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27号
2013年8月16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关于下达东站片区1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2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东站片区1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东站片区1号地块土地总面积164989平方米(约合247.48亩),目前已完成土地开发整理。根据新区推进办统一安排,该地块作为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用地,前期已完成招商招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合同》及新区推进办确定的相关指标核发该地块规划出让条件。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城东新区5号地块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依据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项目合作协议书》(宜昌市奥体中心一期项目),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伍家岗城东片区5号地块挂牌出让,用地面积59.67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6.34。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新区推进办意见核发出让条件。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猇亭区先锋路物流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延期的函
2012年6月14日,我局对位于猇亭区先锋路地块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20031]号),目前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已过期,现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该出让条件延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宜市规让函[20120031]号重新核发出让条件。
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2012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拟将猇亭区2012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申请我局核发该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猇亭大道张家湾路南侧,用地面积约12.8亩。因该用地位于猇亭北部工业区以外,2012年我局编制《猇亭区窝棚湾项目选址研究》,策划该用地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2。
经会议研究,要求待政府批准该规划后,我局按程序核发出让条件。
五、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东站路西侧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核发东站路西侧约150亩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宜昌东站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位于东站路西侧,其中居住用地约140亩,商业办公用地约10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居住用地容积率3.5,商业办公地块容积率为2.0。
六、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培心路地下通道选址
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缓解交通拥堵现状,市住建委申请新建培心路地下通道选址。该项目已列入2013年建设计划。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花溪路选址
因宜昌新区发展需要,宜昌市城投公司申请办理花溪路(快速路)选址。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市新区办出具意见后按意见办理。考虑到原已对城投公司核发的花溪路选址已过期失效,本次选址申请内容及办理过程中均应明确原选址逾期作废。
八、宜昌市消防支队申请白洋园区消防站建筑方案
宜昌市消防支队在田家河片区建设白洋园区消防站,总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55平方米,其中消防主楼6522平方米,消防训练塔233平方米,容积率0.96,建筑密度26%,室外停车位10个,室内停车位10个,绿地率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由于消防训练塔退后用地边界不够,需局部调整后再按程序审批该方案。
九、市保障性住房公司西陵二路延伸段民佳家园B、C区安置房方案审查
该项目调整方案经咨询,间距日照等技术指标满足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选址意见书容积率2.5,方案仅做到1.769,差0.731(即42089.6㎡);2、选址意见书要求停车位523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的比例不小于60%,实际设置停车位514个,缺少9个,地下停车位只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为41%。3、13#楼与东侧220KV高压线中心线距离16.6米,导线边线11米,与西侧220KV高压线中心线距离16.1米,导线边线距离11米。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安置房数量,要求容积率达到选址意见书规定;二是要求停车位个数满足要求,地下停车位的比例可适当降低;三是配电房设置位置和规模征求电力部门意见;四是13#楼后退高压走廊的距离满足规划管理要求,但考虑到风偏距离,建议征求市经信委意见。
十、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益通总部经济园方案审查
该项目根据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修改后的方案提交我局审查,技术指标满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选址意见书容积率0.6-1.2,方案设计容积率1.704,超出0.504,科研楼1-2层层高5米。
会议研究该方案符合规委会要求,原则同意方案设计。同时会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超容积率部分函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收后,再办理后续规划行政许可手续;二是1#科研楼层高降至4.5米以下。
十一、窑湾乡沙河村生产安置基地总平面方案审查
该村报送位于宜姊公路北侧的村级安置基地(物流仓储项目)总平面布局方案提交会议讨论。方案临宜姊公路布置一栋L型3F物流仓库, 一栋一字型6F物流仓库和一栋6F办公,后面布置三栋一层仓库。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临宜姊公路出入口只设置一个;二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0米以上;三是方案须设置集中停车场;四是补充完善建筑单体方案。按以上意见修改的完善方案经区政府、下次局业务会议同意后再上规划委员会。
十二、唐家湾村城东大道-金鸡路交叉口处安置房方案审查
该村位于城东大道-金鸡路交界处的安置房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为2.2,现方案设计容积率为2.6,平面布置三栋25F住宅和两栋26F住宅,临金鸡路设置单独的3F商业,临城东大道在住宅裙房设置了3F幼儿园和2F商业。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调整增加容积率,具体调整方案根据咨询中心核定的村民安置方案确定;二是修改总平面布局,住宅裙房取消,集中在金鸡路一侧设置商业用房;三是方案修改完善后上市规划委员会。
十三、宜昌市环保局关于申请修改办公楼规划许可证的函
该局现使用的办公楼(环保科研楼)及临街联体楼,于1992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工程1997年竣工。1998年才取得土地使用证,我局1999年对其补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房产测绘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一致,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建筑面积。
会议研究要求其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情况再予以确认是否进行建筑面积修改。
十四、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申请建施图标注变更
该公司西陵二路和珍珠路交汇处的“宜昌CBD数码城”,C号楼第四-九层为还建市科学技术局的办公用房,底层200平方米为市科技局办公楼大厅,现申请施工图底层平面图1-6轴/G-L轴区域标注的市科技局办公楼大厅变更为办公接待。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同时要求西陵分局与市房屋产权部门进行衔接后办理。
十五、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业务用房
该单位拟申请的改造装修业务用房,位于体育场路和胜利四路交界处(原市刑侦大楼),房屋产权为宜昌市公安局。其提交的三峡广博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改造装修方案为:房屋整体进行外装修,为满足警务监控平台使用要求,将临体育场路一侧顶层增加层高,由3.5增加到7.2米;在挡土墙与办公楼之间空地扩建2层业务用房,高度9.9米,总建筑面积389平方米,距北侧挡土墙下檐最窄距离3米,距北侧挡土墙上檐最窄距离为3.3米,距东侧挡土墙下檐最窄距离2米,距东侧挡土墙上檐最窄距离为2.8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业务用房外装修、增加层高及扩建业务用房申请。同时要求一是外立面改造方案重新修改;二是与相邻挡土墙的水平安全距离较近,建议挡土墙进行加固;三是扩建业务用房退让距离需相邻单位签署意见。
十六、港务新村棚户改造项目
港务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夷陵大道。伍家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供资料如下: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实际拆迁建筑面积为23251.65平方米,其中50平方米以下住户达358户,实际居住面积为9871.25平方米,按照现行相关保障政策,使用本地块能提供的最小面积50平方米的安置房,需增加8028.75平方米还建面积安置搬迁户,同时,三代同堂住户42户,一户变两户,新增42户安置按每户50平方米住宅计算,需增加还建面积2100平方米。则实际拆迁安置还建建筑面积为33380.40平方米。
意向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886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9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19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93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1987平方米,容积率为4.35,建筑密度为30.88%,绿地率为30.6%,停车位共492个,其中地上140个,地下352个。意向规划方案日照分析显示拟建方案对北侧7层住宅日照有影响,约10户不满足两小时日照标准要求。
经会议研究,要求适当降低建设容量,并启动控规调整程序。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沿江大道三峡财务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2013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程序,待市政府批复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八、镇镜山GZ—08街区部分地块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镇镜山GZ—08街区(原旅游学校地块)已控规调整,并上报市政府批复。因该项目土地出让资金用于职教园建设,要求原旅游学校用地范围内教职工宿舍及葛洲坝公司土地范围不纳入拆迁。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原旅游学校用地范围内东南侧三栋教职工宿舍纳入规划用地范围;二是该学校临夹湾路教职工宿舍范围规划一所110kv电力变电站,可考虑不纳入本次用地范围,但在出让范围内要求预留车行通道,以满足教职工出行;三是学校用地范围及村土地纳入规划用地,请市国土部门来函后,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九、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众家园项目C、D区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众家园项目位于猇亭区迎宾大道西侧,该方案分ABCDE五个区,共核发了两个选址意见书。选址一用地面积为162896平方米,分为ABCD四个区,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千平米地上建筑物不小于4个配建,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停车位的60%。选址二为E区,用地面积为19906.93平方米;容积率为3.3;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千平米地上建筑物不小于6个配建,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停车位的60%。ABE三个区规划设计方案已审批。
C区建筑设计方案用地面积4437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91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0485.1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0923.68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18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74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276.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9847.4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099.10平方米;停车位96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54个,地下停车位713个;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18.25%;绿地率35%。
D区建筑设计方案用地面积2462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9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859.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0284.55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697.5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39.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3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673.0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10.14平方米;停车位36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0个,地下停车位290个;容积率1.774;建筑密度12.23%,绿地率35%。
ABCDE五个区设计综合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047;建筑密度16.47%;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2326个。规划设计要求综合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14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停车位2342个。
结合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众家园项目ABCDE五个区综合初审,停车位按住宅6‰、商业10‰设置,总体平衡计算应为2342个,少16个车位;公建配套中未设置公厕;C、D两区停车位尺寸长度为5.35米,小于6米,公租房北向住宅日照不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众家园项目C、D区建筑设计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在幼儿园临迎宾大道的一层商业门面用房内增设公厕。
二十、猇亭区东都国际居宅小区一期商铺变更方案
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猇亭建设的东都国际居住小区一期商铺建筑方案已经审批,现申请变更,临金猇路商铺的A-1轴至A-8轴间两处楼梯间,原方案设计在靠商铺背立面纵墙一侧(商铺房内),现调整到临街面纵墙一侧(商铺房内)。商铺A-H轴至A-A轴间增设地下储藏室,商铺A-1轴山墙外侧增加地下通道,地下室建筑面积2808.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地下储藏室改为地下停车场。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唐钢、屈哲、张江、朱健、杜宪、李源、周琪、赵建军、徐文锋、熊炎、龙康福、孙富建、罗洋、杨瑞、李长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开发区分局罗洋,伍家岗分局李源,西陵分局苏蓉、杜宪,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