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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11号

日期:2014-04-23 17: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328,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万佳城市花园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变更等1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万佳城市花园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的“万佳城市花园”已竣工,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社区服务用房位于该组团E栋(临胜利四路)第四层3133轴,因不利于管理,拟申请将A栋(临果园三路)负117轴原规划的仓库变更为社区服务用房。

会议研究认为,A栋负1层采光通风均不能满足社区服务用房使用要求,不同意其变更申请。

二、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21-24#楼、文体中心和幼儿园方案

该公司香山福久源B 地块三期调整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已经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会议同时提出待整合后新地块挂牌交易成功后(拟建超高层地块)审批该项目,否则仍由该公司按原审批方案实施。为推进项目建设,经局[2013]016号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批复了B地块三期18-20#楼单体方案;同时要求超高层建筑同步推进;目前18-20#楼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提出因拟建超高层地块正式挂牌交易尚需时日,申请先行批复21-24#楼、文体中心和幼儿园的单体方案,暂不申请25#楼方案审查,留作最后对建设容量进行整体调节,待超高层地块正式挂牌出让后,再行申报,以确保香山福久源项目整体容积率不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21-24#楼、文体中心和幼儿园单体方案,经初步咨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北侧现状共前村5户村民住宅楼的日照影响不满足规范要求;二是文体中心584.98㎡不满足出让条件中不少于600㎡的要求,缺15.02㎡;三是利用项目场地与东侧汪家冲路的地形高差,结合地下车库,临23#24#楼布置了长条形三层商业(一层商业,二层和三层为仓储),长85m,进深2.6m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香山福久源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应进行整体核算,确保总体建设容量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二是项目北侧共前村城中村区域,基于相邻相互影响关系,应从长远出发,综合考虑该区域的规划建设;三是文体中心应进一步优化,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四是幼儿园应优化布局,保证足够合理的活动场地;五是进一步优化长条形商业。上述意见落实后,再行研究。

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树脂厂棚改安置房东辰心语方案

该公司树脂厂棚改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方案,已经[2013]3次市规委会研究同意。其中邻里中心和幼儿园的单体方案已批复,并已核发放线单;现项目方案用地范围内的两地块尚未完成招拍挂程序(我局已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30044])),其它地块已通过土地出让或置换取得土地使用证。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该公司申请先行审批东辰心语项目方案,并承诺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行办理方案审查,在核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须取得其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四、一体医疗(宜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肿瘤医院方案审查

该公司肿瘤医院方案已经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同时提出要求适当调整方案,以满足对西侧民安家园住宅楼的日照要求。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已出具方案咨询报告,报告亦提出了调整建议,以确保对民安家园住宅楼日照影响(10#6户、11#3户)符合要求。现该公司申请方案审查,但对西侧民安家园住宅楼日照影响不满足要求的综合楼,并未作出调整。

经会议研究,要求方案须按照2013年第二次市规委会纪要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

五、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报还建业务用房方案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还建业务用房方案经咨询机构论证,方案指标基本满足规划要求,用地内临王家河路有一条石油管道经过,按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后退应达到15米,现修改方案已达到1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六、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秋雨台项目临时售楼部选址及方案

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秋雨台项目经2014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及方案一建筑形式及外观,同时会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取消东站路一侧商业门面,进一步优化方案布局;二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在全市统一平衡。建设单位本次申请在同强路一侧规划的三层商业中,先行兴建临时售楼部,方案与总体布局及方案一建筑形式、外观一致,今后还原其商业性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临时售楼部选址和方案。

七、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关于城东十号地块项目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城东十号地块项目是庙嘴大桥拆迁安置房项目,现为施工图审查阶段,已发放线单。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5,提交2013年第2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的建筑方案容积率为2.733,根据会议意见,为推进和满足庙嘴长江大桥项目建设安置需要,原则同意容积率调整为2.74。最终方案核算容积率为2.724,超容积率0.224。根据局业务会2013年第35次会议要求,在方案审查阶段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要求国土局按有关规定征收建设单位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土地价款。

现建设单位提出国土局对超容积率土地出让金正在评估计算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承诺在项目竣工前交纳完毕超容积率土地出让金费用,要求先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庙嘴大桥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国土局意见后,按程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城市支路选址

为保障点军村民安置房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修建偏岩村村民安置房旁支路(暂定名奥体一路),根据巴王店控规,该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

此次申报的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长度934米,偏岩村村民安置房占用道路用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照控规办理,由点军分局对偏岩村村民安置房方案进行调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九、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关于办理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的申请

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申请办理安置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该村已向信息中心报送未安置村民基本情况调查表。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合益路与桔乡路交汇处。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项目选址。会议要求如下:一是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实相关数据,明确安置规模;二是鉴于该村已经单独落实用地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本项目配套设施面积按5%确定。

十、宜昌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数字出版印务中心单身职工宿舍楼、1#厂房、2#厂房和配电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配电房工程定位向东平移1.33米,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配电房工程定位平移,核发该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一、宜昌和艺企业孵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孵化中心5#6#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申报区域地面停车位未设置;二是5#6#楼中庭镂空部分封闭和屋面楼梯间等增加建筑面积567.84平方米。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地面停车位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设置,增加建筑面积在12#13#楼进行核减,通知补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二、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江山多娇三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5#30#楼外立面色彩与规划审批不一致;二是经对三期工程进行整体核算超建筑面积2892.71平方米;三是三期工程地面和地下停车位尺寸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车位数量不准确。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25#30#楼外立面色彩问题由伍家分局提出处理意见,对江山多娇三期工程车位数量及超建筑面积等问题重新核实后再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闫晓、唐钢、谭道明、覃远琳、张江、刘君怡、朱健、杜宪、高周洲、徐文锋、李长进、赵建军、熊炎、胡林云、李源、韩郑、陈进名、周琪、杨瑞。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法规科赵建军,行政审批科徐文锋,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熊炎,市政科毛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