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3]020号
2013年7月1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等1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点军区教育局拟在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新建幼儿园需征收集体土地约0.5560公顷,申请我局办理该用地批次手续。该地块位于现状联棚小学(原联棚中学)北侧,该项目方案已经分局审批。
经会议研究,同意批次选址,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点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用地0.28公顷,申请我局办理该用地批次用地手续。该用地位于江南路美特普置业公司用地南侧。
经会议研究,同意批次选址,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三、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点军五龙一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013年3月,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点军五龙一路99843.89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2013年1月,我局对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预)拟用地范围为99952.00平方米,出让用地范围较我局核发拟用地相差109平方米。面积差额主要存在于用地南侧与电力公司交界处,产生面积差额的原因为土地部门调整了电力公司用地边界。报建方案按照99952.00平方米拟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为2.195,建筑密度为13.15%;若按99843.89平方米拟用地计算容积率为2.197,建筑密度为13.16%,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99843.89平方米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四、华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经2013年3月22日局业务会研究,因该单位提供的权属宗地范围不含出入通道范围,未换发选址。现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承诺(宜土储函[2013]78号),该地块批次用地(含通道)正在办理之中,承诺待道路用地批复下达后即供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兴龙房地产公司土地置换项目工作联系函
依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景家园住宅小区通道建设的备忘录》(备忘录[2]号),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兴龙房地产公司3.25亩土地,用于城市道路建设。会议要求对该用地在周边区域予以置换。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伍家乡共和村铁路局安置房旁一宗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等面积核发出让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六、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猇亭区第一水厂工程方案审查
猇亭区第一水厂工程位于猇亭虎牙居委会三组,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主要包括了综合办公楼、加药车间、脱水车间、配电房和仓库以及沉淀池、清水池等建构筑物,最高建筑主体三层,建筑全部采用坡屋面形式,总体布局与建筑退让、间距等关系均满足规范要求。本次报送了两种风格的方案,方案一为现代风格,方案二为徽派建筑风格,外墙均为墙砖饰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猇亭区第一水厂工程的总体布局和方案一的建筑形式,要求完善效果图等方案设计后按程序审批。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紫阳垃圾转运站选址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紫阳垃圾转运站项目已经选址于点军区凯普松厂区南侧,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国土资源局核实,该用地已经登记为凯普松厂区用地,要求将项目调整至普松厂区北侧山冲出口附近。拟选用地在点军分区规划中为绿地。
经会议研究,建议紫阳垃圾转运站另行选址。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安置房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西坝和平路地块选址建设安置房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庙嘴大桥拆迁安置。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庙嘴大桥项目拆迁安置,原则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先办理规划方案一期范围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报新区推进办主任办公会审议。
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重新核发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因我局原核发的东山大道与西陵一路交叉口处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已过期,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东山大道与西陵一路交叉口处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原则上按原范围及规划指标(停车位按新规定调整)要求办理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十、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多娇三期21、22、23、24#楼进行变更的申请
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对江山多娇三期21#、22#楼进行以下变更:1、屋顶隔热层由原设计起坡0.3米高增至1.2米高;2、屋顶隔热层增设露台,且增设露台亦做为四层露台的雨篷;3、21#楼屋顶的三座三角坡变更为四座三角坡,22#楼屋顶的两座三角坡变更为三座三角坡。
经审查,修改方案还有如下调整:1、在房屋首层东、西两侧各增加一个入户踏步及入户门;2、部分房间功能进行调整;3、坡屋顶屋脊以北增加部分平屋顶房间;4、屋顶新增露台宽度之和大于建筑面宽的1/2。
江山多娇三期21-24#楼原设计为四层带隔热层坡屋顶住宅楼,泰江公司于2013年4月提出对23、24#楼进行变更。并按局业务会2013年第12次会议意见要求,对23、24#楼变更方案的日照、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委托咨询机构进行核算,根据咨询报告,核算指标均满足规划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
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21、22#楼变更方案。要求由咨询机构对变更方案的日照、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进行核算,若满足规划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将21-24#楼变更方案一并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则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十一、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碧水兰庭1号、2号、3号、4号和地下停车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6月26日现场踏勘,该项目增建两处配电房和一处门楼,经2013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示,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二、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小区1#、2#、3#和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和2013年6月27日现场踏勘,该项目2#楼和幼儿园审批建筑面积与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实测建筑面积不一致,靠近幼儿园增建配电房一处。
经会议研究,将2#楼和幼儿园审批建筑面积核实并进行变更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三、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0kv电力线路下地
因火光村安置房建设需要,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0kv劲森灯泡厂线、王家河线、石油线局部下地,其迁移路径为:由原纺机厂处下地后沿双城路新建电缆沟至城乡路,再以现有电缆沟沿城乡路至东山大道及劲森灯泡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三条线路局部下地方案。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岳二路施工临时用地
为保证东岳二路道路施工的顺利进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岳二路施工临时用地,其位置宜为东岳二路沿线,面积约30亩。
会议研究认为,因市规划院正在进行该片区土石方平衡方案设计,要求与市规划院衔接后再办理。
十五、宜昌供电公司110kV东湖开闭所综合楼方案审
110kV东湖开闭所综合楼方案经报建单位优化完善后,其层数由原来的6层调整为2层(不含地下车库),其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154.8平方米(其中地上2127.4平方米,地下1027.4平方米),高度23.7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综合楼方案,要求由咨询机构进行咨询,明确设备安装后再验收。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双城路选址
双城路位于桔城路片区,起于城乡路,止于桔城路,宽度25米,其最大纵坡5.5%,最小纵坡0.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高程要求与周边地块已审批方案对接。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唐钢、聂峰、覃远琳、屈哲、张江、朱健、杜宪、王范荣、徐文锋、龙康福、周琪、高周洲、李源、赵建军、韩郑、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法规科赵建军,伍家岗分局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