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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25号

日期:2013-08-21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85,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申请建设临时安置房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申请建设临时安置房

该村安置房一期建设主体基本完工,二期还在策划阶段,部分已搬迁的村民拿着临时搭住费到处违章搭建临时房屋,不便于管理。因此申请在东山四路和江河路交界处城投公司用地旁边的非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安置房和临时村委会,安置房单户使用面积50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唐家湾四组的安置小区内设置的村委会办公楼主体已完工,村委会可以直接入驻,不同意建设临时村委会。原则同意建设临时安置房,建设地点要求市局分管领导现场踏勘后再定。

二、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申请调整安置房容积率

该村位于城东大道延伸段与金鸡路交界处的安置小区,拟用地范围面积33516.96,容积率2.2,总户数604户。现申请将容积率调整到2.6,总户数增加100户,达到704户。

经会议研究,要求信息中心和审批科核实安置方案后确定。

三、 点军区土城乡高岩村申请建设蔬菜生产用房

为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点军区土城乡高岩村申请在该村建设蔬菜生产用房,生产用房占地约400平方米,设计二层。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村位置偏远,为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原则同意该单位的申请,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建筑层数控制为两层,按乡村规划许可证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艾家镇3000亩的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征求新区推进办意见;二是原则同意按点军分区规划办理批次建设用地。

五、 宜昌市殡葬管理所申请公墓选址

宜昌市殡葬管理所申请公墓拟建位于市火葬场东侧,要求用地面积为120亩。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请申请单位先征求西陵区、窑湾乡政府意见;二是该项目既是殡葬改革项目,也是公益性公墓项目,我局应予以支持,同时要求控制用地范围。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联丰村村级发展用地选址申请

    该项目位于联丰村合东路南侧,属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关联项目。因项目建设需占用联丰村村委会用地,村委会提出该地块修建村委会办公,其余作为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前期经局业务会研究认可,现在村委会已提交初步方案。依据《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按新用地标准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村级留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1号)要求,明确工程名称为“村级留用地”。

七、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博物馆项目的定点联系单

依据市城投公司申报,市发改委向我局出具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要求我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宜昌市博物馆建设地址及规模签署意见,以便审查建设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拟用地面积3.3万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伍家岗东站片区。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方案核发定点联系单。

八、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规划展览馆项目的定点联系单

依据市城投公司申报,市发改委向我局出具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要求我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宜昌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地址及规模签署意见,以便审查建设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拟用地面积3.0万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伍家岗东站片区。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方案核发定点联系单。

九、市教育局关于宜昌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地点名称变更

依据《市发改委关于新建宜昌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2126号),我局于20136月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3104号)。因涉及批次用地及林地报批,项目地址应明确为“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点军街办李家河”。市发改委已对该项目建设地址进行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发改委文件进行变更。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共同村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挂牌出让2012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伍家乡共同村金花路与伍夷路之间,临东站路,用地面积为12公顷。考虑项目建设时序,拟将该用地按照每4公顷用地面积分三次挂牌出让。依据《宜昌市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办理出让条件。

十一、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申请伍家乡同强二路南侧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区伍家乡同强二路南侧约4.3公顷用地批次手续。该用地位于东站路-合益路片区,花艳冲水库和同强二路之间。依据《宜昌市东站路-合益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手续。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变更规划设计要求的函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拟在伍家乡共强村兴建伍家岗分局及站前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该项目我局于20132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3]001号),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对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拟挂牌出让伍家乡共升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伍家岗工业园区柏临河路以北,临铁路线,为2011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面积2.42公顷。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工业用地办理出让手续。

十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中南一路国有土地挂牌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将中南一路一宗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申请我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明日家园南侧,临中南一路,用地面积3591.9平方米。依据《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用地范围办公用地约1400平方米,其余为公共绿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意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五、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申请点军法院审判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未经规划审批增建门房、部分围墙和配电房占用规划道路红线。

经会议研究,待门房、部分围墙和配电房占用规划道路红线问题解决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六、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审查资料和2013730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未经规划审批超出用地红线增建配电房一处和部分围墙;(2)原审批隔热层部分建筑面积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超出用地红线增建配电房和部分围墙需经区拆迁安置办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隔热层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七、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总装车间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审查资料和2013730日现场踏勘,由于该工程单体内部隔层未建设,实测建筑面积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少1007.05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由该公司向分局提出申请按实际建设规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八、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住宅安置房(三期)15#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审查资料和2013730日现场踏勘,该项目未经规划审批在该地块东北侧增建配电房一处,建筑面积78.34平方米,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配电房保留使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九、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10kv“润恒国华瑞景”商住楼供电线路

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10kv“润恒国华瑞景”商住楼供电线路,其线路走向为:由110kv古老背变电站10kv备用间隔出线,沿金岭路北侧现有电缆沟敷设至金岭路与民主路交汇处,经民主路东侧现有电缆沟敷设至318国道与民主路交汇处,再顶管横穿318国道后沿民主路东侧敷设至小区开闭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供电线路路径方案。

二十、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10kV电力线路迁移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选址位于朝阳路旁,拟于9月份开工。为确保施工安全,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对紧邻该地块的电力线进行迁移。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朝阳路该段电缆沟已建设完成,要求以电缆下地方式敷设。

二十一、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电子警察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的函

因部分闯红灯记录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市交警支队申请对一马路与沿江大道路口、云集路与沿江大道路口、云集路与解放路路口、西陵一路与夷陵大道路口、西陵一路与珍珠路路口、西陵一路与环城北路路口、西陵一路与沿江大道路口等七个路口二十五个方向的闯红灯记录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除了进行相应设备更换,还包括杆件基础的调整和部分地下管沟的改造修复,本次改造不开挖刷黑路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二十二、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月星国际城项目上方电力线路迁移

因月星国际城项目建设需要,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对该地块上方10kV电力线路进行迁移。其路径为:由规划心海路处下地,沿心海路、仁智路至城东大道,全段以电缆沟形式敷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迁移方案。

二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站片区排水整治工程选址

根据市新区推进办81日召开的东站片区排水整治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协调会议要求,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站片区排水整治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唐钢、屈哲、曹开玉、张江、朱健、杜宪、李源、周琪、赵建军、徐文锋、熊炎、龙康福、孙富建、罗洋、杨瑞、李长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杨瑞,法规科赵建军,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西陵分局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