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44号
2013年12月27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1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中南路地段加油站,要求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中南路旭光村地块,拟用地面积约为4亩。依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规划为加油站用地;市政府对伍家岗区政府《关于规划建设中南路加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进行批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该项目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搬迁的中波台重建项目,项目拟选址夷陵区土门村四组两河路与白岗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132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
三、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月亮湾”方案审查
该公司项目位于城东大道,紧邻张家湾隧道,三面为保护山体(据信息中心编制的保护山体初步方案)。现该公司提交了2个规划设计方案,方案一与方案二的总体布局一致。方案临城东大道结合3栋27-31层高层住宅布置临街商业,基地北部布置10栋33层高层住宅,南部布置8栋6层多层住宅,菜市场布局于基地西部,邻南部多层住宅区配建幼儿园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用地面积1087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229.68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21.15%,绿地率30%,停车位2001个(地上200个,地下1801个),社区医疗用房300平方米,文体活动用房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变配电房2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300平方米,菜市场1000平方米,幼儿园1840平方米。
方案一高层建筑为平屋顶搭配砖红色屋檐,多层建筑为深灰色坡屋面,外立面主色调为白色、米黄色,局部辅以浅咖啡色;方案二高层建筑为深灰色坡屋面,多层建筑为砖红色坡屋面,外立面与方案一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的总体布局,同时会议提出应结合城市道路,合理组织居住小区内部动、静态交通,单独划定幼儿园用地范围,设计方案经具备规划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咨询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四、宜昌市前锋钢球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车间
宜昌市前锋钢球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花艳路13号,因城东大道延伸段即将建设,该公司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将被征用,公司门房、配电房等用房需要拆除。前锋钢球工贸有限公司要求在原生产车间向南(临路)扩建三层车间,长54.48米,宽9米,高12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宜昌市前锋钢球工贸有限公司关于扩建车间的申请,建议在该公司用地范围内对拆除的门房、配电房等用房进行还建。
五、宜昌市点军区紫阳村藏獒养殖场规划设计方案
该方案根据2013年12月23日局业务会意见,将幼藏观察室由二层调整为一层;入口门楼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申请核发猇亭大道先锋汽修旁物流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该地块位于猇亭大道先锋汽修旁,属宜昌市2012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根据市政府批复的窝棚湾控规调整,该地块为物流用地。现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申请按物流用地下达该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物流用地下达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高新区周家冲村民委员会申请安置房规划方案审查
宜昌高新区周家冲村民委员会拟在南海路建设安置房,安置房用地面积31628平方米,规划设计1栋25层,1栋24层,1栋23层,2栋21层的高层住宅,2栋配套公建。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外型,明确配套公建的使用功能,统筹考虑村委会办公、养老、幼儿园、菜市场、医疗卫生、文体活动等公共设施。
八、宜昌白洋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白洋物流园方案审查
宜昌白洋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在白洋枢纽港建设物流园,项目占地345528平方米,规划设计7栋2层配送中心,5栋1层仓库,1栋3层日用商品公路交接库,1栋2层展示中心,3栋司乘公寓,1栋3层食堂。
经会议研究,要求物流园和枢纽港统筹规划经专家评审后,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
九、宜昌九龙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台州孵化器方案审查
宜昌九龙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在青岛路建设台州孵化器,用地面积10663.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规划设计1栋15层的科研大楼,1栋17层的配套宿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湖北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沿江大道51号设置围墙
该公司提交的宜昌中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围墙方案为底座白色大理石、栏杆白色欧式大理石,围墙后退沿江大道该段道路红线1米,高2.3米。
经会议研究,征得市城市整理办公室意见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一、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后坪村申请村民安置房1#楼和村民礼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12月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村民礼堂2到4层4-5到4-6轴之间镂空部分增建自然层增加建筑面积123.84平方米;(2)1#楼1-27到1-28轴和1-12到1-14轴之间电梯井外侧镂空部分审批未计算建筑面积。
经会议研究,同意村民礼堂增建自然层由分局核实并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楼电梯井外侧镂空部分按原审批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一期)4#楼和5、6#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12月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在4#楼西南侧增建水泵房一处,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水泵房保留使用,核发4#和5、6#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三、宜昌浦来德燃气有限公司违法建设
经查,宜昌浦来德燃气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三组修建办公楼、门房、仓库、充装间,违建面积共计791.64平方米,现已完工。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项目已于2012年8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编号:﹝2012﹞0089号),请点军分局核实建设情况与审批方案是否一致。若一致,则同意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罚款并补缴相关城市配套费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
经查,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于2013年5月在中南路东辰壹号御景项目E、F栋改变结构,扩大建筑面积。违建面积共计104.72平方米,已完工。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上述违法建设提出没收违法收入的处理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闫晓、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屈哲、张江、王范荣、杜宪、朱健、赵建军、熊炎、高周洲、韩郑、周琪、李长进、熊炎、丁革强、刘汉英、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审批科朱健,法规科赵建军,开发区分局高周洲,伍家岗分局熊炎、周琪,西陵分局杜宪,点军分局丁革强,猇亭分局刘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