管径DN200,管线长约5米,施工需占用人行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五、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申请给水管线连接线选址

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宜昌伍家岗商品砼工程位于桔乡路与共同南路交汇处,现由于项目施工需连接DN400市政给水管线,申请办理给水管线选址。

给水管线走向方案为:由桔乡路与共同南路交叉口处检查井出线垂直道路进入路边绿化带,沿道路绿化带布置至宜昌伍家岗商品砼工程用地范围内,给水管线长72.5米。施工需占用部分人行道及规划共同南路绿化部分用地,现状共同南路尚未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南站路与夷桥路匝道工程选址

为将南站路与夷桥路连通,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南站路与夷桥路匝道工程选址。

报建匝道工程方案为:夷桥路两侧1215米宽度范围,均设置7米宽两车道,人行道结合道路两侧用地布置;南站路下穿夷桥路设双孔通道,整体红线宽度50米,共六车道。夷桥路改造暂未列入实施计划。本次匝道工程需占用道路两侧部分绿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匝道工程。

七、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403厂周边地块规划

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来函提出为加快西陵二路建设,妥善安置拆迁居民,申请调整403厂周边地块规划。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原劲森电器地块规划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提出为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城市片区形象,申请调整原劲森电器地块规划。

经会议研究,考虑劲森电器有限公司在点军区电子工业园迁建,同意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同时强调,规划调整需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与王家河油库的安全距离。

九、宜昌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项目位于黄河路北侧,三峡大学对面,土建工程现已基本完成。原规划方案配电为一处箱变,现供电部门要求设置配电房,建设单位拟在新建建筑西侧商业用房山墙设置一处3.9米×8.4米,面积为32.76㎡的配电房,其增加的建筑面积未超过选址要求的容积率规定,减少的两个车位,在用地范围内补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变更,同时要求在现场和我局规划网站对该变更同时进行公示。

十、宜昌市群众艺术馆拟申请文化广场2号楼增加外挂电梯方案审查

该单位为增加110层垂直交通,拟申请在解放路其北纵墙外墙面处增加一部外挂景观式电梯,长2.4m,宽2.5m,建至10层,总高度39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景观式电梯样式。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做总平面图;二是要求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外挂电梯放线前拆除北侧围墙处的平房和完成内部道路优化改造工作。按上述意见修改后,再行审批。

十一、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78号)要求,市发改委来函对市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定点联系单,项目拟选址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拟用地面积约324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新区批次建设用地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市第一中学及居住用地等批次建设用地手续。拟用地面积约49.5公顷。依据点军巴王店、南站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用地性质分别为中小学用地、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第一中学在办理规划选址之前,须按规定办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意办理中小学用地(用地内含有绿地)、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批次手续。二是办理案件按照局市政工程科审定点军道路网。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伍家岗区2013年第23批次、24批次建设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置换三家工业企业至共同村东山三路以北、同强路东侧地块,该宗用地总用地面积约65亩,属伍家岗区2013年第23批次、24批次建设用地。依据《宜昌市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该宗用地按约35亩、22亩、8亩用地分别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四、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宜昌市夷陵中学新校区项目定点联系单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78号)要求,市发改委申请我局对夷陵中学新校区项目选址定点,项目拟选址夷陵区龙泉镇梅花村七组,拟用地面积约324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定点联系单。

十五、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新区批次建设用地的函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78号)要求,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夷陵中学及周边配套用地批次建设用地手续。拟用地面积约51公顷。依据在编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用地性质分别为中小学用地(含绿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手续。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在办理规划选址之前,须按规定办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六、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发广场1号、2号、3号和5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七、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区B16#17#18#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咨询和实测建筑面积一致,核实建筑面积比审批方案建筑面积多17.25平方米,核实建筑面积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增加241.86平方米。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实测建筑面积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八、三峡大学申请电气与能源教学实验中心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未经规划许可在原审批施工图一层通道处增加消防控制室一处,增加建筑面积26.0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是消防安全功能需要,同意消防控制室保留使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九、林海峰、秦唯唯关于夷陵路278号房屋增建电梯申请

林海峰、秦唯唯购买了夷陵路278号临街八层房屋(原麻纺厂办公楼),申请在房屋背街面西侧增建一部电梯。增建电梯轴线尺寸2.54*2.44,从首层至8层房顶,电梯外墙涂刷灰色涂料。经社区居委会协调,建设方与相邻住户就房屋增建电梯等事项已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承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夷陵路278号房屋增建电梯的申请及方案,要求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十、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CD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

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CD区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C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D区位用地性质为旅馆、商务用地,该项目CD区规划方案已于20146月批复,现该单位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申请项目C区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符合规划审批方案的CD区建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十一、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选址及方案变更

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20134月经亭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复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经亭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重新批复总建筑面积为1795平方米,现亭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缩小用地面积并将原选址位置调整到猇亭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块北侧即后勤中心,拟用地面积2288.67平方米(3.43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及建筑方案变更,按照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42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认定其建筑性质和规模。

二十二、宜昌市明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一汽商用服务站申请建筑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亭区先锋路南侧,用地面积26115.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原方案审批已与20137月审批通过。

原方案经咨询论证总建筑面积31706.35平方米,其中:4S服务中心1F,建筑面积1916.48平方米(地下258.64平方米),宾馆6F,建筑面积4992平方米,综合楼6F,建筑面积15847.58平方米(增加1286.22平方米另计),营业大厅及售后服务大厅6F,建筑面积8950.29平方米(地下3392.2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571.33平方米,容积率1.074,建筑密度25.16%,绿化率25.28%,停车位282个。

目前4S服务站已建成,原宾馆6F已建成,现申请将原综合楼变更为宾馆14F,建筑面积20921.29平方米;营业大楼及售后服务中心变更为综合大楼,14F,建筑面积13916.32平方米;变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54583.48平方米,容积率1.59,建筑密度27.98%,绿化率25%,停车位416个,其中地下123个,地下293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宾馆建筑方案,要求设计单位对综合大楼平面方案作进一步优化设计后,委托相应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进行技术核定。

二十三、宜昌东工务加强领工区桥隧车间方案审查

荆门桥工段宜昌工程建设项目部申请在生物产业园宜昌东工务加强领工区原规划材料库处新建桥隧车间。桥隧车间规划方案包含12层的材料库建筑面积817平方米;13层的办公楼建筑面积607平方米;14层的宿舍楼建筑面积1735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四、土门村安置小区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生物产业园双河路与花溪路交汇处,用地面积248866平方米(其中已建设82445平方米),规划设计要求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容积率为1.99,建筑密度为16.59%,绿地率为36%。规划新建区域分为两期,一期设计有933层住宅楼,918层住宅楼,13层幼儿园,23层商业楼,29层住宅楼和118层酒店;二期设计有 624层住宅楼和13层商业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经规划咨询后,报市规委会研究。

二十五、车站村安置小区ABE地块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A地块位于生物产业园汉宜路高炮旅旁北侧,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其中已建设22676平方米),规划设计要求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容积率为2.22,建筑密度为19.1%,绿地率为42.3%。规划新建区域设计有333层住宅楼,426层住宅楼,13层幼儿园,22层商业楼和13层商业楼。

B地块位于生物产业园汉宜路高炮旅旁南侧,用地面积29793平方米,规划设计要求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

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17.2%,绿地率为43.6%。规划设计有333层住宅楼;326层住宅楼和15层商业楼。

E地块位于生物产业园汉宜路与白岗路交汇处,用地面积75950平方米,规划设计要求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容积率为2.7,建筑密度为19.91%,绿地率为35%。规划设计有933层住宅楼,14-8层商业楼,11层村民礼堂和13层幼儿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以上方案。经规划咨询后,报市规委会研究。

二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宜昌高新区一宗土地,申请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宗用地位于高新区港窑路(原宜昌市环境工程研究所),用地面积711.5平方米。我局2010年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2010]0009号),明确“按2010年第3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按5.47执行”。市政府[2013]4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将该地块出让给周边相邻地块开发企业统一开发。2014516日市土地收储挂牌会审会,会议要求我局出具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2010]0009号)指标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刘晓华、艾长征、唐钢、覃远琳、曹开玉、屈哲、杨君、王范荣、张江、唐晓华、杜宪、杨辉球、杨瑞、毛欣、郭华、徐正、朱健、周琪、丁革强、徐文锋、李长进、李莹、田世周、唐晓华、李源、胡凌云、刘汉英、姚园园、魏丽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法规科覃远琳,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科毛欣,高新区分局郭华,西陵分局徐正、杜宪,伍家岗分局周琪,亭分局刘汉英,点军分局胡凌云、丁革强,编制科田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