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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3]013号

日期:2013-05-15 09:3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427,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民众家园E区规划建筑方案等2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民众家园E区规划建筑方案

宜昌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民众家园E区位于猇亭区迎宾大道北侧,民众家园的北侧。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3.3;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配套设施可与民众家园内部共享。

规划方案用地面积19906.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662.84平方米,5栋单体建筑,E-1E-2E-3公租房为26层,E-4E-5公租房为32层。容积率3.18,建筑密度11.95%,绿地率32%,住宅户数1136户,停车位162个。经咨询,报建方案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民众家园停车位总体方案平衡,停车位比例达到6.04‰,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比例为58.25%。建筑单体设计图纸不全,整体效果图与规划方案不一致。E-1栋楼与用地边界西侧相距仅10.6米,不满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建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调整E-1栋楼与用地边界的距离,以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二是对报建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和修改;三是整体考虑配电设施布置问题。

二、点军区朱市街、巴王店、偏岩村、太平村、石堰村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定点

为妥善安置村民,服务新区相关项目建设,点军区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村民安置点拟于江南一路与将军路交汇处右侧选址;偏岩村村民安置点拟于东岳二路以北,偏岩村六组地块选址;太平村村民安置点拟于东岳二路与铁路桥交汇地块南侧选址;石堰村村民安置点拟选址于该村委会西侧。2013420日,市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踏勘以上拟选址地块,同意安置房项目选址定点。依据点军区人民政府村民安置有关政策,村民安置房合法建筑面积最高按360平方米补偿安置。

经会议研究,同意朱市街、巴王店、偏岩村、太平村、石堰村村民安置点选址定点。会议要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按照点军区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研究确定安置房用地规模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尽快编制完成村民安置规划。

三、湖北东南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外立面

该公司开发的沿江大道182号首信财富中心(中闽大厦)项目,为提升写字楼品质,拟取消单机空调,同时将外墙改为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并在楼顶安设太阳能系统,幕墙方案已通过市勘设施工图审查,现申请变更外立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外立面。

四、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金桥市场用地性质的函

金桥果菜批发市场拟整体搬迁至三峡物流园,市场现占有土地48亩,其中自有出让土地12.7亩,租用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35.3亩,均为商业用地。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认为,金桥市场搬迁有利于城市功能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城市管理,函请将市场商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开发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开展该区域控规研究,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组织相关工作。

五、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二区施工图审查

鸿铭公司报送的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二期多层洋房施工图经伍家岗分局审查,部分户型在方案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一是增加了底层花园;二是二层住户增加从户外直接进入的楼梯;三是底层增加入户门厅。调整后2区绿地率为32.8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施工图优化调整,由伍家岗分局对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审批,增加门厅面积纳入总体平衡。

六、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车辆安全检测线综合楼

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宜昌港汽车客运站(三峡游客中心)营运以来,游客人数不断增加,为保证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和企业发展需要,申请建设车辆安全检测线综合楼。报送方案选址位于站务楼南侧靠长江处,建筑占地面积715.42㎡,总建筑面积2146.20㎡,建筑层数3层,一层为车辆安全检测线及行包房,层高5.4米,二、三层为办公室,层高3.9米,建筑总高13.80米(至女儿墙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在汽车客运站(三峡游客中心)内车辆安全检测线综合楼,同意报送方案,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相临2层站务楼。

七、宜昌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计方案

市森林公安局拟在城乡路新建业务技术用房,用地面积3348平方米,选址要求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按局业务会议要求,经协调市森林公安局同意将位于桔城路的城郊派出所迁到本址建设。报送方案主体建筑后退城乡路20米,建筑总面积5042.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3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3.1平方米。建筑地上5层,使用性质为办公,地下一层为车库。容积率1.24,建筑密度25.28%,绿化率35%,停车位51个,其中地下2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森林公安局建筑体量及规模,要求补充报送一个现代风格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八、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营盘山路选址

营盘山路为《营盘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一条城市支路,连接西陵二路和华祥北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道路西侧为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项目,项目用地以营盘山路中心线为界,因此,营盘山路需占用部分现有的出让用地。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有同意占用其用地建设道路的意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核发营盘山路的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营盘山路的选址,道路建设涉及的出让用地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九、宜昌三峡水务公司申请城东大道延伸段(黄河路-东山四路)的供水管道选址

依据城东大道延伸段(黄河路-东山四路)的施工设计资料,供水管位于道路南侧的人行道下,宜昌三峡水务公司经与道路设计单位沟通后,提出按照施工图确定的管位埋设管道,申请我局核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城东大道延伸段(黄河路-东山四路)供水管道的选址。同时会议要求将位于绿化带下排水管尽享向人行道偏移,以满足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的需要。

十、茶庵村村委会村民安置房方案审查

该村拟在茶庵村张家岗地块建设村民安置房,提交初步方案。方案布局一栋33层住宅楼,一栋1层物业管理用房,一栋6层公建;方案拟用地面积9575.53㎡,总建筑面积33548.1㎡(住宅26567㎡,物业管理96㎡,办公楼1554㎡,地下室5331.1㎡),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1114.88㎡,建筑占地面积为1282.75㎡。容积率3.249,建筑密度13.40%,绿地率31.2%。停车位181个,其中地上97个,地下84个,地下停车位所占比例为46.4%;方案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定要求;日照基本满足规定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3]044号)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地下停车位应达总停车位的60%。则本次提交的方案容积率超0.049;停车位按照住宅6/1000㎡、公建10/1000㎡要求应配建194个,差13个;地下停车位所占比例差13.6%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取消6层公建,布置3层配套设施;二是优化地面停车布局,扩大地下室,增加地下停车位数量,以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三是道路系统、场地标高应考虑与相邻城市(规划)道路良好衔接,并合理确定出入口位置;四是方案按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另外设计一套方案一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望洲村五组住宅征求意见工作联系单

刘翱、刘小明、刘丽萍、杨红亮四户住宅位于望洲村五组(夹湾路上段),属划拨居民点用地,2000年由宜昌西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负责分户,2001年取得划拨土地使用证,2002年房屋建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该四户居民申请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市国土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住宅用地。

经会议研究,该宗地属于村民居住用地,不能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同时会议明确:今后该片类似情况一律按照本次会议纪要办理,不再上会。

十二、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发放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规划许可证的函

西陵区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已放线,但是发展大道和万石路交界处一户村民房屋未拆迁,且该户位于安置小区的拆迁红线内,但在用地红线外,现申请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政府已承诺2013年年内将该房屋拆除。

经会议研究,由项目业主石板村村委会承诺拆迁完成才能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1号、2号、3号、10号、11号和1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4日现场踏勘,该工程配电房设置于心海路边坡,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业务会议研究,同意该配电房设置,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四、宜昌市恒昌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厂房B3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6日现场踏勘,由于距离高压线较近,工程主体向东南方向平移3.16米,西南角临近高压线压低层高改建为一层砖混结构坡屋面房屋,建筑面积54.6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将改建部分房屋外立面风格与厂房主体外墙保持一致,整改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五、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客运大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六、宜昌市猇亭区长堰堤小学申请教学综合楼和师生食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环境道路建设未完成;(2)拆迁范围内教学综合楼和师生食堂之间原教学楼未拆除。

经会议研究,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先核发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拆迁和环境道路完成后再核发师生食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七、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大公桥加油站站房和罩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请宜昌光华加油站站房及罩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站房东北侧靠用地边界建三栋一层砖混结构房屋。

经会议研究,要求将相关情况查清后再研究。

十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西陵区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A1#楼和2#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425日现场踏勘,单体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拆迁范围内违法搭建石棉瓦房屋一处。3#14#楼于2011627日已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明确在1#2#楼建设完成后核发3#14#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经会议研究,先行核发2#14#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拆迁完成后再核发1#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镇镜山GZ-12地块居住小区6#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东北侧增建配电房一处,建筑面积65.08平方米,其他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经201348日至2013419日现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一、湖北宜化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宜化?山语城”CD-11-09地块居住区16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1号和3号楼未经规划审批将空中花园增建隔墙和铝合金窗;(22号楼未经规划审批增建铝合金窗;(34号、5号和6号楼未经规划审批将入户花园增加隔墙和铝合金窗。其中,1号和3号楼增建的中间部分空中花园隔墙和铝合金窗进行了整改,两外侧空中花园增建隔墙为外立面协调统一建议保留;2号楼增建铝合金窗进行了整改;4号、5号和6号楼入户花园增加隔墙经2013416日至2013427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并将铝合金窗进行了整改;

经会议研究,飘窗和花池建筑面积不计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整改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二、何宝龙无证建房

市城管执法局就何宝龙无证建房一案征求我局意见。经查,何宝龙于20077月在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22-105#无证建设房屋,两层,砖混结构,面积252.48平方米。已完工投入使用。

经会议研究,建议拆除该违法建筑。

二十三、伍家区伍家乡合益村村委会申报二期村民安置小区规划方案

伍家区伍家乡合益村村委会申报二期村民安置小区规划方案,该项目位于一期安置小区北侧,经济指标和采光日照经咨询中心核对,可以满足选址意见书和规范要求。一期安置小区已基本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认为,此方案道路交通组织和竖向设计有待优化,要求进一步修改方案后,提交两个方案给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二十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三江航天公司A地块选址意见书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三江航天公司A地块部分土地予以收回,要求下达选址意见书告知书。A地块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土地已收回(用地面积为4760平方米),另一部分土地面积为5727.31平方米。

按照局业务会[2013]010号的意见,对三江航天公司已开发地块核对规划指标,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实: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实际总用地面积为86282.58平方米,该项目整体地上已建总建筑面积为298256.57平方米,A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0487.31平方米,可建建设建筑面积为29617.2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对建筑面积情

况核发告知书。

二十五、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核发生物产业园创业中心等五个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生物产业园创业中心、市水产研究所、市柑橘研究所、猇亭工业园创业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五个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根据市政府《关于注入划转资产支持市财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务会议纪要[2012]93号),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投公司负责建设上述五个项目,用地性质均为划拨。生物产业园创业中心项目位于伍家工业园区,用地面积301亩;市水产研究所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用地面积135亩;市柑橘研究所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用地面积336亩;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片区,用地面积332亩;猇亭工业园创业中心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猇亭园区,用地面积650亩。市发改委已对上述五个项目分别下达立项批复。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发改委批复建设规模核发上述五个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闫晓、谭道明、唐钢、聂峰、屈哲、张江、田庆平、曾凡海、朱健、孙富建、杜宪、王范荣、徐文锋、龙康福、周琪、高周洲、李源、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王范荣,西陵分局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点军分局高周洲,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