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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41号

日期:2013-12-31 11: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126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三峡大学拟申请北门幼儿园规划变更等3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三峡大学拟申请北门幼儿园规划变更定点及方案

2012年,我局对三峡大学核发了幼儿园规划许可证,其规模为8个教学班,3层,总建筑面积2165.99,建筑占地面积771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三峡大学具备博士授予权,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将在510年时间每年引进80100名左右的高层次人才,因此预计幼儿园的就园适龄儿童每年将增加100人以上,已批准的幼儿园规模亦不能满足此项需求,该校拟申请办学规模由8个教学班扩大为12个教学班,幼儿园用地面积扩大至5900,建筑占地面积1344.41

经会议研究,在满足国家幼儿园办学规范的前提下,同意其变更申请,同时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后再行研究。

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宜昌华祥商贸中心一期9号楼停车位指标调整

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营盘路地块的土地开发权。宜市规让[20120003]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品住宅停车位指标按照居住8‰,公建按10‰设置;该公司提交的营盘路地块9号楼规划设计方案停车位指标住宅按6‰、公建按10‰设置。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为招拍挂出让的居住用地,其停车位等相关指标需按照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执行。

三、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变更

“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总建筑面积13591.17(地上建筑12118.73、地下室建筑1472.44);发证总建筑面积14102.4(地上建筑面积11854、地下建筑面积2248.4);竣工核实总建筑面积14360.25(地上建筑面积12119、地下建筑面积2241.25)。因设计单位施工图总建筑面积计算有误,少计265平方米。该公司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变更。

经会议研究,在不超容积率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同时会议要求由局法规科起草相关规定文件。

四、窑湾乡沙河村生产安置基地方案审查

建设单位提交了三个方案,平面布局基本一致。规划方案临宜秭公路布置一栋6F办公,一栋6F仓库和一栋3F仓库,后退道路红线10米,临保留山体布置两栋1F仓库和公厕、配电、垃圾收集站。地块西侧暂时保留部分建筑临时使用,待租赁使用单位与村集体合同到期后再拆除后重新规划,保留建筑面积2067,规划建筑面积6560。办公楼占地面积1300,占总用地面积的4.5%。规划方案立面效果主色调均为淡黄色。

方案一为传统现代风格,横向线条大气,简洁中带有变化,并通过光和影在立面空间上形成变化。方案二为简约风格,采用竖向分隔,玻璃幕墙与石材墙面突出材质的轻重对比,色彩的深浅结合。方案三为肌理表现风格,通过有规律错位的窗墙分隔,使线条处理上简洁而富有条理,相同立面形成和谐序列,强调建筑整体感。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村集体建设项目政策研究问题还不成熟,暂缓临宜秭公路布置的一栋6F办公、一栋6F仓库和一栋3F仓库的建设;原则同意临保留山体布置的两栋1F仓库按临时建筑先行建设。

五、宜昌市气象局气象观测台、天气雷达站项目申请规划变更

该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村,原审批的方案外墙为灰色石材,现由于建筑材料为砌块,干挂石材强度不够,申请外墙变更为灰色面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后实施。

六、三峡-葛洲坝航运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工程(公厕)方案审查

三峡通航管理局承建的左坝头广场内设一公厕,广场审批时要求公厕另行申报,现该单位报送了两个公厕方案,占地尺寸为8.7M×5.1M,层高3.3M,设男女厕和无障碍间,外立面颜色均为黄色,屋顶设咖啡色通栅栏。方案一墙面基本不开窗,屋顶为平屋顶;方案二影壁上和墙上均实际通透窗,屋顶为斜屋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会议要求在墙上和影壁上设置装饰条以丰富墙面景观。

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核发城乡路与白城路交汇处北侧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出让城乡路与白城路交汇处北侧地块,拟用地面积74858.02平方米,约112.29亩。依据《宜昌市城乡路商业银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该用地为居住和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附属配套幼儿园、市场等配套设施。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同时会议要求配套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菜市场。

八、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落实共联村一至四组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向我局来函申请共联村一至四组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该项目拟用地位于龙盘湖村民安置点左侧,拟用地面积128.8亩,规划建筑面积25.88万平方米,容积率3.0。经我局请示宜昌新区推进办意见,新区推进办已明确意见同意伍家岗区政府提交的安置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新区推进办意见办理该项目选址。

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延期宜市规让函[20120050]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20121122,我局依据《宜昌市港窑路片区KG-VI-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对珠海路与青岛路交会处一地块核发了宜市规让函[20120050]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目前该出让条件已过期,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原出让条件办理延期手续。

十、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延期宜市规让函[20110033]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20111012,我局按程序对发展大道(原商业银行地块)核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33]号),用地面积166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目前该出让条件已过期,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原出让条件办理延期手续。

十一、武汉铁路局荆门桥工段宜昌工程建设项目部关于宜昌桥隧车间项目规划选址申请

武汉铁路局荆门桥工段宜昌工程建设项目部拟于伍家岗区火光村城乡路铁路桥地块规划选址宜昌桥隧车间项目,项目拟用地面积约6405.2平方米。

依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大部分属山体绿地。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

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宜昌汽车专营4S店规划选址的函

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63号,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伍家岗区共和村汉宜路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宜昌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4.8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设计方案范围办理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会议明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拟用地面积约25亩,容积率不大于1.5

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东山大道、杨岔路、夷陵大道、广场左路围合地块拆迁范围申请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征收东山大道、杨岔路、夷陵大道、广场左路围合地块,申请我局确定拆迁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以道路红线为用地边界确定拆迁范围。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该地块位于城东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2.0公顷,拟作为共前村村集体发展用地。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该地块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因地形地貌变化较大,要求修测地形图后提交会议研究。

十五、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城东大道加油站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城东大道建设加油站,报建方案已按1125日局业务会要求修改,三层办公楼临城东大道侧预留出10米宽的绿化带并退让1米,一二层改为停车、洗车及仓库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及单体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取消站牌,对办公楼外观进一步优化设计。

十六、宜昌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辰二号商业门面G号放线调整

宜昌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辰二号商业门面G号放线,经20131126日分局现场踏勘和核对测绘大队放验线报告,商业门面G号已经建设,主体向南平移3.5,对周边建筑采光、间距无影响,退让中南路距离不变。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放线调整。

十七、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宏峰上上城”B地块东区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宏峰上上城”项目分ABCD四个地块,用地面积为319994平方米。CD地块已基本建成,A地块规划为一所30班规模的中学,B地块西区在建,北区未建。本次报建B地块东区方案。2013621日,该公司提交的“宏峰上上城”B区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经2013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及建筑风格,同时会议提出规划配套建设学校应为公办学校。2013917日,市规划局组织召开“宏峰上上城”居住小区规划中学建设协调会,该公司同意将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用地(A地块30亩)完成地面建(构)筑物拆迁后无偿移交给伍家岗区政府或其教育主管部门。鉴于湖北宏峰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A地块无偿提供给伍家岗区政府建设公办学校会给该公司收益带来一定的损失,会议研究认为,可以将该公司所提供的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用地按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1.6的容积率折算成建筑面积补偿给该公司,在该公司相邻地块中建设。本次申报的B地块东区方案即容积率调整后方案,将原规划中的多层改为高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布局。

十八、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临时货物配送区、临时仓库验线情况

伍家岗分局123日对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临时货物配送区、临时仓库放线情况进行现场踏勘,经核对放线报告,与定位图相比,临时货物配送区施工轴线向东整体平移约4.4米,临时仓库施工轴线向北整体平移约2.3米。建设单位提出因地下管线布设原因导致临时货物配送区、临时仓库施工轴线发生了平移。

经会议研究,因临时货物配送区、临时仓库均在三峡物流园用地范围内,并对园内相邻建筑与交通流线等没有影响,同意临时货物配送区、临时仓库按场地实际情况,对施工轴线进行平移,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九、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D-20D-214#住宅楼和S3号商业楼、5#住宅楼和附建商业楼、B区和C区北部住宅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审核资料和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配电房规划许可手续未完成;(2D区拆迁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核发B区和C区北部住宅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待配电房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和D区拆迁完成后再核发4#住宅楼和S3号商业楼及5#住宅楼和附建商业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十、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二期工程C12栋、C13栋、C14栋、C15号楼幼儿园和1#地下车库、商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车位设置未满足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先行核发C12栋、C13栋、C14栋、C15号楼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待车位设置问题解决后核发1#地下车库及商业建设工程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十一、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西陵区东方红小学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该用地北侧两处拆迁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体核实意见书,待拆迁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十二、电力公司申请110kv合益变配套线路工程

中南路片区用电负荷日益增加,电力公司申请建设110kv合益变配套线路工程,分为110kv线路和10kv线路两个电压等级。具体方案为:110kv线路从220kv白家冲变电缆沟出线后,沿高压走廊架空敷设至中南路,再沿中南路电缆沟敷设至合益变;10kv线路从合益变出线后,分别沿中南路、城东大道、东风路以电缆沟敷设。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二十三、市政科申请调整江城大道与紫阳路的连接线型

因地形高差较大,原点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江城大道与紫阳路连接线型暂时无法实施。经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后,提出改造加宽现有道路,利用现有道路线型实现江城大道与紫阳路的连接。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调整方案。

二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根据《宜昌市东站路-合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伍家岗工业园区管委会拟征收该区域内约2.47公顷集体土地,用于金花路(暂定名)道路建设,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对该用地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正常程序办理。

二十五、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门急诊(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大楼范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除原门诊病房大楼用地及医院内住宅楼用地外,均统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十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办理白洋中心幼儿园批次用地的规划选址的工作联系函

白洋中心幼儿园拟选址于白洋新城石堰路与新民路交汇处,其中幼儿园用地15,为幼儿园配建的公共停车场5亩,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来函要求办理该项目批次用地的规划选址。该项目拟选位置符合控规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规模,要求由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七、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恒信山水居住小区内新建5个配电房

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恒信山水居住小区内新建5个配电房,新增建筑面积432平方米,新建后超容积率0.01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实际功能需求,原则同意该单位的申请,要求高新区分局对调整后的规划总平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十八、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申请后勤服务中心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申请在广电中心院内建设后勤服务中心,现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方案设计为四层,建筑面积为398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为了与广电中心主楼协调,要求后勤服务中心的建筑层数控制为2层,重新修改方案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九、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运河名都”项目1号楼商铺产权分割

“运河名都”项目位于港窑路8号,一期工程(一号楼)现已建成。因一号楼一层商铺需还建给多家拆迁户,而该公司现有的一号楼一层商铺为一个整体,不能进行产权分割,现申请将一号楼一层门面分割成3部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由分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十、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港湾住宅小区低层住宅施工图审查

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维多利亚港湾住宅小区设计方案已经我局批准,A区、B区低层住宅的施工图设计在平面局部尺寸、平面布局、立面样式、地下室层高等方面均有变更。该施工设计资料经规划咨询机构咨询,总建筑面积减少7674.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减少2744.08平方米,容积率由1.798降低为1.768,减少0.0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要求报变更方案我局审查。

三十一、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征求规划意见工作联系单

20138月王乐堂、艾光君购买刘艳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十组,房屋建成于70年代,20014月登记发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现征求规划局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城镇住宅用地性质,是否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属于城市规划改造区域,按此意见回复。

三十二、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房办公室塘上龙悦安置房项目调整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塘上村,其西侧为宜昌市监狱。原规划报建方案已提交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根据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后因地块西侧与监狱之间规划的江南二路和地块南侧支路的线形调整,导致该项目拟用地范围由原100590.94平方米调整为82915.05平方米,减少了17675.89平方米,建设单位对调整用地范围后的建筑布局重新进行调整。

现该地块内规划拟建1225-28层的高层住宅,地块北侧临五龙大道设置有一所幼儿园,一栋15层(建筑高度为65.4米)的高层办公建筑和4层的商业建筑。住宅南北布置,建筑风格与规委会审议的方案保持一致。总建筑面积为302017.4平方米(较原上规委会方案少14401.2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46643.8平方米(较原上规委会方案少3140.0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17619.4平方米,商业面积15602.6平方米,办公面积6950.8平方米,小区配套4151.8平方米,幼儿园面积2086.6平方米,配电房面积142.4平方米,垃圾回收站面积90.2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5373.6平方米,容积率3.040;建筑密度19.7%;绿地率为30.1%;停车位合计159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60个,地下停车位1232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77.4%

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地块北侧临五龙大道的商业建筑由大商业调整为临街小商铺,且增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

2、拟建菜市场由原临五龙大道的商业建筑一层调整至地块内1#住宅楼的底部;

3、将原提交规委会方案中的部分独栋高层住宅建筑调整为两栋联拼的高层住宅建筑,导致其最大展开面宽超出了《技术规定》中65米的要求;

4、在计容面积减少的情况下,用地面积减小导致容积率增加,超过规委会确定的2.48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计容面积应不超过上次提交规委会方案的计容面积;二是优化商业建筑布局且办公建筑需独立设置地下停车位;三是调整后的方案需提交规委会审查。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闫晓、谭道明、唐钢、聂峰、屈哲、张江、王范荣、朱健、杜宪、李源、徐文锋、熊炎、周琪、龙康福、赵建军、高周洲、郭华、李长进、胡凌云、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法规科赵建军,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科李长进、龙康福,高新区分局高周洲、郭华,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周琪,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点军分局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