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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22号

日期:2014-07-14 10:3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620,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道路选址等2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道路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道路选址。根据“一区六园”空间发展规划,点军大道主体道路红线宽度70米,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段)道路长度约2500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目前“一区六园”空间发展规划线形核发选址。

二、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来函征求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意见

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点工程,线路路径在宜昌市境内主要穿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部分区域,两地相关部门及乡镇都书面出具了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线路路径,并要求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充分考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15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15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具体位置是:同强路2处、东站路与江坪路交叉口、沿江大道与一马路路口、沿江大道与亚栈路口、心海路、城乡路3处、三峡物流园内2处、南玻厂区内2处、朝阳路与唐家湾路交叉口、体育场路华祥商业中心旁,基站杆塔采用外爬式美化塔。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

四、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娃哈哈宜昌购物广场给水管道工程选址

娃哈哈宜昌购物广场位于宜昌市城东大道与桔城路交汇处,现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购物广场给水管道工程选址。该给水管道工程将施工用水与永久性生活用水一并设计,新建给水管道管径为300mm,供水接泊点位于桔城路距高速公路下行匝道约20米处。新建给水管道路径为:从桔城路主供水管道接出后设置DN300蝶阀,给水管道与桔城路垂直地敷设至项目用地红线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给水管道工程选址,要求新建的DN300蝶阀设置在娃哈哈宜昌购物广场用地红线内。

五、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年村失地农民安置保障房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为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年村失地农民安置保障房,西临青岛路,南临五一五仓储用地,东北侧为现状山体。方案规划在地块内布置116层商住楼,632层住宅楼,13层社区活动中心,11层配电房。容积率3.89,总建筑面积19038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4086.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9365.48 平方米,商业和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4721.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98.1平方米,总停车位806个,其中地上286个,地下520个。规划方案建筑单体提供了两个外立面色彩方案,方案一为浅黄色外立面,方案二为米白色外立面,沿街裙楼以咖啡色石材搭配大面积玻璃装饰。

经会议研究,由于规划方案部分楼栋居民日照及停车位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结合场地及周边道路现状对规划方案建筑平面布局、停车位、日照等进行深入研究,方案优化完善后上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六、民生房地产公司请求下达民生商务大厦前面城市公共广场地下空间土地出让条件及民生商务大厦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半岛酒店旁),临发展大道为城市公共广场,民生房地产公司申请下达公共广场地块地下空间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和对民生商务大厦规划方案进行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和登记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我局对公共广场地下空间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结合公共广场功能及城市轨道交通,合理组织广场周边停车、人流活动、建筑布局等,优化完善规划方案后上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七、宜昌市天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铺外装修

该公司位于亚栈路廊桥水岸商铺,租赁给宜昌市闽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福江铭座售展中心临时使用。现该公司申请对商铺进行外装修,基于外装修外立面效果需要,拟用玻璃幕墙将商铺凹进的部分补齐。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外装修方案。

八、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化新天地8-14#楼、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项目宜化新天地8-14#楼、地下室,核发放线验线通知单之前,已先行施工,施工放线时未核对定位图,导致8-14#楼的实际施工轴线较定位图轴线整体向西南方向平移5.7m。经咨询中心核定,平移后,日照、间距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鉴于项目已施工,应对总平面修改完善,并进行批前公示,如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滨江新城EF地块方案

滨江新城项目方案,已经2013年第五次规委会研究,“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可进行调整和整合,方案技术指标总体平衡,住宅、商业、商务容量按规划条件分别控制;要求方案进一步深化完善,优化细部设计和建筑色彩,与中央商务区规划方案进行衔接,保证城市天际线优美和滨江景观效果”。现建设单位提交EF地块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EF地块方案,滨江新城项目方案须经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进行整体咨询后,我局再按程序批复方案。

十、宜昌市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规划方案

宜昌市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项目南临为五龙大道,西侧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东侧为点军区人武部拟用地,北侧为自然山体。选址确定拟用地面积为6600.18㎡,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因五龙路两侧按控规应预留15米宽的绿化用地,项目实际确定的用地面积为6313.63平方米。报建方案由一栋12层的综合楼和一栋3层的辅助用房(电教室)组合而成,总建筑面积为14636.77㎡,容积率为1.656,占地建筑面积为1266.79㎡,建筑密度为19.2%,绿地率为36.4%,停车位144辆,其中地上53辆,地下91辆,总体超过规划设计要求34辆。建设单位共报送了两个综合楼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方案一外形较为简洁大方,与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外观上较为融合;方案二为现代派的建筑风格。总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拟建地下室后退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2米,略为不足;二是地下停车位所占比例为63.2%,达不到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地下停车位不低于80%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南侧用地临五龙大道绿化带,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布局及建筑单体方案一,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取消临五龙大道地面停车位;二是建筑外墙色调应与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相协调;三是报建方案提交规委会研究。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张家湾路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亭区张家湾路一宗土地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手续。该用地位于七里冲路与张家湾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20公顷。《宜昌市三峡移民生态工业园XT-D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用地为居住用地。机场片区控规编制过程中,因涉及城市路网变化对该拟用地范围略有调整。

经会议研究,按照机场控规优化后的拟用地范围办理批次手续。

十二、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申请东站片区用地选址意见书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申请东站片区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该用地位于东站片区共谊一路—高速公路—柏临河—柏临河路围合区域,拟用地面积约157亩。《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及财政投入有关问题的批复》(宜府办函[2014]28号)及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2014]80号文已就相应内容进行了明确。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市中医医院申请沿江大道物资公司用地选址意见书

市中医医院申请沿江大道物资公司用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该用地位于市中医院东侧,拟用地面积14.47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及财政投入有关问题的批复》(宜府办函[2014]28号)已明确项目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

十四、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江南院区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江南院区选址意见书,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2014]80号通知,采取划拨方式进行供地。

经会议研究,按照《宜昌市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及规划指标办理。

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拟征收点军区联棚乡集体约为42亩,用于宜昌市家庭博物馆搬迁项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42亩土地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工业技校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通知的意见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划指标容积率为5.07,停车位及配套设施按审批规划方案配设。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规划条件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收南津关(市夷陵粮油购销公司)地块规划条件告知书。

经会议研究,由于我市正在修编三峡宜昌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建议在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规划批准实施前,该用地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一宗土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一宗城市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车溪风景区大门西侧,拟用地面积约51.2亩,拟用于车溪风景旅游区配套社会停车场及部分服务管理设施建设。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考虑到《宜昌市三峡新区总体规划》中“大宜昌旅游圈”建设,原则同意按照社会停车场用地性质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由于部分停车场用地位于规划道路红线内,出让条件中须明确“位于道路规划红线内的用地不得设置建筑物,道路建设时提供使用”;三是配套服务管理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0平方米。

十九、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试验基地选址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位于桥边电子信息产业园的农业试验基地,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园的用地规划布局,该项目应予以外迁。按照市政府[2014]10号会议纪要精神,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点军区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初步商定将该农业试验基地迁往土城乡茅家店村,用地面积约243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试验基地选址于土城乡茅家店村,按程序核发项目选址范围图。

二十、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凯旋名门15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区东北侧围墙、停车位和配电房超出用地红线;二是4#5#楼区域内部环境道路未建设完成;三是13号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与审批施工图不一致。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超出用地红线围墙、车位应退入用地红线范围内,内部环境道路应建设完成;二是配电房移交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三是13号楼建筑面积问题由分局对照咨询和审批施工图进行变更,先行核发1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待上述问题解决后再核发4号和5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申请重新下达白洋工业园三加油站批次用地选址

20131111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白洋工业园垭子山村加油站、万福垴村加油站、赵家铺村加油站批次用地选址。随后国土部门在对以上三加油站进行勘探定点时发现加油站用地范围与现状道路不符。通过现场测量,国土部门申请重新对以上三加油站下达规划设计要求(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核发规划设计要求(预)。

二十二、关于《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归州镇建设LNG船舶加气站的请示》的处理意见

三峡枢纽港管理委员会转来的《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归州镇建设LNG船舶加气站的请示》(秭政文[2014]56号),要求市规划局回复意见。该项目位于秭归县归州镇境内,项目拟建设内容为投资兴建1座“LNG”船舶加气站,项目选址位于《秭归县归州镇总体规划(2012-2030)》远期规划的长江取水口上游约450米处,归州镇总体规划将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划为水源保护地。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项目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议须征求市环保和水利主管部门意见,原则同意在满足国家规范、管理规定和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归州镇建设LNG船舶加气站项目。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闫晓、唐钢、谭道明、覃远琳、曹开玉、屈哲、张江、杨君、詹书生、王范荣、唐晓华、朱健、杜宪、杨辉球、夏伟荣、赵建军、徐文峰、李莹、李长进、杨瑞、毛欣、汪鹏、郭华、姚旺、余建平、苏蓉、李源、熊炎、丁革强、胡凌云、刘汉英、姚园园、魏丽、陈若煜、徐正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李莹,市政工程科毛欣、杨瑞、李长进,法规科赵建军,综合科邓帅,高新区分局姚旺、郭华,伍家岗分局熊炎,点军分局丁革强、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