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3]016号
2013年5月24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艾家镇桥河村安置房规划方案审查等2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 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艾家镇桥河村安置房规划方案审查
艾家镇桥河村安置房占地面积42965.44平方米,选址意见书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规划布局6栋18层、4栋28层高层住宅,临街裙楼设置菜市场、配套公建和部分商业,容积率2.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建筑方案风格,同意适当提高该地块的容积率,同时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由于该项目与规划的江南一路相临,江南一路的道路线型和标高尚未确定,要求点军分局配合市政科先行研究该地块的道路的线型和标高;二是方案结合道路标高调整完善后报咨询机构进行规划咨询并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
二、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申请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选址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申请朝阳路地块的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根据2013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和审批沙河控规片区,原则同意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选址;二是要求临朝阳路不得设置车行通道。
三、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置换工业用地选址
因平湖半岛建设占用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科研试验基地土地,需置换约8亩土地予以补偿。
会议研究认为,经葛洲坝集团公司城区管理建设局部门明确几家单位用地界线后,再对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核发规划设计要求。
四、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廖新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廖新安于2006年6月办理了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18号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面积为10.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2005年6月其办理了该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现廖新安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
五、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B地块三期18#-20#楼单体设计方案
香山福久源B地块三期18#-20#楼,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初步核定,3栋楼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31601.37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4023.41平方米,停车位262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8#-20#楼单体建筑方案,同时要求香山福久源项目总体容积率不得超过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超高层办公建筑同步推进。
六、宜昌首信东方公司申请建设配电房
首信东方公司东辰一号御景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原规划在一期地下室设集中统一配电室,根据电力部门要求现申请在二期地下室增设2个配电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二期地下室增设配电房,配电房正上方不能为住宅。
七、宜昌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二期方案审查
该公司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二期方案,经[2013]014号局业务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应结合道路地形高差修改方案以及效果图,地下室三面垂直覆土一面开敞的形式。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会议意见重新调整了方案,方案采用了三面垂直覆土一面开敞的形式。
经会议研究,同意方案地下室覆土形式,开敞的一面两侧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覆土可形成一定坡度,坡度不超过30度。
八、茶庵村村委会张家岗地块村民安置房方案审查
根据[2013]013号局业务会议研究意见,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茶庵村张家岗地块村民安置房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扩大了地下室,增加了地下停车位,并配建了配电房,布置了一栋3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按设计单位标示):用地面积9575.53㎡,建筑层数33层,总建筑面积34143㎡,容积率3.19,建筑密度12.73%,绿地率30.3%,停车位178个(地上停车位91个,地下停车位87个),地下停车位比例48.8%。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同意该村安置房方案;二是项目西南侧坡地部分,建议按斜坡绿化设计,贯穿一条步行通道,给村民提供休闲绿化空间;三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咨询机构进行规划咨询;四是考虑到该项目作为村民安置房项目,方案审核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前期准备工作可同步进行。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方案审查
该公司建设的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沙河村,方案已经局[2012]027号、032号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咨询方案用地面积15397.15㎡,总建筑面积63512.83㎡,容积率3.565,建筑密度32.10%;咨询方案总平面中仅在地面意向布置了一栋配电房(18㎡),无法满足该项目用电需求。现该公司委托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新完善了配电房设计,经分局审查,方案布置了2个地面配电房(98.28㎡×2),取消了原总平面布置的配电房。1#配电房位于15#和16#楼之间,占据了5个地面停车位;2#配电房位于1#楼南侧,占据了5个地面停车位。设计单位在原布置的绿化用地范围内布置了10个地面停车位以弥补2个配电房占据的10个地面停车位。配电房调整设计后,方案总建筑面积63691.39㎡(增加178.56㎡),容积率3.577(增加0.012),建筑密度33.3%(增加1.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配电房调整方案,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湖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长江帝景5号楼、隆康小区地下车库(一期)和地下车库四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5月23日现场踏勘,该项目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一、宜昌市公安局申请三峡反恐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5月23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部分拆迁未完成;(2)因空调格栅板改为实墙建筑面积增加1105.5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待拆迁完成,发改部门补充该工程总建设规模计划,并经分局变更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二、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组团A1栋、A2栋、S2栋、S3栋、B栋、C栋、D栋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复核,环境道路、车位设置已完成,公示期间小区业主对B栋楼架空层增设配电房提出异议。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核发A1栋、A2栋、C栋、D栋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请宜昌光华加油站站房及罩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复核,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站房东北侧靠用地边界三栋一层砖混结构房屋属原有建筑。
经会议研究,由分局对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进行变更并补缴相关费用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四、中南空管局湖北分局建设猇亭雷达站的选址方案
该方案经5月17日规划业务会研究,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在该地块建设雷达站对周边城市建设影响及相关要求的书面材料,提交规划业务会研究。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湖北分局现提供了《关于雷达站周边环境要求情况说明的函》。
经会议研究,根据《关于雷达站周边环境要求情况说明的函》内容和要求,会议要求雷达站向善溪冲水库方向调整选址方案。
十五、猇亭区磨盘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规划选址初步方案
猇亭区磨盘居委会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用房和办公设施位于八一福龙钢厂大门右侧,临三一八国道东侧,经市级相关单位检查不达标。磨盘居委会根据猇亭区委专题办公会纪要《关于讨论研究居村(社区)办公用房选址方案的专题会议纪要》要求,该居委会申请兴建便民服务中心,初步选址在磨盘五组龚家岗,磨高路北侧,拟用地面积4.5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初步方案,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时,社区公建服务要统筹考虑党员活动中心、卫生室等各项功能设施。
十六、宜昌市共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物流市场规划方案调整
汽车物流市场规划方案已审批,因受周边道路高程影响和场平原因,该公司申请对室外地坪和室内正负零的高程作适当调整,1#汽车展厅正负零规划高程为65.30米,调整为65.80米;2#汽车展厅正负零规划高程为64.30米,调整为64.80米;综合楼正负零规划高程为64.30米,调整为65.40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调整方案。
十七、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科研基地规划方案审查
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在前坪村的燃气科研基地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该方案已按4月15日局业务会要求进行了修改:科研楼改为三层,坡屋面。消防部门已审查同意厂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要求厂区内管理、公共公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占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十八、宜昌市钰承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申请解决已征用地问题
宜昌市钰承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申请在伍家工业园区内车间办理规划许可证,经2013年4月15日局业务会研究,认为该区域正在进行规划调整,暂缓办理。按此意见告知建设单位后,该公司来文申请解决已征厂房用地问题。
会议研究认为: 该区域正在进行规划调整,原则不同意该区域未建项目新开工建设,征求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意见。
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夷陵路314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将夷陵路314号地块出让,申请我局对该宗土地出具规划条件。该宗地位于中南二号与新外滩用地之间,拟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该项目属市人才楼项目,规划方案经2013年第二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按照伍家岗沿江片区控规核发出让条件;二是拟用地范围结合现状进一步调整优化;三是明确该用地性质为居住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63。
二十、市交警支队、市城投公司申请核发市交警支队万寿桥中队警务综合楼及档案室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市交警支队、市城投公司联合提出申请,拟于中南一路规划建设市交警支队万寿桥中队警务综合楼及档案室项目。该项目拟用地约14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市政府2012年12月26日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务会议纪要[2012]9号),并经市发改部门立项审批。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城东生态新区控规(修编)规划用地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2.6。
二十一、宜昌供电公司申请中南路段小区10KV供电线路选址
中南路旁部分小区已竣工,急需供电,宜昌供电公司申请供电线路路径为:经220KV白家冲变出线,经平行110KV白明线架空至中南路,再经中南路电缆沟至上善谷小区10KV开闭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二、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10KV合益变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按控规范围办理110KV合益变选址,其位置位于中南路延伸段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并要求先明确进出线方式及路径后再予以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闫晓、谭道明、唐钢、聂峰、覃远琳、屈哲、曹开玉、张江、朱健、孙富建、杜宪、徐文锋、龙康福、周琪、高周洲、李源、陈秋明、赵建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龙康福,西陵分局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