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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19号

日期:2013-07-09 09: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624,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明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宜昌一汽商用服务站暨综合楼项目规划建筑修改方案等3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明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宜昌一汽商用服务站暨综合楼项目规划建筑修改方案

明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宜昌一汽商用服务站暨综合楼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已审批,因配建中央空调,增设地下停车位,该公司现申请修改方案综合楼、营业大楼及宾馆楼层高度。综合楼、营业大楼二、三、四、五、六层原方案设计层高为3.3米,修改为3.6米;宾馆一层原方案设计为4.2米,修改为4.8米,宾馆二、三、四、五、六层原方案设计为3.0米,修改为3.6米。综合楼的后段部分增设地下车库1286.2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方案,同时会议要求方案修改后,容积率不得超出规定要求。

二、宜昌市猇亭区七里冲村民安置小区三期规划设计修改方案

宜昌市亭区农民拆迁还建办公室在亭区建设的七里冲村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批。为节约投资,减少施工难度和运行成本,建设单位申请取消1#地下室停车库负3层,地下停车位减少99个。原方案按规定多设置了37个停车位,现在地面增补了75个小型停车位,将原方案中小区内75个地面中型货车停车位调整到民悦路北侧路边布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方案,同时会议要求中型货车停车位不得设在民悦路路边,应在小区附近规划建设中型货车停场,并核对小区内增补的地面停车位。

三、 宜昌市外国语学校申请办公楼单体方案审查

宜昌市外国语学校根据[2013]011号规划业务会意见委托设计单位对办公楼建筑方案进行了优化,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对建筑的外立面和山墙做了适当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同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是进一步优化门厅造型方案,色彩要与整体建筑相协调;二是取消外立面宣传标语。

四、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办理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已办理国有土地证,土地证面积为17569.19平方米,与我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15397.15平方米)不一致,相差用地规划性质为预留平湖半岛搬迁医院用地。

经会议研究,考虑调整用地规划方案,同意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2)056号)拟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葛洲坝集团公司城区管理建设局来函关于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置换工业用地选址

因平湖半岛建设占用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科研试验基地土地,需置换约8亩土地予以补偿。

经会议研究,由葛洲坝集团公司城区管理建设局明确单位用地界线后,核发规划设计要求。

六、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宜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学员公寓和食堂选址

宜昌职教园位于夷陵区土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宜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学员公寓和食堂选址,该项目拟选址临两河路,用地面积20亩。该选址位置经市职教园领导小组签字同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方案。

七、宜昌市优抚医院医技楼项目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优抚医院位于宜昌市开发区厦门路,建设单位提交了医技楼建筑方案,方案总建筑面积1858.4平方米,共5层,建筑高度19.8米,设计方案和医院整体建筑风格相协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八、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关于龙盘湖加油站整体升级改造的函

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向我局来函,申请龙盘湖加油站整体升级改造。该加油站位于318国道共联村路段,占地741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加油站升级改造。

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工业园集体土地办理批次规划选址的函

点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桥边镇李家湾村集体土地18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点军工业园区,天台路与白马路交汇处。依据在编点军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工业用地办理批次选址。

十、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点军五龙一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点军五龙一路99843.89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我局对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预)拟用地范围为99952.00平方米,出让用地范围较我局核发拟用地相差109平方米。面积差额主要存在于用地南侧与点军供电公司交界处。咨询方案按照99952.00平方米拟用地计算容积率为2.195,建筑密度为13.15%。若按99843.89平方米拟用地计算容积率为2.197,建筑密度为13.16%,满足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建设单位核发告知书,待土地部门就用地情况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伍家岗共联村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

依据伍家岗共联村村民安置点规划,伍家岗共联村共搬迁安置958户,3146人,合法建筑面积139094平方米,容积率按2.2核算,须建设用地127.8亩。策划研究1-4组拟搬迁安置于龙盘湖安置点西侧,拟用地面积约108亩,5组村民搬迁安置于柏临河区域东站路西侧,拟用地约20亩。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用地属新区范围,同意先办理5组安置房用地选址,要求抓紧做好14组安置用地选址前期工作。

    十二、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分隔镇镜山GZ-12地块6#1-2层商业、超市

该单位位于镇镜山GZ-12地块的6#1-2层原为无分隔的大区间商业、超市,由于面积过大,整体拍卖不方便,现申请分隔为上下六个门面,每个门面面积为500平方米左右,临街增加4个上二楼的楼梯。其中39-57轴一楼为净菜超市,其它门面为商业,但不设置废品收购、金属加工等影响市容市貌及环保要求的经营行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隔,按要求公示。

十三、宜昌市康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东山康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619日现场踏勘,该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四、宜昌市美光家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厂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在该地块西北侧增建职工食堂和厕所,建筑面积分别33.14平方米和17.63平方米,均不满足道路退让要求;(2)该地块西北侧修建的围墙占用了规划道路。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待该段规划道路修建时,无条件拆除该职工食堂、厕所和围墙,并经西陵区经济开发区书面同意协调落实,然后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五、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区A区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项目住宅部分审批停车位509个,地下停车位387个(包括机械式停车位和平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122个。现地面已建成停车位141个,地下已建成停车位341个(平面停车位147个,机械式停车位194个)。此外,新增40个机械式停车位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停车位总量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六、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1#学生公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工程西北侧拆迁范围内一处门房未拆除,为方便宿舍区域封闭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将该门房保留使用。

经会议研究,同意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5号实训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项目拆迁范围内1号实训楼拆迁未完成,建设单位已向市政府申请对1号实训楼保留使用,根据市政府意见要求对该楼进行加固、维修、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情况下同意保留。

经会议研究,该工程需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吕姗姗房屋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单

吕姗姗位于宜昌市伍家夷陵大道112号的房屋,20115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7.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015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位于北山坡2号楼的房屋,20116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9.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018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现吕姗姗分别申请以17.23平方米及19.91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上述两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位于宜昌市伍家夷陵大道112号的房屋所处地块控规性质为居住用地及道路用地;位于北山坡2号楼的房屋所处地块控规性质为居住用地。

十九、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门面分隔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兴建的中南路-竹涛路居住组团(畔山怡园)部分商业用房3#4#10#12#S1#门面分隔为小面积门面以便销售,各幢地下库房合并一个整体。建筑面积和性质不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要求分隔后单独商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调整方案后进行公示。

二十、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发广场二期8号楼规划许可证面积变更

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建兴发广场二期8号楼规划许可证,经核查,施工图建筑总面积25152平方米,较审批方案建筑面积24796平方米增加了356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面积减少201平方米,地上居住面积增加557平方米,增加面积主要为增设风井、电梯前室和卫生间所致。该公司申请按施工图办理规划许可证,增加的建筑面积在三期项目中核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增加面积由咨询机构核算后在三期项目居住建筑中核减,保证总技术指标不突破规划选址的要求。

二十一、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宏峰上上城一期A-7A-820107月方案审批通过,因拆迁原因一直未建设,现拆迁已完成,拟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一是A-7A-8栋,楼层四层,一二层一户,三四层一户,原设计三四层的住户有电梯,考虑利用率不高,将电梯取消;二是楼梯间外扩,原楼梯平台不满足出入口要求,需要向外扩大。

宏峰上上城一期B-16栋商业楼三层,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目前正在销售,欲购买单位为金融服务业,拟买一二层,提出原方案楼梯不满足其专业功能需求,现申请变更楼梯位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由咨询机构核算面积指标,若增加建筑面积则在三期项目中核减。同意变更B-16栋商业楼楼梯位置。

二十二、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梧桐邑”项目一期工程

该公司开发的“梧桐邑”项目位于东站片区东山大道延伸段,方案二○一三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该项目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容量和方案一的建筑单体风格。同时提出了取消住宅底商和考虑将沿共谊一路的高层建筑调整到沿东山大道一侧的可行性。建设单位提出该项目已列入新城区建设重点项目,为了新城区树形象,推进度,申请先行审批东山大道沿线十栋高层建筑单体方案。

经会议研究认为,同意建设单位申请。

二十三、宜昌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辰二号住宅小区商业部分方案调整

由宜昌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辰二号住宅小区项目总体方案已由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咨询,住宅部分已通过规划局伍家岗分局审批并基本建设完成。现建设单位拟对商业部分进行方案调整。

本次调整方案布局与原方案有一定变化,建筑层数基本一致,建筑外观色彩由深灰色调整为浅灰白色。

本次调整主要是取消了原A#D#商业,将E#商业与D#商业相连, 将原M#分成K#L#,建筑轮廓均有所变化。建筑编号,原B#调整为A#C#调整为B#E#调整为C#F#调整为D#G#调整为E#H#调整为F#J#调整为GK#调整为H#L#调整为J#M#调整为K#L#

建筑间距及退让:拟建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与原方案基本一致。调整后建筑之间的间距有调整,调整后拟建A#楼与南侧办公楼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1.7米,应不小于23.4米;A#2#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2.6米调整为13.6米;B#2#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2.1米调整为1.6米; C#6#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2.6米调整为13.3米;D#7#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4.8米调整为15.1米;E#楼与7#住宅之间的最小距离由15.6米调整为14.8米,与8#住宅之间的最小距离由16.5米调整为25.7米; F#8#住宅的最小距离由20.4米调整为13.1米;G#9#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4.8米调整为14.6米;H#9#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7.6米调整为13.5米,与11#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6.4米调整为12米;J#13#住宅的最小距离由11.3米调整为10.6米;K#16#住宅的最小距离由9.5米调整为10.6米。

原报建方案商业配套总建筑面积为17800.9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4544.9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9269.64平方米;本次调整方案商业配套总建筑面积为28832.68平方米,其中地上17525.99平方米,地下9835.36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4465.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8575.70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与调整前相比增加了11031.7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79.665平方米,建筑密度减少了0.87%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经相关法定程序公示后方可审批。

二十四、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水资源巡测基地项目设计方案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水资源巡测基地规划选址位于东站路,用地面积6895平方米,选址要求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

报送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总面积246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685平方米,地下面积3943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1%,绿地率30%,停车位192个,其中地上13个。提交了三个立面方案,平面布局基本一致,仅建筑外观色彩有差异,方案一为现代风格主色调深灰色,配合大面积落地蓝色玻璃窗,稳重大气;方案二为暖黄色简欧风格;方案三为纯白色外墙配蓝色灰色玻璃。

经会议研究,推荐方案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二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补征猇亭垃圾填埋场用地

因原征地范围未充分考虑进场道路及渗滤液处理站边坡放坡用地问题,市城投公司申请补征用地6145.68平方米(约合9.22亩),用于道路边坡及渗滤液处理站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补征用地。

二十六、枝江市供电公司申请220kv三新硅业变电站至双胞胎公司开闭所10kv专线选址

为解决沙湾片区供电电源问题,枝江市供电公司申请220kv三新硅业变电站至双胞胎公司开闭所10kv专线选址,其线路路径为:从220kv三新硅业变电站出线后,沿318国道西侧架空至曹岗路,再经曹岗路西侧架空至双胞胎公司10kv开闭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

二十七、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来函征求兴发广场10kv供电线路路径意见

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来函征求兴发广场10kv供电线路路径意见。其过渡方案从110kv万寿桥变电站出线,沿现有电缆沟经夷陵大道北侧、中南路东侧穿城东大道至竹涛路,再经现有中南路过街通道后沿中南路西侧新建电缆沟至兴发广场10kv开闭所,线路长约4千米。终期方案从110kv合益变出线,沿中南路东侧已建电缆沟至竹涛路,经中南路现在过街通道过街,再沿中南路西侧新建电缆沟至兴发广场10kv开闭所,线路长约1.2千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路径方案。

二十八、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滨江公园腊梅园LED10kv配电线路工程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滨江公园腊梅园LED10kv配电线路工程。其路径为:由沿江大道分-051分支箱出线,经现有电缆沟及过街管道至沿江大道江边侧,再经腊梅园新建电缆沟至拟新增箱变位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路径方案。

二十九、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宏信依山郡小区设置车行出入口

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按已审批方案位置及尺寸设置宏信依山郡小区车行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中南一路及蒋湾路上设置车行出入口,考虑到城东大道交通功能及景观要求,不同意在城东大道上设置车行出入口。

三十、湖北九州方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九州方圆大厦地块设置出行出入口

湖北九州方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按已审批方案设置九州方圆大厦地块车行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地块与周边地块位置关系及中南路、沿江大道出入口设置要求,建议由伍家岗分局整体协调该地块及周边地块出入口关系,尽量做到通道共享。

三十一、宜昌供电公司申请220kv伍顾线8号塔塔位调整

因东山三路施工放坡,伍顾线8号塔近期无法实施,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对8号塔塔位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该塔位进行调整,并要求调整位置不得影响道路实施。

三十二、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太平村村民安置点规划

根据点军区人民政府《点军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与偏岩村、太平村村提供的未安置村民调查数据,编制单位提供了两个村的安置点选址方案,偏岩村村民安置点位于东岳二路北侧,用地规模约为140亩,容积率为3.0,太平村村民安置点位于东岳二路与宜万铁路钱交汇处西侧,用地规模约为99亩,容积率为3.3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以上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二是在保证村民安置点规模的前提下,结合片区控规进一步优化用地范围;三是待主体单位正式申报后按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十三、会议研究了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7]22号中关于审批施工图建筑面积与咨询报告方案建筑面积计算误差不大于3%相关规定的问题,会议明确要求从今天开始废止该规定。要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要加强对容积率、建筑性质、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和技术规范的审查。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屈哲、覃远琳、朱健、赵建军、王范荣、杜宪、熊炎、苏蓉、张江、周琪、龙康福、李长进、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法规科赵建军,伍家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点军分局高周洲,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