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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06号

日期:2014-03-13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224,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4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4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龙盘湖风景管理区, 位于2区和3区的东北侧。根据2011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的龙盘湖世纪山水总平面方案,4区布局12栋多层(6F)住宅楼和16栋低层(2F)住宅楼。

现建设单位提交的4区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方案布局5栋多层(6F)住宅楼和32栋低层(2F)住宅楼。方案建筑风格基本与原总平面方案效果一致,仅将原部分建筑屋顶砖红色瓦调整为深灰色瓦,砖红色屋顶形式与深灰色屋顶形式建筑穿插布置。

方案经初步咨询,日照采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退让符合规委会审批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拟将1区、2区、3区和4区的停车位数量进行总体平衡,本次4区不足的停车位,将在后期建设项目中予以补充。

经会议研究,同意龙盘湖世纪山水4区规划和建筑方案调整,设计方案经具备规划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咨询后,报我局审查。

二、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宜昌市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方案调整

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将原伍家工业园内审批的单体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主楼办公面积增加和附楼平面优化,层数不变,规模由3595.47平方米增加到3732.27平方米,建筑外观不变。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调整方案。

三、林海峰、秦唯唯关于夷陵路278号房屋外装修的申请

林海峰、秦唯唯购买了夷陵路278号临街八层房屋(原麻纺厂办公楼),现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外装修,同时申请在房屋背街面西侧增建一部观光电梯。申请人拟将该房屋原白色外墙砖清理后,涂刷灰色外墙涂料,饰白色线条。原外立面窗户均内凹,拟用墙体封平。原小分格平开窗改为中式风格窗框的大玻璃窗,窗下设银灰色铝制百页空调位。

经会议研究,宜昌市城市整理办公室为宜昌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整治的统一管理机构,为保证装修材料和风格的统一,建议夷陵路278号房屋外装修事项报宜昌市城市整理办公室统一受理。

四、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村民安置房用地占西陵区党校土地约为71.7平方米及四0三约为60.7平方米,申请我局调整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界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不占两家单位用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申请宜昌市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因调整五龙大道绿化带,原则同意不占五龙大道绿化带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夜明珠路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调整夜明珠路(原湖北西陵酒业有限公司地块、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地块)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地块用地较紧张,若建设的容量过高,不能满足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不同意进行规划指标调整。   

七、宜昌宏信房地产公司申请东都国际酒店2号酒店用地性质及使用性质变更

宜昌宏信房地产公司在猇亭区金猇路建设的东都国际酒店2#酒店申请变更用地性质及使用性质。

经会议研究,待专题研究后提交会议讨论。

八、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申请高家店小学综合楼建筑方案变更

 猇亭区教育局申请在猇亭区高家店小学内校园北侧建设综合楼,局2013.8.18规划业务会(2013023号审议原则同意,原报送建筑方案综合楼为三层,建筑面积为1237平方米。图审阶段,消防部门提出食堂和学生综合楼必须分设,现区教育局申请变更建筑方案,变更后综合楼两层,建筑面积为725.72平方米,食堂两层,建筑面积为325.3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变更。

九、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民政局假肢修配康复中心暨安康医院综合楼项目选址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市民政局假肢修配康复中心暨安康医院综合楼项目规划选址征求我局意见。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现状优抚医院临运河处,拟用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现状土地权属为窑湾乡农科所村集体用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高新区规划分局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强村村民委员会关于下达共强村发展用地的请示

该用地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依据《宜昌东站物流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物流仓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北侧仓储物流用地容积率为1.2,南侧为0.8。项目批次用地面积约130亩,区、乡政府及建设单位已签订协议,拟作村集体发展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协议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同时会议明确,一是整体核算容积率指标,仓储物流地块统一平衡;二是上述用地须按协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保税物流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猇亭区政府拟将挂牌猇亭区云池片区一宗土地,申请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猇亭大道与桃子冲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596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调整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正大路地块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该用地位于猇亭区临江大道与正大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6.3公顷。依据猇亭中心区古老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及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会议明确用地性质按控规要求办理。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迎宾大道地块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该用地位于猇亭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19公顷。依据《猇亭南部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物流仓储用地。

经研究,会议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要求临迎宾大道预留宽度为10的道路绿化带用地。

十四、宜昌利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伍家岗工业园厂房C3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靠近共联路违法建设门房一处。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违法建设门房移交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待查处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技术用房(控申接待楼、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多处围墙超出用地红线范围;(2)办案、专业技术用房架空层车库改变使用功能;(3)地面和地下停车位总量不满足规划审批要求;(4)该地块东北侧办案区二期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对办案区二期工程进行核实,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由分局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其他问题由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十六、宜昌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物流服务总部综合大楼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北临五龙大道,东临五龙二路,南侧与西侧均为现状自然山体,项目用地为不规则多边形。报建方案沿五龙大道布置两栋高层建筑,其中快捷酒店为16层,1-2层为商业裙房,3层为产品展示中心,4层为办公室,5-16层为酒店标准间;服务总部大楼为21层,1-2层为商业裙房,3层为物流信息中心,4-15层为物流大户工作室,16-20层为企业产品研发中心,21层为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40626.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13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494.8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0131.98平方米,容积率为2.996,建筑密度为29.6%,绿地率为26.4%,共设置302个停车位,其中地上43个,地下259个(机械车位56个),设计方案按照控规要求在五龙大道路侧布置了15米宽绿化带。报建方案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拟建建筑及拟建地下室退让用地边界距离不满足《技术规定》要求;二是绿地率不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绿地率指标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建筑色彩依据《宜昌城市色彩规划》进一步优化后提交规委会研究。

十七、宜昌东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地铂港项目土地置换

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汕头路交汇处,用地面积6390.58平方米2007年在核发该项目建设出让土地条件时发展大道按照42道路红线控制,现发展大道道路红线调整为60后将占用该公司777.8平方米用地,该公司申请将上述用地与临汕头路的370平方米空闲土地进行土地置换。

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会议要求不对该公司进行土地置换。

十八、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空中乘务专业教学实训中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实训基地方案审查

空中乘务专业教学实训中心位于宜昌职教园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内,该用地原修规方案为绿地。现申请方案设计为一栋实训楼和一座救生训练池,实训楼高7.5,层高一层,建筑面积399㎡;救生训练池占地面积约600㎡。

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实训基地位于宜昌职教园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内,该用地原修规方案为绿地和两栋教学楼。现申请方案设计为一栋训练楼和一座训练场地,训练楼设计为一层,建筑面积813㎡;训练场地占地面积约3500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以上两个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职教园领导小组对变更修规方案提出意见;二是将土建部分作为临时建筑进行审批。

十九、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施工图审查

该院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方案审批总建筑面积67719.97㎡(地上总建筑面积56952.76㎡、地下10767.21㎡);市发改委批复地上总建筑面积67359㎡(地上56592㎡、地下10767㎡;施工图总建筑面积68239㎡(地上总建筑面积57502㎡、地下10737㎡)。施工图总建筑面积比市发改委批复超出880㎡(地上增加910平方米、地下减少30㎡)。其原因是施工图地上建筑面积作了如下调整:地下室出地面楼梯未加顶盖,施工图修改为加顶盖,新增建筑面积85;第四层室内绿化景观方案为玻璃楼面未计入总建筑面积,施工图改为现浇楼面,应计入总建筑面积,新增建筑面积220;为满足节能要求,施工图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顶层设计,扩大了顶层机房面积,新增244.24。施工图总建筑面积比方案总建筑面积超出519.03㎡(施工图地上面积比方案地上面积增加549.24㎡;施工图地下面积比方案地下面积减少30.21㎡)。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施工图面积调整。±0.000勘验时,补齐市发改委计划批复(增加880)。同时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二十、宜昌均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环城南路片区A地块规划报建方案审查

该公司环城南路片区A地块规划报建方案已提交2013年第五次规划全会讨论,原则同意方案二建筑风格,同时会议要求提高建筑外装修标准。现修改的设计方案为现代建筑风格,一至四层沿街商业采用赭石色干挂石材外墙材料,四层以上住宅部分采用赭石色仿石涂料。

会议研究认为,《宜昌市色彩规划》中确定的该街区色彩为灰色调。建议一至四层沿街商业采用灰色干挂石材外墙材料,四层以上住宅部分采用灰色真石漆。按上述意见修改后,由局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沿街商业的灰色干挂外墙石材样品经规划局确认后方可订货与施工。

二十一、西陵区教育局绿萝路中学单体建筑方案审查

该局按2013年第40次局会议意见委托宜昌市工程专家委员会对云集隧道上建设体艺综合楼进行了影响评估后认为,该综合楼对云集隧道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市城管局对西陵区政府《关于绿萝路中学拟新建房屋对云集隧道影响进行专项评估的回复》意见为积极协助参与该项专项评估工作。2013年,我局对西陵区教育局核发的宜市规选址([2013]111号)规划设计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公立中学),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其提交的北京城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绿萝路中学综合楼、实验楼方案总平面含保留5层办公、4层综合楼、新建教学楼4层、阶梯教室2层总建筑面积2227.2㎡、200环形跑道及90直跑道。容积率0.70,建筑密度19.52%,绿地率35%,停车位19辆。两个方案均为现代建筑风格,颜色为砖红色和灰色。方案指标均满足选址要求,由于受用地条件限制90直跑道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砖红色建筑风格方案。同时会议提出要求:一是征求市教育局意见;二是新建房屋位于云集隧道上应征得市城管局同意;三是进行技术咨询。按上述意见落实后,由局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十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规划局意见的工作联系单(镇平路25号)

该宗地位于西陵区镇平路25号,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拟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是否属近期改造范围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地在镇镜山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中为农贸市场(菜市场)用地,同时也是市政府统一改造使用的菜市场之一,因此不同意对该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二十三、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规划局意见的工作联系单(西坝桥路2号)

该宗地位于西坝桥头路2号,土地证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拟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是否属近期改造范围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地属于和平路规划道路用地,属于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二十四、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易中物流分销中心4#地块方案变更

201312月,我局审批的宜昌易中物流分销中心4#地块方案临1#地块的商业一层层高为5.393层屋面标高为16.17,建筑总高度16.32。按一般结构施工,一层包括梁的下垂高度后商家认为净空不够,要求将梁上翻,保证一层净空5.39,即增加了一、二层之间的楼板厚度,楼板的顶部和底部标高分别为5.395.98,楼板厚0.59,二层净高降低至4.8,层高5.39不变,建筑总高度16.32不变。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企业招商引资需要,同意以上变更。

二十五、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新增堆场选址

依据201373日《宋文豹同志赴紫云铁路云池段现场调研情况备忘录》、2013125日《关于紫云铁路建设及云池港区规划协调会议纪要》及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宜发改交通(201421号),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利用云池港上下游间地块和云池港下游地块扩建堆场,以解决港区集装箱及散货堆场不足的问题。

经会议研究,拟新增地块规划性质为港口用地,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并要求自行协调好与宜化堆场及取排水泵房的关系。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唐钢、谭道明、屈哲、曹开玉、张江、杨君、王范荣、朱健、杜宪、田世周、徐文锋、赵建军、高周洲、郭华、熊炎、周琪、李源、魏丽、刘汉英、姚园园、丁革强、胡凌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西陵分局杜宪、苏蓉,伍家分局李源、熊炎、周琪、点军分局胡凌云、丁革强,高新分局高周洲、郭华,猇亭分局刘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