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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21号

日期:2014-07-14 10:3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613,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等17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批次用地,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拟征收点军区偏岩村集体约为40亩,用于宜昌市老年大学搬迁项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教育科研用地办理40亩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要求按体育场馆、居住用地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点军五龙、南站控规办理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三、生物产业园车站村ABE地块安置小区选址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在生物产业园高炮旅北侧选址建设车站村A地块安置小区;高炮旅南侧选址建设车站村B地块安置小区;汉宜路与白岗路交汇处选址建设E地块安置小区。

A地块用地面积65836平方米(合99亩),申请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B地块用地面积29827平方米(合45亩),申请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

E地块用地面积65836平方米(合99亩),申请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高新区管委会以上选址意见。

四、生物产业园土门村安置小区选址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在生物产业园花溪路与两河路交汇处选址建设土门村安置小区,用地面积218895平方米(合328亩),申请容积率不大于2.1,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高新区管委会该选址意见。

五、宜昌金东方学校申请消防通道开口调整

宜昌金东方学校申请对沿江大道金东方中学消防通道开口进行调整,通道开口宽度5米,距江景二路约105米。

经会议研究,为保障学校消防通道畅通,原则同意调整该消防通道。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共联商贸大市场二期方案及一期立面色彩调整

该项目经2012年第四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布局和建筑风格及体量。一期工程在建,二期方案调整经201444日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现咨询中心出具报告,认为符合规划要求。另建设单位申请对一期建筑立面色彩进行调整,由原来单色改为浅白和红褐色,增加商业气氛。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一期色彩调整,按程序审批二期方案。

七、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仓储项目二期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规划白沙路交叉口,经2011年第五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布局,因高压线及场地未平整,南侧用地为预留。现一期工程已建,南侧用地高压线已迁移,场地已平整,火光村申请继续建设临时仓库一幢,建筑面积约319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二期临时仓库定点及方案。

八、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化新天地二期幼儿园方案变更

宜化新天地二期幼儿园方案(建筑面积3024.60㎡),我局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在方案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外立面效果,建筑面积3112.53㎡,较方案咨询核定面积增加87.93㎡。幼儿园调整后,经咨询中心整体核算,容积率未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调整,方案须进一步优化。

九、高新区管委会来函关于下达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配套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高新区管委会来函要求下达电子信息产业园天台路北侧46.77亩和将军路北侧约87.6亩土地两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天台路北侧46.77亩按照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对将军路北侧约87.6亩按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分别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并按照来函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高投公司负责对两地块进行统一开发建设。

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方案审查

为保障明年BRT线路的正常运行,调度中心及停保场需同步建成。2014年上半年,市城投公司对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项目进行了方案招标,中标方案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市城投公司现申请办理该项目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

十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光缆交接箱选址意见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拟在城区建设44个光交箱,尺寸0.76*0.6*1.55(长**高)。所有光交箱都拟布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边缘等位置,不影响道路通行,对景观效果及周边相关利益人影响较小。

经会议研究,同意。

十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5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办理5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其位置是:城东大道安琪酵母北侧围墙处、东运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仁智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沿江大道天然塔下游处、桔城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基站杆塔采用外爬式美化塔。

经会议研究,同意。

十三、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三峡物流园45号站台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主体基本符合审批要求,但存在以下问题:45号站台库临共同南路一侧增加雨棚。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所增加雨篷为功能需要,责成建设单位向伍家分局申请补办临时手续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明。

十四、点军区人民政府关于塘上龙悦等三个安置房小区规划审批的来函

点军区政府申请我局批复艾家桥河佳苑、李家河佳和家苑、塘上龙悦三个安置房的规划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办理住宅和配套设施规划方案。

十五、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托养中心食堂选址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的康复托养中心位于点军区五龙路,项目用地面积6170.28平方米,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土建工程建设已完工。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在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北侧后院内建设康复托养食堂,并同步配套建设配电房和六层的机械停车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我局发来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拟定食堂建设规模为15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康复托养食堂食堂的选址,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机械式停车库以不超过三层为宜,且不得影响相邻用地的开发建设。

十六、中灌中心宜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基地申请科技实验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2013113日局业务会意见,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转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我局于2013116日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联系单转至市城管执法局。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尚未立案。

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作出书面承诺,在违法建设查处时予以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执行处罚决定。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先对其科技实验楼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明。其违法建设部分,待城管局立案并移送我局征求意见时再行处理。

十七、关于宜昌夷陵百里荒风电场项目选址的初审意见

中电投风脉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夷陵百里荒风电场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夷陵区分乡镇与远安县花林寺镇交界处的百里荒,拟建设4.95万千瓦风电场,拟用地面积约36亩(其中涉及夷陵区用地30亩,涉及远安县用地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个升压站和25座风机机组。

结合夷陵区、远安县规划主管部门意见,我局进行了初步审查,该项目不在《宜昌夷陵小溪塔组团分区规划(20082020年)》和《远安县花林寺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规划区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宜昌夷陵百里荒风电场项目产品为清洁能源,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满足地质灾害和环境评估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闫晓、唐钢、谭道明、覃远琳、屈哲、杨君、王范荣、唐晓华、夏伟荣、杜宪、苏蓉、朱建、徐文锋、杨瑞、毛欣、李长进、邓帅、郭华、姚旺、余建平、李源、熊炎、孙富建、胡凌云、刘汉英、姚园园、魏丽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科毛欣、李长进,法规科韩郑,综合科邓帅,高新区分局郭华、姚旺,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点军分局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