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18号
2014年5月23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城春晓”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等2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城春晓”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
“宜城春晓”项目位于东站路,三峡物流园斜对面。用地由A、B两区组成;A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76285.0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84,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B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拟用地面积10092.67平方米,该广场作为开放性公共广场,建设完成后应无偿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
方案在A区布置了9栋32-33层高层住宅,临B区和东艳路布置了1-2层临街商铺,配套建设了幼儿园、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幼儿园临吴家湾路布置,出入口独立于小区设置,与小区互不干扰;方案临东艳路设置了一处人车混行出入口,临吴家湾路设置了一处人车混行出入口。方案总建筑面积266549.32㎡,住宅203058㎡,商业10040.16㎡,幼儿园2266.68㎡,物业管理101.45㎡,社区服务用房731.51㎡(文体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养老用房),容积率2.84,建筑密度21.56%,绿地率30.16%,总户数2048户,停车位1736个(地上270个,地下1466个)。方案在B区布置了开放性公共广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宜昌市钰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申请厂房楼梯上屋面及临时门房定点
宜昌市钰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在伍家岗工业园区内在建二层厂房,平屋面,因考虑到今后维护需要,申请一部楼梯变更为上屋面,另在厂区入口处新建一处临时门房,约15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楼梯变更及临时门房定点。
三、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半岛花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位于珠海路(半岛酒店后),于2006年5月18日由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6)089号),后建设单位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未办理选址意见书换发手续,现建设单位申请换发半岛花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5、6号楼施工图加盖审批章。
经会议研究,我局已于2006年对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建设单位三元房地产公司已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会议决定不再对该公司换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法规科对该项目5、6号楼规划竣工条件核实后,由高新区分局完善施工图审查手续。
四、关于明确三峡大学片区XL-Ⅲ-09地块控规调整公示意见
该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桔乡路交叉口,为2014年市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冠科公司工业项目配套用地,高新区管委会与建设单位已签订用地协议,市政府重点督办要求5月底前完成项目控规调整全部工作。该地块控规调整已于2014年5月12日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现控规调整单位请求明确地块用地性质,以便形成控规调整正式公示、报批成果。
经会议研究,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9号和高新区专题会议纪要[2014]7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三峡大学片区XL-Ⅲ-09地块调整为商务设施用地,按控规调整程序进行成果公示、报批。
五、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西陵区石板村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30003)号及拟用地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南站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根据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处理意见宜新办函[2014]64号(同意按照附图所示对A、B、C三地块分别核发出让条件、各地块用地性质及主要指标),要求我局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意见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东山四路(石板村九组)地块建设村民安置房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东山四路(石板村九组)地块建设村民安置房,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处理意见及西陵区宜西府函[2014]34号,要求我局下达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明确意见办理选址意见书。
八、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申请利用生态湿地处理污水回用工程选址
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来函申请利用生态湿地处理污水回用工程选址。申请面积约200亩,拟用地沿云池沟由道路硬化部分直至长江。区发改委已下达建设项目联系单,根据云池片区控规,该地块分别属于市政用地、农林绿地、防护绿地及公园绿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征求市环保局意见,在市发改委立项并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后,由市政科办理。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猇亭分局关于张家湾路10KV开闭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猇亭分局来函申请对供电公司张家湾路10KV开闭所选址,申请面积约192平方米。该地块位于张家湾路,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湖北海锋门窗已通过招拍挂取得该土地使用权,10KV开闭所已建成,现电力公司要求办理用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法规科牵头研究出让土地内建设开闭所等城市基础市政设施的政策相关法律。
十、武警交通第六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方案审查
武警交通指挥部二总队六支队拟在猇亭迎宾大道南侧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方案功能布局分为主营区、训练区和车库区,规划用地面积9491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08.8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7F,建筑面积8678.2平方米,二大队宿舍6F面积6326.5平方米,三大队宿舍6F面积6326.5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2F面积2154.08平方米,生活服务中心2F面积2219.57平方米,观礼台480平方米,附属建筑93平方米,车库3726平方米,收发室105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32,建筑密度11.4%,绿地率40%。
经会议研究,要求提供发改部门核准的项目立项文件,考虑猇亭是现代化的城市新区,要求另报送一套现代风格的方案,并深化车库单体设计方案明确救援车辆设备停放位置。
十一、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C、D区规划及建筑方案
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位于点军区磨基山下江南大道两侧,含A、B、C、D四个区,A、B区位于江南大道东北侧,C、D区位于江南大道西南侧。其中C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87775.15平方米,D区用地性质为旅馆、商务用地,拟用地面积16251.39平方米,本次报建方案为C、D区规划建筑方案,该方案已经按2014年5月16日业务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商业用房已取消、C区临江南大道主出入口减少为3个、菜市场向西侧后退),并补充了视线分析图(天际线分析图),经审查,项目部分拟建建筑在江北可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平面布局及单体建筑方案,按程序办理C、D区方案审批。
十二、点军区李家河村佳和家园一期项目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李家河村,为点军“三大”安置房项目之一。报建方案经咨询中心咨询出具了阶段性咨询意见(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道路、用地红线、高压线距离均满足规定要求,停车位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尚未完成核算),根据新区办《关于对点军区李家河村佳和家园一期项目进行单体方案审查的通知》要求尽快对该项目单体方案进行审查。该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建设单位名称为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民委员会,方案审查申请表中建设单位改为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安置房建设,原则同意以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先行办理地下室及3#—24#楼建筑单体方案审查,总平面方案完善后提交规委会审议。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政协《社情民意》第40期《关于将古佛寺改扩建项目纳入现代化特大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的领导批示交办单
现有古佛寺位于西陵区珍珠路103号儿童公园西南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其所在地块为公园用地。古佛寺于2011年11月11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宜市国用[2011]第090201039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250㎡。其提交了三个选址意向方案:方案一将古佛寺搬迁至磨基山公园;方案二在现址上修复扩建;方案三将东山寺与古佛寺合并修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原址修复,要求不得占用已修建的社会停车场,建议采取“修旧如旧,控制规模”的原则进行修复。
十四、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市国资委《关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总部大楼建设规划的请示》的函
宜化集团总部大楼位于沿江大道与环城北路交汇处南侧,原规划报建单位为中国银行三峡分行,依据《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原设计为6层裙房联体的两栋28层三峡国际金融大厦。宜化集团提出为增收节支,满足大楼的日常费用需要,申请将塔楼A17层以下和联体楼对外出租,18层至27层作为总部办公;塔楼B分割成商业小产权房出售。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改变使用性质及结构,不同意分割出售。
十五、宜昌联运公司拟申请还建老干部活动室
该公司于2009年,取得我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永字[2009]066号),使用性质为办公室、娱乐活动室,2层,总建筑面积580㎡。因其占压规划的华祥北路,经货币补偿,现已拆除。拟申请在其用地范围内,还建占地面积300㎡,2层,总建筑面积600㎡的老干部活动室。
会议研究认为该单位与房屋征收部门就原办公室、娱乐活动室已达成货币补偿方式进行了安置补偿,因此不同意其还建申请。
十六、宜昌市红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中华鲟文化产业园(红人广告科技园)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宜秭路与东山四路交汇处,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9030.5㎡(43.55亩),现状为斜坡山体,场地高差较大。报建方案包含九栋建筑,其中临宜秭路、东山四路沿街布置三栋建筑,其中交叉口处为一栋七层办公楼,另外两栋为四层厂房;地块内部为六栋一层厂房及仓库,总建筑面积为25694.5㎡。方案结合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利用现状地形,设置多个台地,临宜秭路一侧标高为114米,临东山四路一侧最低标高为100米,场地内设有102米、108.3米和122.3米等多级台地,通过曲线车行道组织机动车交通,局部道路坡度达到1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建方案的规划布局,同时提出应进一步优化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建筑间距及退让、停车位尺寸、配套设施设置等问题,并经规划咨询后报我局审批。
十七、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磨盘溪水上消防综合检查站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报磨盘溪水上消防综合检查站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该项目位于磨盘溪临江地带,用地面积3300.526㎡,布置了1栋3层码头辅助用房、1栋门房、室外训练场及公务船码头,总建筑面积1534.38㎡,容积率0.465,建筑密度16.2%,绿化率26.7%,停车位16个。报建单位提供了两套码头辅助用房单体方案,仅外立面装饰风格不同,方案一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简洁大气;方案二通过实体墙将玻璃幕墙进行分割,线条流畅,稳重明快。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进一步优化方案布局使建筑物尽可能后退宜古路用地红线,同时要求征求港口新区意见。
十八、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重新下达白城路北侧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由于部分用地无法回收,要求在规划指标(宜市规让函[20130095]号)不调整的前提下,对已收回的地块重新下达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城乡路东侧、白城路北侧,拟用地面积约38360.2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新区推进办意见,结合原地块出让条件有关要求,调整后白城路北侧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7,需配建幼儿园。其余配套设施拟设置在原地块范围后期收回地块内。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龙盘湖国际学校)项目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龙盘湖片区学校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该项目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规划占地面积约4.4公顷,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及相关指标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办理联丰村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的函
市新区推进办向我局来函,明确联丰村村民安置点选址按照拟用地面积约55亩,地上建筑面积约80272平方米规模核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新区推进办意见核发选址。
二十一、宜昌国际汽车城先锋路物流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国际汽车城先锋路物流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先锋路与318国道交汇处的东北角,占地面积156.37亩。用地规划条件主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不大于45%,需设置满足物流仓储功能需要的大型集中停车场。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116600平方米,其中汽车仓库12栋,22间,二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57160平方米;综合楼一栋,三个塔楼,12层,三层以下为商业门面,四至12层三个塔楼为二栋职工公寓和一栋商务酒店,总建筑面积为5622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13100平方米);配套用房一栋,2层,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服务用房一栋,2层,建筑面积为1720平方米。方案设计主要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1.45%,设置停车位440个,地上140个,地下300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平面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规范使用功能。方案中相关规划技术数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按照《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用地规划条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经规划技术咨询后,再上报会议研究。
二十二、宜昌三峡机场办楼公迁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三峡机场公楼属机场路改建拆迁还建项目,项目用地位于迎宾路南侧,西临善窑路,规划范围25.36亩(该地块三峡机场已办理用地证),该地块为山坡地,用地条件较差,办公楼实际规划建设面积约12.48亩,预留二期用地约12.88亩。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3345.9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一栋,三层,建筑面积2927.13平方米;食堂一栋,一层,建筑面积309.88平方米;停车库一栋,一层,建筑面积108.90平方米,门房一个,一层,暂无单体方案;停车位56个。办公楼、食堂单体方案设计两套,一方案为现代风格,二方案为传统中式风格。
经会议研究,同意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办公楼、食堂单体方案一。
二十三、宜昌三斗坪旅游客运港改扩建工程项目选址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三斗坪旅游客运港改扩建工程项目选址,拟选址在夷陵区三斗坪镇黄陵庙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从三斗坪港务站到黄陵庙旅游码头长约1000米、宽约25米的架空平台和6000平方米的游客生活服务设施等。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初步审查,该项目选址和功能符合《宜昌港总体规划》,但项目拟利用港口岸线近1000米,超出了现有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可利用岸线范围。
经会议研究,结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意见,为确保港口岸线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展工可、初步设计和相关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并上报省厅审批。
二十四、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村民委员会农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存在以下问题:(1)7号楼漏算建筑面积146平方米;(2)8号楼漏算建筑面积228平方米;(3)幼儿园审批时建筑面积计算不符合规范要求,多算100.2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由伍家岗分局对7、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幼儿园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核实。上述问题整改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十五、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半岛花园5#至14#楼、5、6号楼地下室和二期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审核资料和5月20日现场核实,该项目5#至14#楼、5、6#楼地下室及二期地下室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幼儿园未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高新区管委会对幼儿园同意缓建意见。同意核发半岛花园5#至14#楼、5、6#楼地下室及二期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唐钢、谭道明、覃远琳、屈哲、杨君、张江、唐晓华、杜宪、李莹、田世周、杨瑞、毛欣、郭华、姚旺、余建平、李源、熊炎、孙富建、胡凌云、刘汉英、姚园园、魏丽、苏蓉、徐正、汪鹏、刘君怡、詹书生、王世海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峰、李莹,法规科覃远琳,市政科毛欣,综合科邓帅,高新区分局姚旺,西陵分局杜宪、徐正,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猇亭分局孙富建、姚园园、魏丽,点军分局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