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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34号

日期:2013-10-25 16:5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1018,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区B22#23#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1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区B22#23#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核,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其阳台奇偶层经过同意变更为一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变更其增加的建筑面积。

经会议研究,待伍家岗分局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变更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明。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名称”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名称”变更(原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场馆区变为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项目名称”,其它保持不变。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位于联棚乡(201036批次建设用地)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报批;二是该项目是市政府重点招商项目之一,我局原则支持该项目建设,按旅馆用地,规划容积率控制为1.0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在西陵区云集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按2013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意见,原则同意该地块控规调整,由局西陵分局启动该地块的控规调整程序。

五、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申请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告知书

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于20101月取得五龙路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00001]号),按照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需要,五龙路道路红线宽度调增为46米,占用该公司取得的土地1596.48平方米;现市城投、新区推进办提出意见,同意原地等面积后靠置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原地靠山一侧等面积置换,并函告市国土局。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点军区桥边(五地块)工业项目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待高新区、点军区联合办公会议纪要发文后再予办理。

七、金鸡路地块公租房规划方案

唐家湾控规(金鸡路地块)正在进行控规调整,市城投公司提出规划方案经咨询单位复核后报规划委员会研究。

经会议研究,同意规划方案经咨询单位复核后报规划委员会研究。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告知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东部国际汽车城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备忘录[2013]20号)》,土地储备中心拟将东站路--合益路片区位于同强二路和东山三路交汇处的约65亩土地置换宜昌东部国际汽车城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企业用地。65亩用地分割为35亩、8亩、22亩,要求我局书面告知规划及用地情况。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已签署置换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以上置换方案,书面告知土地储备中心该用地规划情况。

九、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万寿桥中队警务综合楼规划选址的函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万寿桥中队拟于中南一路规划选址警务综合楼项目。依据在编《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该用地属城投公司一级开发用地,两单位协商拟联合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项目联合建设立项未能通过。现交警支队申请单独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大树湾村委员会要求重新核发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意见书

我局核发了村民安置房选址。村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港窑路西北侧,用地规模为6.06公顷(90.9亩),容积率为2.2

经会议研究,因港窑路道路线型调整,要求重新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及内容不变)。

十一、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申请实训楼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拟在职教园建设实训楼,现申请建筑单体方案审查,建筑方案依据职教园修建性详规设计为4层,建筑风格与已建的教学楼风格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

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五龙河整治

五龙河整治范围起于点军污水处理厂,止于五龙二路,结合夷桥路辅道建设。截流污水管同期敷设,将沿线污水接入点军污水处理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办理。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牌坊河(汉宜路至柏临河段)整治工程选址

为改善区域环境,保证生物产业园片区的污水顺利接入花艳污水处理厂,市城投公司申请牌坊河整治工程选址,该项目起于汉宜路,止于柏临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办理。

十四、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求雨台公园选址

为提升宜昌城市景观品质,推进新区建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求雨台公园选址,该公园位于宜昌市东站片区,拟用地面积约48公顷。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办理,要求在方案设计中做好与总部基地的过渡衔接。

十五、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磨基山公园选址

为改善宜昌城市景观,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磨基山公园选址,该公园位于宜昌市点军区,拟用地面积约120公顷。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点军区联棚幼儿园申请平面位置调整

点军区联棚幼儿园方案于20121231日审批通过,因在审批方案中幼儿园教学楼位置有一根小区主供水管道从地下穿过,施工存在困难,现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将幼儿园教学楼位置向东南方平移以避开小区主供水管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联棚幼儿园教学楼位置变更,变更位置在放线通知单上予以注明。

十七、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尚玲珑”方案审查

该公司项目位于宜昌市合益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北临竹涛路,南临城东大道及合益路,西侧为“依山郡”居住小区,东侧为安置房。方案布置了933层高层住宅建筑,临城东大道布置了25-16层办公建筑和3层商业裙房,临合益路布置了一栋3层商业,配建了一栋3层幼儿园。

经初步审查:用地性质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建筑间距均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的要求;经日照分析,显示该方案及“依山郡”项目分别单独计算日照时未对地块北侧居住用地产生日照影响,共同计算时,北侧居住用地日照影响增加且不满足两小时的要求;方案未设置社区医疗用房;幼儿园未考虑通道直接与城市道路相连。

会议研究认为,方案需进一步完善,对以上问题及小区出入口设置进行修改优化。

十八、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公交停车场加气站方案审查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公交停车场总平面方案已于2011年审批。原总平面方案中,布置两座加气站,长、宽均为25米及10米,考虑车辆出入流线等因素,现申请调整加气站方案,将两座加气站合并为一座,长24米,宽20米,并将原二层站房调整为一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公交停车场加气站及站房的平面位置与单体的调整方案。

十九、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安置小区(二期)方案审查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安置小区(二期)方案报送至伍家分局进行审查。

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方案已于2012年提交规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会议要求小区内还建一定规模的村委会办公用房,而报送方案中未设置;

2)原方案中仅设置一座配电房,面积200平方米,而报送方案中设置了三座配电房。经核算,新增的两座配电房面积共198平方米,新增配电房后,建筑项目容积率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中容积率不大于3.0的要求。新增配电房占用了七个地面停车位,经计算,总停车位需812个,现有808个,停车位欠缺4个;

3)咨询报告中要求补齐的工程管线规划等图纸还未提供。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今年5月已对火光村村委会下发了选址意见书,同意在城乡路规划建设村委会办公楼。火光村村民安置小区(二期)内不再建设村委会办公用房;二是原则同意小区内配电房的调整;三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报告中要求补齐的图纸,由分局按程序审批。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覃远琳、唐钢、聂峰、谭道明、屈哲、张江、王范荣、朱健、赵建军、韩郑、龙康福、徐文锋、杜宪、周琪、高周洲、郭华、胡凌云、杨瑞、李源、李长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杨瑞、李长进,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熊炎、周琪,点军分局胡凌云,开发区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