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22号

日期:2013-07-26 17:2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712,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宜昌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国贸大酒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等1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国贸大酒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71日现场踏勘,该工程需审议如下问题:(1)机械式车位已按2013315日局业务会要求建设完成;(2)云集路和东山大道交汇处人行道标高抬高路段未整改;(3)因“阳光”已被江苏某企业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申请将建设工程名称由“阳光大酒店”变更为“宜昌国贸大酒店”,现发改委、工商和土地已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变更工程名称的申请,同时会议提出因东山大道即将进行改造,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在该段道路改造时无条件配合道路工程建设,然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东大道(唐家湾)保障房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东大道(唐家湾)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12年我局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为2.5,该地块由市城投公司和城投房地产公司分别取得。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维持二○一二年第五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范围的调整;同意容积率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7。二是按照规划管理程序要求,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告知书;告知内容为由市城投公司取得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调整为2.693;城投房地产公司取得的土地转给市城投公司。

三、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下达求雨台、磨基山、城东、东山公园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下达求雨台、磨基山、城东、东山公园选址。

以上四个公园拆迁和设计范围在今年三月份已发给城投公司,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求雨台、磨基山公园范围属于新区区域,正在编制新区控制性规划设计,按原办理拆迁范围交予市园林局;二是城东、东山公园规划条件成熟,按控规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市明珠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市明珠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选址,因平湖半岛建设占用宜昌市明珠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需置换约50亩土地(拟在港窑路及沙河村)予以补偿。

经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金鸡路规划线形调整,要求在金鸡路北侧地块按等面积置换用地。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西陵一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处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调整西陵中心区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机动车检测站规划选址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市人民政府[2013]56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城区机动车检测站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经现场踏勘,该项目拟选址夷陵区土门垭村,两河路与东山三路交汇处北侧,拟用地面积约80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会议明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具体事宜由夷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七、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拟申请研发楼定点

该所根据科研生产需要,拟申请将原1层锅炉房及3层住宅、车库拆除,新建占地面积455平方米,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的6层研发楼。

会议研究认为,拟申请研发楼所在地块位于《宜昌市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居住区改造范围,不同意其定点申请。

八、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碧水兰亭”组团商业部分一、二层平面局部规划变更

该公司为满足拆迁还建及销售的需要,将“碧水兰亭”组团商业部分一、二层平面内部进行调整,不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立面,内部墙体位置进行适当分隔。

经会议研究,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其内部平面分隔规划变更申请。

九、三峡-葛洲坝航运调度及航道生产基地工程(公厕)方案审查

该项目在总平面审批时要求单独报送公厕方案,现建设单位报送的公厕单体方案建筑面积45平方米,青瓦斜屋顶,外立面装饰灰白色条石,开装饰窗。

经会议研究,要求重新设计方案,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申请调整老年公寓定位图

原审批的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会养老日间照料中心)与南侧110KV高压线中心线水平距离15.46米,导线边线水平距离6.82米,输电运检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调整项目位置与导线边线水平距离10米,因此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定位图。调整后的定位图是将老年公寓向北侧旋转大约30度,建筑离高压线中心线水平距离最近点21.47米。

经会议研究,由于调整后的方案会导致部分大树无法保留,要求先征求园林部门意见,同时要满足日照和退让用地边界及间距要求。

十一、宜昌供电公司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申请局部迁移板寿线、桔东线输电线路

板寿线110kv、桔东线110kv输电线路局部位于宜昌开发区东山园区,因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建设需要,为支持企业建设,现宜昌供电公司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申请局部迁移110kv板寿线、110kv桔东线输电线路并提交迁移线路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局部迁移110kv板寿线、110kv桔东线。

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加气站方案审查

城东大道加气站位于城东大道碧水林茵旁,该加油加气站项目中加油站已建设,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加气站,主要设施有一座钢结构罩棚及两台加气机。该项目已经由省发改委立项并由宜昌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消防大队审核,其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加气站建设方案。

十三、中南空管局湖北分局建设猇亭雷达站的选址方案

该项目选址方案经517日、24日两次规划业务会研究,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在该地块建设雷达站对周边城市建设影响及相关要求的书面材料,提交规划业务会研究。建设单位提交了《关于建设猇亭雷达站周边控制情况的说明》,20121030日猇亭区规划委员会规划业务专题办公会对该项目选址方案进行了研究,同意该站选址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方案。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工作联系函(3013)第7

宜昌盛大投资有限公司在猇亭区建设的盛世桃园小区,位于猇亭区金岭路,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陈冠宇、王惠玉购买了该小区4套商业用房,规划用途为商业。陈冠宇及其共有人王惠玉申请办理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手续,国土局来函征询意见,该地块能否按商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会议要求按规划用地性质要求回复。

十五、宜昌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10kV人福药业公司临时供电线路

宜昌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10kV人福药业公司临时供电线路。其路径为:由110kv土门变出线,沿现有电缆沟经职教园内部道路至职教园10kV开闭所,再经开闭所沿现有电缆沟敷设至东山四路与汉宜二路交汇处,经东山四路沿职教园侧临时架空至人福药业配电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临时线路路径方案,考虑到东山四路建设问题,要求由开发区管委会或人福药业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待东山四路建设时,临时架空段应无偿改造为电缆沟形式敷设。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沿东岳二路、五龙大道、将军路电力线路局部迁移

因东岳二路、五龙大道、将军路已进入实施阶段,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进入道路实施范围内的电力线路局部段进行临时迁移,道路建设完成后,再沿道路架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临时迁移。

十七、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长江三峡库区宜昌城区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选址

为保障城区饮水及防洪安全,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对长江三峡库区宜昌城区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河流整治包括黄柏河、柏临河、桥边河及其主要支流,整治内容主要为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及景观整治、防洪治理、水生态整治、湿地建设等。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十八、宜昌市点军区桥边小学申请道路开口

因将军路处于实施阶段,点军区桥边小学申请在将军路侧设置出入口。

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中小学校校园出人口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将军路侧设置出入口。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黄文云、谭道明、唐钢、屈哲、曹开玉、陈秋明、张江、朱健、杜宪、李源、周琪、赵建军、徐文锋、熊炎、龙康福、孙富建、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西陵分局杜宪、熊炎,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