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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38号

日期:2013-12-03 09:1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1115,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片区4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片区4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东站片区42号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东站片区花溪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拟用地面积约为142.3亩。依据《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宜昌市新区推进办《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用地面积160亩(包含道路绿带),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项目合作协议书》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2.3。出让条件中明确道路绿化用地应作为开放式绿地,并按照退让绿地边界明确建筑退界要求。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片区43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东站片区43号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东站片区花溪路与柏临一路交汇处东南侧,拟用地面积约为82.39亩。依据《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宜昌市新区推进办《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用地面积91.32亩(包含道路绿带),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项目合作协议书》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2.3。出让条件中明确道路绿化用地应作为开放式绿地,并按照退让绿地边界明确建筑退界要求。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片区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东站片区6号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东站片区江坪路、同强路和东站路围合区域,拟用地面积约为129.18亩。依据《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依据宜昌市新区推进办《项目合作协议书》,用地面积146.66亩(包含道路绿带),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项目合作协议书》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2.5。出让条件明确道路绿化用地应作为开放式绿地,并按照退让绿地边界明确建筑退界要求。

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火光村集体土地办理批次用地的函

20135月,我局对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村委会办公楼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36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明确该项目需以批次用地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申请我局对该项目办理批次用地手续,并将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项目批次选址及用地性质。

五、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合益路联丰村液化气灌装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11215,我局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合益路联丰村9373.77平方米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43]号)。20133月,市国土资源局与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宜昌利用划拨[2013]04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置换取得合益路联丰村8389.04平方米用地,不包含出让条件中通道用地。20136月,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因该通道批次手续正在办理中,承诺该通道批次用地批复下达后办理供地手续,据此意见我局对宜昌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了9373.77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条件。现在该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办理9373.77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出让条件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工业项目)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按照《宜昌市联棚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七、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五龙、范家湖、双溪(福安)、紫阳、石堰、黄家棚(李家湾)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意见书

根据点军区人民政府《点军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与五龙、范家湖、双溪(福安)、紫阳、石堰、黄家棚(李家湾)村提供的未安置村民调查数据,编制单位提供了社区及村的安置点选址方案。

五龙社区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规划五龙路北侧,用地规模为12.26公顷(约183.96亩),容积率为2.5

范家湖村安置点位于规划牌坊坡路西侧,用地规模为6.21公顷(约93.15亩),容积率为2.8

双溪和福安村安置点位于宜万铁路东南侧,用地规模为19.38公顷(约290亩),容积率为2.2

紫阳村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规划江南一路东侧,用地规模为12.75公顷(约191.18亩),容积率为2.5

石堰村安置点位于石堰村,用地规模为6.53公顷(97.95亩),容积率为2.8

黄家棚和李家湾村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规划将军路东南侧,用地规模为17.8公顷(约267亩),容积率为2.8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社区及村的选址方案,核发五龙、范家湖、双溪(福安)、紫阳、石堰、黄家棚(李家湾)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土城乡车溪村批次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点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城乡车溪村集体土地0.8公顷,用于风景名胜设施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对该用地办理批次用地手续。该用地位于三峡车溪民俗旅游区总体规划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办理该用地的批次用地手续,项目用地建议采用土地流转的方式。

九、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星城项目商业A、居委会社区医疗规划变更

江南星城项目商业A审批方案设计为二层,屋面为不上人屋面,现申请将楼梯间做出屋面,改为上人屋面;居委会社区医疗审批方案设计为二层,一层使用功能为社区医疗,二层使用功能为居委会办公,现申请将一层使用功能改为商业,将二层改为社区医疗和居委会办公。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商业A楼梯间变更,不同意居委会社区医疗一层使用功能改为商业。

十、点军区民政局养护楼申请勘验±0.000

点军区民政局养护楼申请勘验±0.000。经现场查勘,该楼位于点军区塘上村六组,审批方案为五层,总建筑面积4324平方米,现场已经施工至二层,经查阅点军控规,规划的110KV谭南线和110KV谭耿线从该楼上空通过。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楼暂停上部施工,原审批五层改为二层。

十一、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申请食堂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申请在宜昌职教园(市机电工程学校校园内)新建一栋食堂建筑。建筑方案依据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为二层,建筑面积588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方案,要求方案与周边建筑风格统一。

十二、湖北九州方园投资有限公司九州方园大厦规划变更

[2013]018号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九州方园大厦方案调整,要求调整方案经信息中心核定指标后,再提交会议讨论。现调整方案经信息中心核定,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39986.61平方米减至39957.8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0565平方米增加至30573.25平方米,容积率由5.998增加至6.0,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6.0”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调整方案,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十三、三峡大学申请化学与生命科学教学实验楼二期定点及方案审查

为满足化学与生命学系教学、实验的要求,拟申请校内化学与生命科学教学实验楼二期定点及方案审查。其提交的三峡大学设计院设计的方案为总用地面积95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17平方米,容积率1.06,建筑密度19.9%,绿化率32%,停车位101辆。主体6层,局部3层,使用性质16层为实验室,立面风格现代风格,墙面为灰白色外墙涂料。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符合《三峡大学校园改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其定点及建筑方案。同时要求委托规划咨询机构进行技术核定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四、三峡大学拟申请舞蹈教学楼定点及方案审查

为满足舞蹈教学的要求,该校拟申请校内舞蹈教学楼定点及方案审查。其提交的三峡大学设计院设计的方案为总用地面积5033.9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23.4%,绿化率30%,停车位50辆,主体4层。立面风格现代风格,墙面为浅黄色外墙涂料。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符合《三峡大学校园改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其定点及建筑方案。同时要求委托规划咨询机构进行技术核定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五、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元大厦方案审查

该项目北临西陵二路,东临上海春天大厦,南临“馨苑小区”,通过土地招拍挂,201311月我局对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换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其规划指标为拟用地面积12760.6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3,建筑密度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20%。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一般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公共建筑应有不小于20%的停车位作为社会公共停车用途,且不得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且不得设置隔墙封闭。该方案经2013年第一次市规划全会原则同意其总体布局及建筑风格。通过土地公开招拍挂程序,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拟申请项目名称为“开元大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名称为“开元大厦”;同时会议以下要求:一是总体布局及建筑风格与市规划全会要求保持一致;二是方案进一步论证地下室柱网净距,确保满足地下室柱网间停放3辆汽车的要求;三是方案经委托规划咨询机构技术核定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六、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顶层增加库房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局为满足办公需要,拟申请在红星路8号八层办公楼顶层增加1层轻质结构的库房。其提交的方案为围合墙体的轻质材料、面积191平方米,高度4米。

经会议研究,在满足抗震设防、消防等前提下,原则同意其定点申请及建筑方案。

十七、宜昌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南片区A地块项目规划建筑修改方案设计审查

该公司环南片区A地块位于环城北路与西陵一路交汇处西侧。修改方案经规划咨询,总建筑面积79986.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66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20.46平方米),容积率5.199,建筑密度35.37%,绿地率30.20%,停车位505辆(地上10辆,地下495辆),以上指标除建筑密度外,其它均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商业部分为小铺面。

经会议研究,同意修改方案建筑风格及规划指标。同时要求底层商业部分改为骑楼或改为大商业铺面后,修改完善后上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八、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10kV魏家贩变电站方案审查

魏家贩变电站位于伍家岗生物产业园区东山三路与东山四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为5637.05平方米,形式为户外站。由供电公司提交的方案包括变电用房及相关变电设施,其中变电用房为一层平房,总建筑面积约448.04平方米,最窄处退后用地边界3.8米,外观颜色为土黄色。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方案及外观颜色进行优化调整。

十九、宜昌和开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大城往来”公寓式酒店设置车行出入口通道

宜昌和开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大城往来”公寓式酒店设置车行出入口通道。我局20117月已审批的“大城往来”公寓式酒店方案包括大门左、右两侧2个车行出入口。该公司20118月向我局申报设置车行出入口,经2011819日局业务会议研究,考虑到城东大道属于城市主干道,并结合该项目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位置,同意设置该公寓式酒店大门右侧一个车行出入口通道。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原会议意见办理。

二十、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申请唐家湾路、桔颂路供水管道工程选址

为结合新建城市道路进展,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申请按《宜昌市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2011-2030)》、《市住建委关于2011年东山四路片区供水协调会会议纪要》、《市住建委关于2011年东山四路片区供水协调会会议纪要的说明》及道路施工图实施唐家湾路、桔颂路供水管道工程,管径分别为:唐家湾路300mm,桔颂路200mm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报建单位按其在东山四路片区供水份额要求设计整体供水方案后按程序办理。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点军卷桥河片区控规位置及范围办理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选址,其拟用地面积约132884.2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正常程序办理。

二十二、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来函征求点军区35kV天王寺变电站输电线路路径意见

天王寺变电站位于点军区天王寺村7组,其进线线路由为:由220kV点军变电站出线,经双堰口、岩屋冲、跨宜万铁路、桥湾等至35kV天王寺变电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走向方案。

二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宜昌新区总部基地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挂牌宜昌新区总部基地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求雨台公园、东站一路和共联二路围合区域,拟用地面积约300亩。依据《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核发出让条件。

二十四、宜昌市天立房地产公司宜昌中心广场

宜昌市天立房地产公司宜昌中心广场位于夷陵大道179号,其用地南侧为夷陵大道,东侧为中心医院门诊大楼,西侧和北侧均为住宅楼。该项目方案经二○一三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作为旧城改造项目,日照影响按相关规范考虑拟建建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影响,方案对周边相邻建筑的日照影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五、伍家乡旭光村村民搬迁安置小区规划和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生态新区中南路东侧,与一体医疗市肿瘤医院和民安家园隔路相望,东南侧为长楹观邸居住小区。方案南北向规整布局1130层高层住宅,临中南路主入口布置3层围合内街式商业和村民活动中心;用地面积5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5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9510平方米(其中住宅144540平方米,商业村民礼堂2210平方米,村民活动中心2250平方米,物业管理790平方米,社区医疗320平方米,居委会2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007平方米,容积率2.694,建筑密度17.72%,绿地率38%,停车位1075个,总户数1480户。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项目为村民安置项目,为推动村民安置房的建设,原则同意该方案。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聂峰、谭道明、屈哲、张翼、覃远琳、曹开玉、张江、王范荣、赵建军、龙康福、朱健、徐文锋、杜宪、苏蓉、周琪、张睿、郭华、胡凌云、杨瑞、李源、熊炎、李长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伍家分局熊炎,西陵分局杜宪,点军分局胡凌云,高新区分局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