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21号
2013年7月5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利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厂房C1号和C2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等3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利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厂房C1号和C2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7月4日现场踏勘,该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市点军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申请五龙社区西边冲村民住宅安置小区1号至10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7月3日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4号楼和5号楼之间增加配电房一处,建筑面积99.79平方米;(2)该地块西北侧拆迁范围内部分拆迁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配电房保留使用,先行核发1号、3号至10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待拆迁完成后再核发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宜昌供电公司花艳生产基地输电线路部、变电运行部和食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7月4日现场踏勘,该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申请500KV超高压电缆生产线厂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7月3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定位向东北方向平移7.28米。
经会议研究,待分局对工程定位平移进行变更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选址
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在西陵区朝阳路申请经济适用房选址。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项目规划方案经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支持该项目建设;二是考虑到该地块临近平湖半岛,地理位置十分188体育平台,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从视线、色彩、景观(夜景)等多方面研究方案与周边及平湖半岛的关系,充分考虑与平湖半岛规划的衔接问题;三是要求建设单位明确划分分期建设计划。
六、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钓鱼台一号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东侧梅子垭水库旁,发展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该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方案用地面积92308.83㎡,总建筑面积180216.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7679.9㎡、地下室面积32537㎡),容积率1.6,建筑密度18.8%,绿地率38%,停车位1185个;方案结合地形布局了五栋18层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度56.45米)、六栋11层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度33.6米)、四栋8层的多层住宅(建筑高度24.6米)、八栋6层的多层住宅(建筑高度18.6米),并在住宅底层布置了商业裙房及配套用房。
经规划咨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日照分析对北侧低层住宅日照有影响(低层住宅属于相邻地块的拆迁范围);二是建筑高度超出控规建筑限高24米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该方案已经夷陵区2012年第二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建筑方案风格,报市规委会审议。
七、宜昌新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组团调整方案审查
报建单位对三峡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组团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如下:(1)后退梅子亚水库岸线最小距离为20.6米(调整前20.1米)。(2)原方案报建48栋建筑,其中3至4层联排建筑16栋,独栋建筑32栋;本次调整为3至4层两户联拼建筑28栋,2层会所1栋。(3)现总建筑面积32551.04平方米(调整前36231.8平方米),比调整前减少3680.7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6517.86平方米(调整前27733.48平方米),比调整前减少1215.6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829.06平方米(调整前10023.7平方米),比调整前增加805.36平方米。(4)停车位调整为105个(调整前为64个),增加了41个。
经会议研究,原方案经2010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调整方案。同时会议要求方案征询市水利部门意见后由夷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紫阳垃圾转运站选址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紫阳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变更,并会同我局现场踏勘拟选出两处待定:一处为紫阳桥以东山脚下的三角用地,为原葛洲坝养鸡场;另一处为紫阳桥以西高压走廊与道路之间的狭小用地。点军分区规划分别确定为居住用地和绿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上述两处任选一处建设紫阳垃圾转运站。
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四家通讯公司五龙大道和蒋湾路通讯管线选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沿五龙大道和蒋湾路敷设通讯管线,线位以道路的施工设计为准。
经会议研究,同意五龙大道和蒋湾路通讯管线的选址。
十、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云池站选址
2013年7月初,市政府领导在猇亭云池现场办公,专题研究了紫云铁路云池站的选址问题,并建议将站址安排在金岭路、桐岭路、桃子冲路、民富路围合的两个街区之间。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在上述四条路围合的街区建设紫云铁路云池站。
十一、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共联商贸大市场10kv用电线路选址
因共联商贸大市场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为确保按预期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式营业,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新建共联商贸大市场10kv供电线路。其路径为:由110kv洋坝变出线,沿现有电缆沟敷设至柏临河西侧,利用现有过柏临河污水管通道至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内侧,再沿污水处理厂围墙边新建电缆沟至318国道,顶管横穿318国道至华通路后,在华通路与318国道交汇处架空敷设至共联三组支线7#杆处,顶管过华通路,再沿华通路东侧沿现有电缆沟敷设至市场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路径方案,要求征求途经单位意见。
十二、宜昌航管站关于综合楼拆迁占地补偿相关意见的函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宜昌航务管理站所属综合楼,位于机场路西侧,在机场路改扩建工程拆迁范围。航管站占地面4000.0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48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另有附属设施车库及配套用房8间,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建成于2000年11月。综合楼主要功能为:办公室,职工食堂,倒班房及单身员工住宿,空中交通管理业务教育培训中心。
航管站来函要求:为保证综合楼拆除重建后,能满足员工值班期间的生活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需要,在原址向后退、等面积划拨国有土地进行用地置换。
经会议研究,机场路改扩建道路、绿化用地占用航管站用地面积较大,原地还建影响机场路的景观,要求猇亭分局另行选址选址。
十三、三峡大学拟建大学生服务中心定点及方案审查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该校修建性详细规划,拟建的大学生服务中心位于大学路与云深路(规划茶庵路)交汇处,项目西临大学路,北临规划茶庵路,南面山体上架设有桔城变至茶庵子变4档110KV架空输电线路,东边为室外运动场。该校提交的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方案为规划用地13536.5㎡,建筑占地面积2400㎡,总建筑面积7823㎡,容积率0.57,建筑密度17.7%,绿化率60%,停车位79辆。立面风格采用现代、简约的风格,建筑主体6层、局部3至4层,形成不封闭的开口三角形布局形态,北面留足的广场活动空间,满足文化广场的定位要求,东面位于110KV高压走廊控制范围内设置1个2000多人的露天剧场,后退规划大学路17.2米。
经会议研究,定点符合《三峡大学校园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其定点申请及建筑立面。同时会议要求建(构)筑物不得位于高压走廊控制范围内。按上述意见进一步优化总平面方案,并经规划咨询机构核实相关规划指标后再行研究。
十四、三峡大学拟建水利水电与环境工程教学实验中心楼定点及方案审查
三峡大学拟建水利水电与环境工程教学实验中心楼位于云林路,项目东临该校医院,南临云林路、北临望洲村二组村民民房。北面有规划的葛洲坝二江电厂至白家冲变电站1档220KV架空电力线路。该校提交的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方案规划用地面积20130.9㎡,总建筑面积26628㎡(地上24237㎡,地下2391㎡),建筑密度20.5%,容积率1.2,绿地率31%,停车位243辆(地面202辆,地下41辆),立面风格采用现代、简约、充满动感的风格,主体15层,局部5层,主要使用功能为试验、办公、教学用房。后退现状云林路道路边线24.2米。
经会议研究,定点符合《三峡大学校园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其定点申请及建筑立面。同时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地面停车不得占用规划水域;二是扩大地下室面积以增加地下停车位;三是方案要反映与规划葛洲坝二江电厂至白家冲变电站22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关系;四是界定学校用地范围。按上述意见优化总平面方案,并经规划咨询机构核实相关规划指标后,再行研究。
十五、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意见工作联系单
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望洲村五组建设的一农贸市场,国土部门核定的土地面积为6799.10㎡,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2013年2月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法院裁定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向市政府请示,要求将该地块由划拨土地使用权缴纳出让金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我局2013年6月16日对市政府回函,同意将夹湾路农贸市场宗地范围内未占压道路红线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为出让,但不得改变地类(用途)和规划批准的菜市场使用性质。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菜市场占压道路红线的150㎡建筑须由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因规划需要拆除时无偿拆除;二是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取得市商务局的相关批准手续,以确保菜市场今后长期正常使用。上述条件完成后方能办理出让土地,其中规划道路红线内的2072.89㎡不得办理土地出让。
十六、沙河村村委会村民安置房方案审查
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位于规划平遥路与渭河路交叉口处,规划设计要求(宜市规选址[2012]091号):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方案用地面积31335.2㎡,总建筑面积110909㎡(地上93977㎡,地下16932㎡),容积率3.0,建筑密度19.5%,绿地率33%;方案布置了3栋23~24层塔式住宅楼及2层临街商业,3栋26层板式住宅楼和1栋2层村民礼堂,单独设置了配电房。用地西侧现状有一组110KV高压线,南侧现状有一组220KV高压线,方案分别按照25m和40m的高压走廊宽度进行了退让。根据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编制的村民安置点规划中做的初步测算,安置完成全村目前尚未安置的村民,沙河村安置房建筑面积应达到139101.6㎡(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如按3.0容积率控制,沙河村安置房用地面积应达到46367.2㎡,即在本次方案基础上须增加用地15032㎡。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由行政审批科、西陵分局、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在此次方案用地相邻地段新增用地,适当扩大安置用地范围,新增用地部分可暂不发放选址意见书,设计单位先行进行整体设计,方案设计须全部安置沙河村还尚未安置的村民;二是安置房方案总平面暂不批复,按建设分期批复单体方案及定位图,并与已划拆迁安置村民户数对应绑定。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伍家区桔城路地块收回后公开挂牌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将伍家区桔城路地块收回后公开挂牌出让,申请我局对该项目部分用地办理批次用地手续。该项目位于香山福久源项目B区东南侧,伍家岗中心区控规中该用地为绿地。该项目经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纪要[2013]2号)研究,同意该用地整合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批次选址,用地性质为居住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会议要求由分局按程序组织该地块控规调整。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伍家岗区共同村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函
伍家岗区拟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伍家乡共同村,用地面积分别为4公顷、8公顷、10公顷。4公顷和8公顷用地位于东站路以北高压走廊围合区域;10公顷用地位于梅花路与东站路转角处。分属伍家岗区2012年第22批次、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经咨询城投公司意见,以上用地不属城投公司东山四路策划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同村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同村光电产业园项目二期用地批次手续。该用地位于东站路合益路片区东站路与伍夷路交汇处,伍家岗区2012年第22批次和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之间,拟用地规模约12公顷。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手续。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伍家岗区伍家乡花艳冲旁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区伍家乡约7.33公顷用地批次手续,用于畜禽加工及高蛋白乳饮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东站路合益路片区,花艳冲水库和金花路之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手续。
二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因东站路建设,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拟在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投资兴建仓库项目,用地面积约2.1公顷,申请我局按伍家岗区批次用地进行规划选址。该用地位于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之外,现状地形为山谷。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批次选址,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
二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城东大道旭光村万年村交界处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土地储备中心拟征收城东大道旭光村万年村交界处集体土地约6公顷,申请我局按伍家岗区批次用地进行规划选址。该项目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富艺公司等三家企业整体“退城进园”发展的请示》(政府收文号:939号)市领导批示及交办意见,拟用于企业退城进园发展。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批次选址,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及配套设施用地。
二十三、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正负零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桔城路香山福久源B区商场,设计±0.00高程57.7米,为防止路面积水,申请将±0.00在原设计基础上提高0.45米,变更后-1层层高由5米调整为5.45米,-2层层高由4米调整为4.5米,空调机房、变配电房层高调整为4.5米,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地下车库车道作相应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
二十四、伍家岗区弘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审批外立面装饰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伍家岗区弘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审批外立面装饰方案的请示,该公司位于“长江瑞景”沿江大道四号楼1-2层,为树立公司形象,突出金融特点,聘请知名装饰设计师设计外立面装饰。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报建程序申报,装修方案与建筑主体风格协调,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十五、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建设民安家园小区配电房
民安家园位于中南路,2011年市政府保障房项目,该小区主体工程已完工。原方案设计2个配电房,现进行电力报装,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重新设计要求配建6个配电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的配电房总平面布置,同时会议要求幼儿园应设置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二十六、宜昌市天立房地产公司宜昌中心广场
宜昌市天立房地产公司宜昌中心广场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179号,其用地南侧为夷陵大道,东侧为中心医院门诊大楼,西侧和北侧均为住宅楼,拟用地面积7693.04平方米(咨询中心指标)。我局于1995年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为30%。高层后退道路红线主干道12米,次干道3米,支路3米,多层后退道路红线主干道2.5米,次干道2.5米,支路1.5米。本次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40164.5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36511.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182.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28.89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3653.2平方米(建设单位提供),总体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30730.77平方米,容积率3.995,建筑密度34.71%。该方案经咨询存在以下问题:
1、拟建商业裙房后退东侧规划支路2.9米,应不小于5米,拟建高层住宅后退东侧支路3米,应不小于8米,拟建地下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2米,应不小于6.72米;
2、拟建建筑对北侧现状3层住宅建筑日照影响增加;
3、根据现行规定该项目需设置停车位296个,报送方案共设置停车位308个,其中地下车位299辆(其中机械车位292个),地上车位9辆。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按现代风格补充设计一套方案,与市中心人民医院相协调;二是建筑裙房后退夷陵大道道路红线应与市中心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综合楼后退一致;三是对有日照影响的北侧现状3层住宅建筑应取得产权单位书面意见。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十七、武汉铁路局宜昌东站生产辅助楼建筑单体方案
该项目方案经二○一三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东站生产辅助楼的选址和方案一的建筑体量及建筑风格,同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设单位按会议意见完善单体方案:一是在铁路变电站后侧增加两排停车位,停车位增加到85个(原56个);二是建筑主体两端椭圆形构架利用蓝色玻璃封闭,增加楼板功能调整为阳台;三是报送配电房立面效果图、相临铁路变电站立面整理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此方案。
二十八、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宏峰上上城三期方案部分先行审批
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宏峰上上城三期项目规划方案于2013年6月21日经过市规划委员会研究,会上提出了中学教育设施用地的变更问题,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就此向市政府做出了书面反映,并提出:为保证三期项目开发的连续性,申请先行审批三期方案中与二期相连的西区部分单体方案,包括6栋高层,18幢花园洋房和一栋2层商业,其它房屋待中学用地性质明确后再行审批。
会议研究认为,宏峰上上城三期项目规划方案建筑风格和总体布局已经原则同意,因中学教育设施用地的变更对规划方案的影响和调整可在三期西区以外部分进行平衡,由咨询中心核实。原则同意先行审批西区单体方案。
二十九、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申请伍家工业园区办公楼放线调整
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在伍家工业园区厂区办公楼后侧在建主车间因设计考虑不周,大型运输车辆无法直接开入,现申请办公楼放线调整,沿长轴方向整体向北平移12米。经现场踏勘,现车间大门位置与办公楼有一定影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公楼放线调整,调整距离应该保证不得占用此前道路与侧面支路视距三角形。
三十、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定点东站物流中心项目配送仓库
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于2012年5月29日经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全会研究原则同意选址,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市交运集团和市物资公司联合组建的公司,现已经取得原物资公司217亩土地,本次申请在现有土地上先期兴建配送仓库二幢,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选址。
三十一、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临时仓库、临时货物配送区方案审查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在未建设的1#、2#冷库地块修建临时仓库,该申请事项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该公司报送临时仓库及临时货物配送区方案提交会议讨论。原方案中1#冷库位置拟建临时货物配送区,由两幢L形配送用房呈长方形围合,西南侧及东北侧各设一个出入口,围合空间内为大篷。配送区总长120米,总宽90米。原方案中2#冷库位置拟建一层临时仓库,地面至屋脊高为14.4米,长92米,宽82.6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要求由伍家分局按程序进行审批。
三十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0研究所可靠性实验室扩建项目建筑方案审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0研究所位于宜昌市开发区胜利三路,该单位现申请在厂区内原车间旁扩建一实验室,共三层,面积363.4平方米,高度13.7米。经审查该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唐钢、聂峰、谭道明、覃远琳、张翼、屈哲、曹开玉、张江、王范荣、朱健、杜宪、孙富建、熊炎、苏蓉、李长进、李源、周琪、高周洲、罗洋、徐文锋、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猇亭分局孙富建,开发区分局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