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规划局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市规〔2013〕20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规划局2013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派出机构、局属二级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规划局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宜昌市规划局
2013年5月3日
抄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规划局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印发
宜昌市规划局
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188体育平台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平台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法治宜昌建设为总揽,以“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目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品牌亮点,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深入开展,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
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开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法律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突出抓好以《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切实加强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与城乡规划、测绘工作密切相关的土地、房地产、环境、消防、防灾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新法律法规出台,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法律意识。
三、认真做好保密法、档案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保密法、档案法、物权法、国家安全法、解决劳动争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公共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局系统各有关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采取法制讲座、专题辅导、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推进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公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加强城乡结合部等违建管理难度大区域的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市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际效果。
五、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一)加强法制工作调研,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法制工作调研,结合环境法制工作需要和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新情况,研究新动态,提高法制理论与实际工作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按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制定《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和《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和行政许可案卷。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依法行政。
(三)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业务工作基础。依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完善市规划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和表彰奖励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工作。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促检查,系统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落实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六、有关活动开展及工作部署
一是积极组织局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普法培训活动。
二是在全局系统内组织安排法律法规宣讲培训活动1-2次。重点学习《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将学习《办法》作为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的一项188体育平台内容。由局分管领导介绍《办法》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以“12.4”法制宣传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规划网站、LED电子显示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行政强制法、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法律意识。
四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调研及筹备工作,提前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六是加强规划审批环节监督。适时组织对业务科室、分局承办项目的审批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条文执行等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七、相关要求
(一)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按照本计划安排相关内容,做好法制学习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法制讲座、培训、自学活动。
(二)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各有关单位应将本年度所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活动图片及文字资料及时报法规科存档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