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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24号

日期:2014-07-21 17: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74,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天域水岸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天域水岸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西侧临沿江大道,北侧、东侧及南侧均为金东方学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40011]号)要求该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9727.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配套设施: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文体活动、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用于商务办公,要求临沿江大道集中设置。

建设单位提交了两个方案,两方案总体布局基本一致,在地块内布置3栋超高层住宅建筑(36-37F),临沿江大道设置5层商务办公建筑及3层商业建筑。方案一住宅建筑外立面及屋顶构架均为圆弧造型,采用灰色主色调;方案二住宅建筑外立面及屋顶构架均为直线造型,采用灰色主色调。

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96232.9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9017.16平方米(住宅61504.52平方米,商业2498.61平方米,办公4228.46平方米,其它配套785.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7215.79平方米(架空层面积325.79,地下建筑面积26890平方米),容积率3.499,停车位673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总体布局及建筑形式和外观,要求商务办公按规划条件配置,修改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

二、宜昌市猇亭区农民拆迁还建办公室七里冲安置房一期14号楼及七里冲二期4344号楼申请方案变更

20143月,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具咨询论证报告,七里冲安置房一期14号楼及七里冲二期4344号楼加层方案日照满足相关要求,停车位按新标准每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个配置,一期14号楼未设置停车位,根据相关要求需设置停车位184个,二期应设置停车位165个,报建方案中设置停车位111个,差54个,一、二期停车位共差238个。

亭区委区政府为创建示范社区,解决安置小区居民停车难等问题,经区发改局立项批复,在亭区七里新村等安置小区新建停车位1988个,其中拟在七里冲安置房一、二期范围外,两期中间,菜市场后地块(控规性质商业)及奇石文化广场地块(高压廊道下)设置停车位407个,用以解决七里冲安置小区一、二期居民停车问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七里冲一期14号楼及二期4344号楼单体建筑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停车位方案。

三、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花艳路公交停车场综合楼和二保维修车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门房向南平移2.56米;二是拆迁范围内东南角拆迁未完成;三是增建洗车控制室、垃圾房和配电房各一处;四是用地范围内加油站已建设完成但规划许可手续未完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垃圾房和配电房保留使用,门房、洗车控制室和加油站移交城管局立案查处,待完成拆迁范围内拆迁后,核发该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2013年第24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伍家岗区2013年第24批次用地位于宜昌市东站路合益路片区,金花路与同强二路交汇处,批次用地面积约120亩。市国土资源局拟将该用地分割成三宗地挂牌出让,每地块用地面积约40亩,申请我局分别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宜昌市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政府已批复),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别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

因审批法庭地下室规模(2626.91㎡)超出市发改委批复规模(2456.2㎡),现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压缩规模,减少地下停车位,增加地面停车位。地下室原方案83个停车位;现地下室调整为2111.44,停车位43个,较方案减少了40个停车位,现拟扩大用地范围在地面增加停车位,确保停车位总数不减少。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大道改造项目(王家河公园段)局部线型调整

在东山大道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王家河公园段道路北侧现状有6根输油管道。由于该管线不得设置在机动车道,现场迁改条件无法保证输油管道安全,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东山大道王家河公园段线路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将道路线型向南偏移约10米,需占用王家河公园用地长约300米,宽2.512米,总计约1923.5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七、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三峡机场路综合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方案审批

机场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包括三峡机场站前广场改造及汉宜高速亭收费站广场建设工程。站前广场改造总面积65000平方米,整体呈对称布置,其中绿地总面积31800平方米,道路面积21143平方米,广场面积684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5217平方米;收费站广场建设工程包括收费广场及道路等,收费广场扩建为四进五出,道路路基宽度起点段为15.5米,收费站段为51.1米,终点段为28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

八、湖北迅算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新建排水管道

现因发展大道的排水井设置在车行道处,三峡云计算中心与已建的排水井之间横跨DN1000DN500的城市供水管道和一条电力管沟,经测算,排水口的排水标高不能满足宜昌三峡云计算中心的排水要求,为解决该项目的排水问题,现湖北迅算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从云计算中心一侧采取地下顶管的方式,下穿发展大道已建的电力管沟、供水管道,接入道路另一侧已建的排水箱涵。该管道管径为800mm,顶管的施工作业面在宜昌三峡云计算中心的用地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排水管道方案。

九、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办理东山大道沿线3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拟在东山大道沿线建设34G通信基站,位置分别是:东山大道葛洲坝转盘附近,东山大道与团结路口,东山隧道口。基站杆塔形式采用外爬式美化塔。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煤集团安置房方案审查

宜煤集团安置房位于点军区艾家镇,总用地面积1343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76.47平方米,目前方案已经规划信息中心初步咨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块西侧、南侧建筑退让用地边界不满足规划选址要求;二是95平方米以下户型未达到100%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方案总平面布局及建筑风格,尽可能优化布局;二是户型结构以发改部门核发的计划批文为准。

十一、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公益性公墓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公益性公墓拟选址位置位于土城乡花栗树村二等坡,总用地面积约500亩。拟设置墓穴4万座,停车场两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村民安置墓地选址。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城东生态新区13号地块规划指标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提出为推进宜昌新区建设,本着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申请适当调整城东生态新区13号地块(WJ011--11-A地块)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城东生态新区13号地块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是城东生态新区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工作。

十三、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点军区五龙一路东北侧地块规划指标

为推进宜昌新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适当调整点军区五龙一路东北侧地块(WL--43地块)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点军区五龙片区开发时机成熟而土地资源有限,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是点军区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工作。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唐钢、谭道明、覃远琳、屈哲、张翼、杨君、张江、王范荣、唐晓华、詹书生、朱健、杜宪、杨辉球、胡凌云、苏蓉、杨瑞、李长进、魏丽、姚园园、赵建军、周琪、徐文锋、熊炎、夏伟荣、韩郑、刘汉英、丁革强、毛欣、邓帅、李莹、徐正、姚旺、陈进名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徐文锋,编制科汪鹏,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毛欣、杨瑞、李长进,伍家岗分局熊炎、周琪,亭分局刘汉英,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