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33号
2013年10月1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岗区共联滨江片区批次用地规划选址等3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共联滨江片区批次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共联滨江片区一期城市建设用地批次手续,该用地位于宜古路、花溪路、汉宜高速及柏临河围合区域,拟用地面积约348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优化用地范围后办理批次用地手续。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配套设施及道路用地。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重发宜市规让函[20120024]号出让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2012年5月,我局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了青岛路与港城路交汇处湖北昌盛公司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20024]号)。目前该出让条件已过期,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发。该地块因港城路已在建设实施,道路施工图界线与我局规划审批系统路网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要求市政科核实道路用地边界并更新路网系统后,再办理出让条件。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物流园区共同南路东侧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公开挂牌东站物流园区共同南路东侧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东站路与花溪路之间,焦化煤气公司用地北侧,拟用地面积约30亩。依据在编的《宜昌市东站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物流仓储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物流园区东山三路与共同南路交汇处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公开挂牌东站物流园区东山三路与共同南路交汇处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在编的《宜昌市东站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加油加气站用地。拟用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站物流园区城乡路南侧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公开挂牌出让东站物流园区城乡路南侧地块,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城乡路南侧,董家冲路与城乡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约2755平方米。依据在编的《宜昌市东站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六、宜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办理求雨台公园规划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办理求雨台公园规划选址意见书,该公园位于宜昌市东站片区,拟用地面积约48公顷。
经会议研究,待该项目规划方案审核后,由市政科按程序办理选址意见书。
七、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东山二路(黑旋风工业园旁)地块控规调整
高新区管委会拟在东山二路(黑旋风工业园旁)建设一加气站,申请启动该地块的控规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
八、车站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车站村村民安置房选址
车站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汉宜路和白岗路交汇处选址村民安置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车站村村民安置房规划定点,要求高新区分局先核实村民安置房用地需求和建设规模后,行政审批科根据建设规模核发选址意见书。
九、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珠海路派出所选址
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在珠海路与青岛路交汇处,结合半岛森林公园入口新建珠海路派出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珠海路派出所选址,要求派出所建设方案结合森林公园统一设计。
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周转房经济适用房总体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经市政府同意新建经济适用房作为教师周转房,用于引进人才和无房年轻教师周转,其提交的湖北海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房总体规划及单体方案为:总建筑面积12538.15平方米(地上10190.96平方米、地下2347.19平方米),总户数102户。与发改委建设规划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教师周转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申请及建筑立面方案,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一、宜昌环南片区A地块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审查
宜昌环南片区A地块项目位于西陵一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西侧,用地面积1147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233.74平方米(地上59913.24平方米、地下20320.5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47161.93平方米(1号住宅面积16344.18平方米、2号住宅面积24907.45平方米、3号住宅面积5910.30平方米)、公建总建筑面积12720.87平方米[A号商业办公12287.96平方米、社区文体医疗322.59平方米(选址不小于300平方米)、物业管理110.32平方米(选址不小于100平方米)],容积率5.20(选址不大于5.20),建筑密度34.24%(选址不大于35%),总户数461户,停车位509辆(地上10辆、地下499辆)。方案一为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方案二为现代建筑风格,两个方案色彩均为棕色。3号楼一、二层不满足大寒日一小时的日照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对裙房立面方案进一步优化;二是建筑色彩应符合《宜昌市色彩规划》;三是3号楼一、二层改为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四是西陵一路机动车出入口改为消防紧急出入通道。
十二、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业项目方案审查
该单位位于平湖半岛的科研实验基地被占用后,置换的8亩工业用地,北临红人广告用地,西临东山四路。方案一设计主色调为蓝色,垂直东山四路布置1栋一层厂房和1栋三层仓库。方案二设计主色调为砖红色,垂直东山四路布置1栋一层厂房和1栋四层车间服务楼。
经会议研究,葛洲坝集团在该地块共有60亩工业用地,要求进行方案整体设计,由葛洲坝城管局牵头负责。
十三、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易中物流分销中心4#地块方案审查
该方案经咨询机构核算,建筑后退运河边的用地边界6.5米,但用地边界与运河保护范围30米的界限一致。绿地率不足,其它技术指标满足相关指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取消屋顶花架,优化竖向设计。
十四、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唐家湾经适房、公租房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规划的金鸡路和渭河路交界处,北临唐家湾金鸡路安置房,用地面积59518.1平方米,方案设计总建筑面积198833.20平方米,容积率2.76,建筑密度20%,总户数2080户。设计8栋32层住宅,一栋2层6班幼儿园,独立设置一栋4层商业。
经会议研究,由于唐家湾金鸡路安置房在两个项目交界处已设置一个幼儿园,要求该小区的幼儿园位置调整到北侧。
十五、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三期方案审查
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94号要求,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保障房项目(民佳家园)A区调整为平湖半岛拆迁安置用地。该方案用地面积30438.38平方米,建筑面积99122.33平方米,容积率2.895,建筑密度21.5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取消底层商业,按照容积率3.0核发选址意见书,调整方案后上规划委员会。
十六、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保障房项目(民佳家园)B、C区方案审查
该方案根据2013年27号业务会议意见修改后的容积率为1.769,选址意见要求2.5。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地块为山地,且地上高压铁塔和高压线较多,提高容积率成本太高,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七、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朱市街、巴王店、石堰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意见书
根据点军区人民政府《点军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与朱市街、巴王店、石堰村提供的未安置村民调查数据,编制单位提供了社区及村的安置点选址方案。朱市街社区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规划五龙三路东侧,用地规模为6.63公顷(约99.4亩),容积率为2.8;巴王店村安置点位于规划五龙三路西侧,用地规模为10.2公顷(约153.01亩),容积率为3.0;石堰村安置点位于规划山前路东南侧,用地规模为6.2公顷(约93亩),容积率为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社区及两个村的选址方案,直接核发朱市街、巴王店、石堰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八、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调整塘上村民安置点选址意见书
因控规调整城市道路线型,要求重新核发塘上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不再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则同意调整规划方案(用地面积减少、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由点军规划分局审核。
十九、宜昌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白洋园区花园路、李家河路、洋城大道等6条道路选址
为加速推进白洋园区开发建设,积极配套完善区域市政道路,宜昌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按控规要求办理花园路、槽坊路、李家河路、临港大道、洋城大道、赵庄路等6条道路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二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13处4G基站选址
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申请在锦绣嘉苑、解放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江边)、民政局对面、体育场路与胜利三路路口、花溪路、桔城路上高速绿化带、万达皇冠假日酒店对面(江边)、和平公园、体育馆旁、体育场路与西陵二路交汇处、三江桥头、二马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江边)、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等13处设置4G通讯基站,基站样式均采用外爬式美化塔(树)。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要求在市政府批准基站规划后按基站规划办理。
二十一、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合益路排水箱涵下段(东山大道-沿江大道)整治工程选址
为改善合益路周边区域排水问题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合益路排水箱涵下段(东山大道-沿江大道)整治工程选址,其长度为1.14千米,尺寸为2孔3米×6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
二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旭光路、旭光村安置房通道选址
旭光路、旭光村安置房通道位于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其中旭光路为连接中南路与规划东风路的城市支路,宽度15米,长约612米;旭光村安置房通道主要连接城东大道与旭光路,长约530米,红线宽度9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
二十三、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对唐家湾片区110KV桔明线、桔茶桔西线(双回共塔)、桔莲桔晓线(双回共塔),220KV葛桔Ⅰ回进行局部迁改
因110KV桔明线、桔茶桔西线、桔莲桔晓线,220KV葛桔Ⅰ回电力线路局部穿越城投公司唐家湾片区保障房项目用地,经城投公司与电力公司协商,由电力公司负责对上述线路进行局部迁改。具体方案为220KV葛桔Ⅰ回沿金鸡路、金霞路架空敷设,桔茶桔西线、桔明线沿金鸡路新建电缆沟敷设,桔莲桔晓线改为沿明珠路架空敷设。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市政科协调城投公司、电力公司完善线路迁改方案,由信息中心按最终方案调整控规高压走廊。
二十四、宜昌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白洋工业园区天然气调压站选址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天然气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宜昌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白洋工业园区天然气调压站选址,其拟选位置位于槽坊路与白雅路交汇处四陵坡白鹭自然保护区侧,面积约10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要求明确白洋园区天然气市场份额,并征求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相关要求办理。
二十五、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临时车棚
该公司申请在物流园库区部分,建设两个临时车棚,临时车棚拟建于原批复总平面中的地面公共停车场,1号车棚长204.6米,宽46米(包含两侧各挑出的7米宽的棚顶),高8.1米,距西侧仓库33.92米,距东侧设备库34.24米;2号车棚长530.4米,宽46米(包含两侧各挑出的7米宽的棚顶),高8.1米,距西侧站台库31.14米,距东侧站台库33米。经现场实测,园区最长型号货车约18米长,建设车棚后,两侧通道间距能满足货车转弯和通行需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建设临时车棚,按程序申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二十六、宜昌凯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城中金谷”三期规划方案
该公司“城中金谷”项目位于合益路,方案总体规划布局及建筑风格已经2011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城中金谷”项目分三期,其中一期和二期方案已经我局批复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根据容积率总体控制要求,结合市场需要,申请对“城中金谷”三期总平面方案进行调整。
三期原方案布局了8栋30-32层高层住宅楼、6栋低层(3层)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高层住宅楼分为一梯三户和一梯四户两种。现调整方案布局了7栋30-32层高层住宅楼,8栋低层住宅楼和1栋幼儿园,高层住宅楼全部为一梯四户,原方案中低层住宅楼北侧的小区内部道路调整至低层住宅楼南侧,将低层住宅区与高层住宅区分开布置,建筑风格不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城中金谷”项目三期总平面调整,调整方案经具备规划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咨询后,按程序申报我局审查。
二十七、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龙盘湖国际学校方案
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盘湖旅游度假区项目已部分建成,龙盘湖国际学校为经市教育局批复的配套教育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学及幼儿园,拟建在共联村,现土地已办理批次用地,出让手续正在进行办理。为保证学校2014年按期招生,建设单位申请先行审批龙盘湖国际学校规划设计及单体方案。经咨询机构论证,临西侧用地边界部分建筑山墙因超宽,不满足退界要求,但若按山墙处理则基本满足退界要求,部分建筑楼间距亦如此,该方案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龙盘湖国际学校规划设计及单体方案,可先办理方案审批。
二十八、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李家台村申请办理村民安置点选址意见书
东山四路是宜昌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根据市、区、镇人民政府要求,该村已全面启动宜昌新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充分征求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拆迁群众及宜昌市城投公司意见,居民安置点拟选址位于李家台村一组至三组交界处(东山四路北侧),用地规模为68242.53平方米(合102.36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容积率控制为2.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由夷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二十九、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梅花村申请办理村民安置点选址意见书
东山四路是宜昌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根据市、区、镇人民政府要求,该村已全面启动宜昌新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充分征求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拆迁群众意见,居民安置点拟选址位于东山四路北侧、东站路西侧,用地规模为100000.77平方米(合150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道路系统按东山四路片区用地研究确定的路网控制。容积率控制为2.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由夷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三十、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桔城路地块B区8#、9#、16#、17#楼和4#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9月25日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8#楼东北侧一处砖混结构房屋拆迁未完成;
(2)小区内部道路和环境建设未完成;
现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以该项目10-15#楼、商业街和商场,以及尚未开工建设的18-25#楼规划验收作为条件,承诺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拆迁。伍家岗区政府在承诺上签署意见,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该区域内部道路和环境建设完成后对桔城路地块B区8#、9#、16#、17#楼和4#地下车库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聂峰、覃远琳、张翼、屈哲、冯劲松、张江、王范荣、田庆平、朱健、杜宪、陈巧年、孙富建、高周洲、徐文锋、李源、龙康福、苏蓉、熊炎、郭华、李长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法规科韩郑,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开发区分局高周洲,西陵分局杜宪、苏蓉,夷陵分局陈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