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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30号

日期:2013-10-17 10: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96,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民安家园小区车行出入口等1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设置民安家园小区车行出入口

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按已审批总平面方案设置民安家园小区车行出入口,其数量为3个,宽度6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中南路为城市主干路,其两侧出入口不宜设置过多,同意设置该小区两侧车行出入口,其主入口作为人行通道。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长江大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伍家岗大桥位于宜昌公路长江大桥上游约6.3公里处,起点为点军区规划江南一路,止点为花溪路;其间与江南一路、伍临路设置互通对接,建设里程约2.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主线过江桥梁工程及两岸疏解工程、交通设施、照明工程等。按照市委、市政府拟定伍家岗大桥2014年底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纪要精神,市城投公司申请由我局出具该项目初选意见及附件,报省住建厅办理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

三、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民主路上段(猇亭大道-张家湾横路)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按道路施工图实施民主路上段(猇亭大道-张家湾横路)燃气管线。其管径为DN160mm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

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白洋路(暂定名)选址

白洋路位于伍家岗桔城路片区,因该路段旁村民安置房建设需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白洋路(暂定名)选址,其红线宽度25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选址。

五、宜昌市城市管理局申请渭河路垃圾转运站方案变更

因工艺设计要求,宜昌市城市管理局申请渭河路垃圾转运站方案变更。其原审批方案总建筑面积546平方米,容积率0.45,建筑密度45.6%,绿化率30%,公厕蹲位12个。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360.68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无性别公厕蹲位4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后方案,并要求对驼色外墙砖颜色进行调整。

六、对宜昌市商务局《关于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加油站土地出让情况的报告》的回复

市政府办公2013820日转来的宜昌市商务局《关于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加油站土地出让情况的报告》。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回复意见。

七、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

为争取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桥边镇中心卫生院申请拆除现放射用房(土木结构一层房屋)后原址新建一栋门诊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层数5-6层。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位于桥边工业园范围内,需依据《桥边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宜昌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综合确定。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征求新区推进办意见;二是待点军五龙控规确定后再行办理;三是公共设施用地及村民安置房用地不纳入批次,如需办理公共设施用地,在新区推进办意见中,须明确当城市规划需要时让出土地。

九、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宜昌市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函

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向我局来函,因花溪路原设计宽度由50米调整至80米,占用了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部分用地。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该项目部分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宜昌市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位于东站片区花溪路与共联路交汇处,2011年我局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3798.7平方米。在《宜昌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规划消防站用地范围基本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宜昌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调整用地范围。

十、城投公司申请建设先锋路2号加压泵房

城投公司拟在亭区先锋路与张家湾路交汇处,中兴汽车用地范围内建设2号加压泵房,报送方案用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建筑占地约200平方米,一层(局部二层)。该地块中心汽车厂区规划为市政减压站。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由城投公司与中兴汽车达成协议后进行报建;二是亭区先锋路与张家湾路交汇处远期规划为立体交通交叉口,该项目选址需经市政科审核避开交叉口选址;三是同意加压泵房单体建筑方案。

十一、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拟申请补办金利源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拟申请的金利源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项目建设主体单位为宜昌市金利源实业开发公司,工程名称为金利源大厦,于1996年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层数19层。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慎遗失,因办理产权证需要,拟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多年,使用期间已进行过外装修,要求局法规科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并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再予以确认。

十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修改方案审查

该单位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业务用房修改方案已按照2013年第27次局业务会意见作修改。其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修改方案为现代风格,正立面一、二层墙面褐色石材、三至七层墙面黄色石材、窗套兰灰色涂料,其它立面一、二层墙面褐色真石漆、三至七层墙面黄色真石漆、窗套兰灰色涂料为;挡土墙采用格构式锚杆形式加固;扩建业务用房相邻单位已签署同意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业务用房修改方案;同时要求挡土墙施工图一并经市审图办审查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三、宜昌市金羊房产有限责任公司金羊大厦立面局部改造方案审查

2013年第18次业务会研究同意该公司为解决“上海春天大厦”16楼垂直交通问题,进行局部立面改造及内部加装电梯。其提交的方案为在临珍珠路一侧扩建观光电梯前室,其圆弧造型最突出部分为1.2米,新增建筑面积78.1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因该用地为出让土地,楼面超出面积78.12平方米向市国土资源部门发告知函。

十四、区政府转办件《关于协调解决黑虎山村村民李桂林等三户住房问题的请示》

区政府办公室95日转来的窑湾乡政府《关于协调解决黑虎山村村民李桂林等三户住房问题的请示》(西窑政请[2013]38号),分局96日现场踏勘和拍照,三户危房一户主体基本完工,一户基础完工,一户保持原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黑虎山村安置房已定点,建议集中安置;二是由于安置房还未开工建设,危房可加固的,由区政府同意后分局审批,不能加固的,由村民房屋搬迁部门建设临时过渡安置房安置;三是区政府同意翻建的,原基原面积原层数报分局审查;四是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查处。

十五、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益通总部经济园规划许可

2013年第二次规委会全会要求该项目超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建设单位申请先办理规划许可,待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前缴纳土地出让金。

经会议研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工作联系单在方案审查时送市国土部门后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六、宜昌市邮政局申请处理中心到楼局部加层和外装修

宜昌市邮政局申请将处理中心大楼临厦门路一侧的四楼楼顶加建一层(层高6米),并对整个大楼的外墙面重新粉刷。

经会议研究,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单位加层和外装修。

十七、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宜洋汽车后市场C1(三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829日现场踏勘,该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该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八、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70#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2013829日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外立面与审批方案效果图不一致;(2)配电房数量由3处改为两处并调整工程定位位置;(369#楼向东南方向平移1.91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开挖放坡距山体较近原因,同意69#楼单体工程平移,同意配电房数量与位置调整,但建设单位需承诺因配电房数量和位置调整产生纠纷自行负责,然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九、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东都国际西苑1#10#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2013829日现场踏勘,该项目与原审批施工图一致,因原设计飘窗落地未计算建筑面积,1#10#楼增加建筑面积1556.8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对增加建筑面积在后期进行扣减并补缴相关城市建设配套费,先行核发2#10#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待补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后核发1#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唐钢、张江、张翼、屈哲、朱健、熊炎、杜宪、高周洲、胡凌云、苏蓉、龙康福、杨成燕、魏丽、刘汉英。会议纪要撰稿人员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高新区分局高周洲,西陵分局苏蓉、杜宪,点军分局胡凌云,猇亭分局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