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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4]002号

日期:2014-02-10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4110,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等2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省电信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宜昌市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41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湖北宜昌市夷陵中学申请图书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41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东侧外墙立面与规划审批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由建设单位对改变外墙立面原因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东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地铂港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41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西侧增建人防通道出入口台阶占用规划道路红线;(2)靠近发展大道地面停车位占用规划道路红线;(3)停车位总量不满足规划要求;(4)该建筑东南侧地面停车位占用绿地;(5)地下停车位尺寸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建筑外立面色彩与原规划审批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对人防通道出入口台阶、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及建筑外立面色彩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家冲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周家冲村失地农民安置保障房1#2#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1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定位向西南方向平移2.0米;(2)西南侧临时工棚和公厕拆迁未完成;(31#楼南侧增建配电房一处;(41#楼东南侧一处临时使用箱式变压器未拆除。

经会议研究,由开发区分局对相邻用地之间关系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临时工棚、变压器和公厕的拆迁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拟申请门房、商业门面定点

该院位于西陵区气象台6162号干警宿舍始建于1999年,当时在大门两侧修建了两个门房,2010年因修建老汉宜路拆除了原门房。为解决安全问题,现拟申请门房及商业门面定点。

会议研究认为,其申请修建的门房及商业门面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规定,不同意其定点申请。

六、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香山汇腾苑”二期9号楼底层平面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香山汇腾苑”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主要用于CBD、商业步行街等一批重点工程的安置用房。为满足拆迁还建的需要,拟申请“香山汇腾苑”二期9号楼底层内部平面进行调整,不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立面,在其内部进行适当分隔。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内部平面分隔规划变更申请,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七、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宜昌华祥商贸中心一期9号楼方案审查

2012年,该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位于规划营盘路以西、市儿童福利院以北的地块。其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定: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公建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住宅部分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文体、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单独设置。高层建筑后退营盘路红线距离不小于8米。

其提交的宜昌三峡广博(风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宜昌华祥商贸中心一期9号楼方案为布置118层住宅,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以砖红、白、灰色为住宅主调的现代建筑风格。方案咨询情况为:方案总建筑面积8008.52㎡(其中商业282.63㎡,架空222㎡,住宅6019.27㎡,文体物业301.1㎡),计容建筑面积6641.62㎡,不计容建筑面积1366.9㎡,容积率1.697,建筑密度15.714%,停车位58个。

经规划咨询其用地性质、拟用地范围、建筑日照、总停车位均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地下室柱网8.1米(技术规定8.4米);地下与室内停车位之和达到总停车位的77.59%(出让条件90%);总平面未设计绿地无法核实绿地率;总平面图未标示配电房的位置及规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筑立面及布局形式。考虑到属相邻同一单位用地,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同意容积率未做满的面积(9015㎡)可转到三期项目一并进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二是方案须进一步深化,完善绿化设计,按上述意见修改后再行研究。

八、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变更宜昌易中物流分中心4号地块立面规划变更

201312月,我局审批的宜昌易中物流分中心4号地块建筑方案东山四路临街立面墙体为干挂石材、方窗蓝色玻璃,局部铝合金百叶。由于引进了进口品牌汽车代理商,按照厂家授权要求,拟申请东山四路临街立面墙体干挂石材不变,方窗改为玻璃幕墙,局部铝合金百叶取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四路立面变更方案,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西陵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西陵区沙河村(平湖半岛搬迁医院、安置房项目)下达西陵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办理西陵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要求在五龙片区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点军五龙、南站控规报批方案办理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点军区紫阳村(工业项目)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在编制的点军控规范围以外,不同意进行定点。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营盘山片区VI-1街区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依照《宜昌市营盘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及宜府函〔20144号的批复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拆迁范围包含该片区VI-1-5地块。

十三、宜昌市现代服装工艺学校申请学校扩建

该校位于中南路20号,于2003年租赁给宜昌英杰学校。为适应城东生态新区发展需要,满足适龄学生就学需求,宜昌英杰学校拟在原校区范围内,新建1栋小学教学楼(5000㎡),新建学生公寓2栋(8000㎡)。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向宜昌英杰学校下发了《关于下达宜昌英杰学校扩建小学部教学楼、公寓楼前期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先期开展前期工作。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校所在地块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面积40410㎡(60.62亩)。根据该校提交的土地使用证,该校用地为划拨教育用地,用地面积47174.75㎡(70.76亩),超出控规确定的用地面积6764.75㎡,将控规确定的部分园地划入了该校用地。按照该校提交的初步方案,拟新建的学生公寓已超出控规确定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范围,占用了部分园地。

经会议研究,该校应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我局审查。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树脂厂棚改安置房单体方案审批

该公司树脂厂棚改安置房方案已由2013年第三次市规委会和[2013]043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作为新区建设的重点项目,现该公司申请先行批复邻里中心和幼儿园单体方案,待土地使用手续完善后,再申报总平面方案和其它单体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批复邻里中心和幼儿园单体方案。

十五、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松林路延伸段棚改安置房方案

该公司棚改安置房位于松林路延伸段,用地规模209104.08平方米。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3]213号)确定的规划设计要求如下: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

现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布局3832层高层住宅楼,配建1个菜市场、2所幼儿园和1处社区服务中心;方案设计小区出入口2个,第一个出入口沿用松林路下穿高速公路涵洞,第二个出入口结合小区北侧下穿隧道连接中南路;方案总建筑面积640984.27㎡,容积率2.65,建筑密度11.37%,绿地率40.8%,总户数5504户,停车位4300个。

经会议研究,鉴于棚改安置房建设规模较大,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会,从总体布局、动(静)态交通组织、公建配置等多方面予以研究。

十六、市政府办转市发改委关于公安局搬迁改造水陆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立项问题的研究

市政府办转来市发改委关于公安局搬迁改造水陆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的情况汇报。市公安局拟将东山大道329号原交警支队办公楼调剂给水陆公安分局作为业务技术用房,并进行适当改造,以满足办公需要。发改委初步审查,拟同意该项目立项。

经会议研究,东山大道329号房屋现为交警支队办公用房,控规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办公。在房屋不进行加层、扩建的前提下,可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继续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十七、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报还建办公楼方案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还建办公楼方案按20131129日局业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取消大台阶,增加停车位。经咨询机构论证,方案指标基本满足规划要求,但用地内临王家河路有一条石油管道经过,按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后退应达到15米,现方案为13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后退石油管道事宜请管线业主单位签署意见。

十八、宜昌东站片区六号地块兴润秋雨台项目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站片区六号地块,东侧为东站路,西侧及南侧为同强路,北侧为江坪路。对土地储备中心核发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30085]号)要求该地块拟用地面积为97771.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2400平方米的八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临同强路、江坪路、东站路设置宽度为10米的道路绿化带,作为开放式绿地,不得实施封闭。

宜昌兴润置业有限公司报建的方案布局为:9栋高层住宅、沿同强路和东站路设置2层的沿街商业和1所八班幼儿园,临城市道路均设置10米宽绿化带。总建筑面积339411.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4321.17平方米(住宅229398.99平方米,商业11580.48平方米,幼儿园1862.5平方米,会所配套14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089.9平方米,容积率2.5,停车位1955个。建筑风格为现代加新古典,方案一外观颜色为黄色,方案二外观颜色为赭石色。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经咨询机构核实各项指标后报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九、点军联棚大雁坝搬迁安置小区申请调整部分建筑±0.000高程及场地标高

点军联棚大雁坝搬迁安置小区1#-6#楼及菜市场原设计±0.000高程为72.800米,现场开挖后基坑内全部为地下水,为解决地下室抗浮,保证结构安全,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将1#-6#楼及菜市场±0.000高程调整为74.000米,同时将室外场地标高由72.5调整为73.7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1#-6#楼、菜市场±0.000高程及室外场地标高调整方案,同时要求场地标高调整要处理好与相邻建筑的关系。

二十、点军李家河佳和家园村民安置房方案审查

点军李家河佳和家园村民安置房规划方案经2013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已原则同意,咨询机构出具了报告,现报我局审查。经审查,该方案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规划方案的设计范围及部分小区道路压占控规中城市道路红线;二是中型货车停车位占总停车位比率为13.66%,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中15%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要求规划总平面方案用地范围以控规道路围合范围为准,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二十一、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维多利亚港湾42#楼裙楼二、三层部分平面功能进行调整

维多利亚42#楼裙楼方案批复一楼为商业,二楼为商业,三楼为社区服务用房,施工图设计阶段将二楼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三楼调整为商业。

为方便经营管理,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将二层部分社区服务用房调整为商业,将三层部分商业用房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该调整方案已经朱市街社区居委会和点军街道办事处同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42#楼裙楼二、三层平面使用功能调整,其调整必须征得消防部门同意,且本次调整应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二十二、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申请后勤服务中心建筑方案审查

根据2013126日局业务会意见,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委托设计单位对后勤服务中心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建筑为2层,总建筑面积2048.7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后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十三、湖北易联置业公司申请三峡物联网孵化器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南海路与周家冲路交汇处,用地面积10172.23平方米,规划设计83层的办公楼,116层的办公楼,117层的公寓,总建筑面积25858.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823.27平方米,容积率1.8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二十四、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点军大道与江城大道立交、五龙三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段)、桔乡路(大连路-东站路段)选址

点军大道与江城大道立交、五龙三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段)、桔乡路(大连路-东站路段)已列入2014年城市建设计划。其中,五龙三路全长7600米,宽度32米;桔乡路全长约5160米,宽度36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最新控规及路网线形办理江城大道立交、五龙三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段)、桔乡路(大连路-东站路段)选址。

二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方案审查

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猇亭区孙家湾,报送方案主要包含综合楼、垃圾处理车间、热电联产车间、配电间及主要构筑物等,总建筑面积约7987.08平方米,容积率0.29,绿化率30.74%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核定综合楼规模。

二十六、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广告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卓悦广场商业裙楼后墙12块广告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广告管理相关程序办理。

二十七、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下达共联村安置点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府拟将共联三组阮家湾地块定为共联村1-4组村民安置房用地。该用地位于伍家岗大桥与伍临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130亩。

经会议研究,要求原则同意该选址,要求征求新区推进办意见后办理。

二十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城东片区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城东片区2号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宗地位于城东大道与东风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207.21亩。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宜昌新区推进办出具明确意见后办理出让条件。

二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沿江大道宝塔河转角处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出让沿江大道宝塔河转角处地块,申请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V-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该用地为行政办公用地,拟用地面积0.41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7.0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艾长征、闫晓、唐钢、聂峰、谭道明、张翼、曹开玉、屈哲、杨君、王范荣、赵建军、朱健、杨瑞、李长进、李源、周琪、熊炎、高周洲、胡凌云、龙康福、苏蓉、魏丽、丁革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龙康福,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周琪,西陵分局苏蓉,点军分局胡凌云,高新区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