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23号
2013年7月19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申请桥边加油站改造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申请桥边加油站改造
由于桥边加油站房屋破旧,设施老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拟拆除现有房屋对该站进行改造深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对桥边加油站改造,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改造方案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二是须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二、宜昌市第一中学关于一中新校区项目选址定点申请
宜昌市第一中学提供市发改委关于一中新校区项目选址的定点联系单,要求我局就建设地址和拟建规模出具意见。我局于2013年3月对该项目已核发定点联系单,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现场办公会意见,确定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50亩,用地位置在桥边镇偏岩村。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350亩用地规模核发定点联系单。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猇亭区先锋路仓储物流项目旁用地的工作联系函
猇亭区政府于2013年5月同宜昌市宏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重汽鄂西地区4S店项目合作意向协议,该公司拟投资新建中国重型汽车鄂西地区4S店项目,项目拟用地位于猇亭区先锋路仓储物流项目北侧,用地面积约36亩。现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我局明确该用地性质。依据《宜昌市猇亭北部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回复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四、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城乡路西侧用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城乡路西侧约17089平方米(25.64亩)用地,该用地位于宜化新天地和保障房用地之间。地块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居住用地13.05亩,办公用地7.22亩,居住用地5.37亩。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在《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的基础上,对该地块用地进行整合;二是地块临城乡路预留10米绿化带,预留绿化用地指标计入调整地块范围;三是居住和办公用地之间预留宽度为10米的出入通道。
五、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增办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增办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B-1区报送施工图地下室超出拟用地范围,土地面积为67.52平方米;申请增办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B-1区用地界外为铁路及其防护绿地,拟建建筑与铁路之间距离满足要求,同意按施工图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申请村民安置选址意见书
根据窑湾乡人民政府2012年10月《西陵区关于村民还建房面积计算调差的说明》与窑湾乡人民政府、沙河村提供的未安置村民调查数据,编制单位(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供了沙河村的安置点选址方案,用地规模为46367.2平方米(69.55亩),容积率控制为3.0。
经会议研究,要求收回原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2)091号]),重新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七、湖北宜昌猇亭绿洲新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湖北宜化置业有限公司拟在猇亭区建设的绿洲新城住宅小区,位于亚元路北侧,东临长江中学、猇亭区教育局,北临新正路。规划用地面积64129.07平方米,方案经规划咨询,规划总建筑面积248884.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350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382.9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92412.08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17.62%,绿地率43%,停车位157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28个,地下停车位1342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比例85%,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重3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将该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八、猇亭区润恒·国华瑞景一期开闭所、配电室布局方案
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润恒·国华瑞景住宅小区一期地上建设二所配电室和一所开闭所,1号配电室位于6号楼与7号楼之间的商业裙房南侧,与商业裙房相临,一层,建筑面积92.61平方米;2号配电室位于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绿地处,一层,建筑面积92.61平方米;开闭所位于1号楼与5号楼之间,南距1号楼3米,北距商业裙房2.15米,一层,建筑面积96.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经公示后,增加建筑面积函告国土、建设部门再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九、宜昌市猇亭区高家店小学附属设施建筑设计方案
猇亭区教育局申请在猇亭区高家店小学用地范围建设学生食堂、公厕、活动室等附属设施,附属设施位于校园北侧(拆除三栋危房),规划建筑面积1237平方米,三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临时建筑审批,并进一步优化单体外立面方案。
十、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办理10万吨/年草甘膦原药扩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请示
2010年,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向宜昌市规划局宜昌开发区分局申请办理了年产3万吨双甘磷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148970.65平方米,用地地块位于猇亭区鸡山居委会牟溪冲,兴发工业园用地范围。因市场原因未投入建设,现该公司申请在该地块扩建10万吨/年草甘膦原药项目,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
十一、宜昌兴磷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三个手续的请示
该公司与宜昌兴和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宜昌兴和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区毛家岗居委会(横四路南侧宗地64756.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全部转让给该公司,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目前该公司拟在该地块新建项目,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该公司在该地块建设新项目,按该地块权属名称办理新建工业项目相关规划手续。
十二、武汉铁路局荆门桥工段申请宜昌东工务加强领工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武汉铁路局荆门桥工段建设的宜昌东工务加强领工区位于宜昌生物园区花溪路,该地块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取得土地方式为划拨,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9号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用作段部办公用地。现该单位报建方案用地面积61170.23平方米,由一栋办公楼、一栋单身宿舍楼、一栋职工培训中心、一栋餐饮中心、一栋职工活动中心、一栋礼堂、一栋门房、五栋住宅、一栋生产车间、一栋材料库及一栋综合楼组成。总建筑面积75952.47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20.72%,绿地率46.32%,停车位40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74个、地下停车位232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同时根据市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要求,该单位需将总部搬迁至宜昌相关问题完善后再报建规划建筑方案。
十三、宜昌和艺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5号-9号、12号-13号楼建筑方案
宜昌和艺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清华科技园位于开发区大连路,原审批方案中5号-9号楼建筑中设置的有中庭;12号-13号楼中原平面为电子产业办公。现该公司提出以下申请:一是取消5号-9号楼建筑中设置的中庭,增加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二是调整12号-13号楼平面为配套宿舍。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同意取消5号-9号楼建筑中设置的中庭,并要求对调整后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并在后期的项目中综合平衡;二是关于12号-13号楼平面调整为配套宿舍,该单位在完善方案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谭道明、唐钢、聂峰、屈哲、张江、朱健、杜宪、孙富建、赵建军、徐文锋、龙康福、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法规科赵建军,行政审批科徐文锋,西陵分局熊炎,开发区分局罗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