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12号
2013年4月19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葛洲坝机械船舶有限公司锦绣江东住宅小区地下室层高调整等2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葛洲坝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锦绣江东住宅小区地下室层高调整
葛洲坝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锦绣江东住宅小区地下室层高调整。审批方案中地下室负一层层高为3.35米,负二层地下层层高为3.3米;施工图中负一层调整为3.8米,负二层调整为4.05米。该公司申请对地下室层高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施工图调整地下室层高。
二、三峡大学片区控规北大门局部调整
西陵区政府向我局来函(宜西府函〔2013〕10号),申请启动三峡大学北大门处控规调整。我局及时会同市国土西陵分局、窑湾乡政府、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了现场踏勘,初步确定控规调整总用地27869.6平方米,所在地块的原控规中确定为高等教育用地,但2013年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三峡大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并未包含该用地范围,我局已对西陵区政府划定本次拟调整范围批次用地。待调整控规北侧有两宗土地分属省石油总公司宜昌市公司三峡分公司(9200.50平方米)和宜昌大道仓储有限公司(6844.27平方米),南侧有一宗土地属窑湾乡茶庵村划拨仓储用地(338.73平方米),其中北侧的两宗土地紧邻市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三峡大学和待调整控规范围,且其现状通道穿越待调整控规用地,如要开发该用地,须为上述两宗土地预留公共通道。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将本次控规调整范围南侧的窑湾乡茶庵村划拨仓储用地(338.73平方米)纳入此次调整范围,同时对其北侧的两宗土地进行调查研究。
三、窑湾乡茶庵村张家岗地块控规调整
该村拟在张家岗地块建设村民安置房项目,拟用地9575.53平方米,拟对三峡大学北大门处和西陵二路延伸段涉及的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在地块原控规确定的性质为文化娱乐、居住和道路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张家岗地块控规进行调整,要求结合三峡大学北大门处控规调整,对该地块控规以及茶庵村其他可能涉及控规调整的地块进行统一编制。
四、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宿舍楼拟申请扩建电梯
该公司宿舍楼位于一马路沿江大道118号-2号,为便于住户出行,拟申请在宿舍楼后侧扩建长2米、宽1.8米,设置3部电梯。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现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完善,且今后涉及此类问题的面广。类似扩建电梯事宜需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行研究。
五、市政府办公室转来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关于解决原西陵山生产队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证问题的来文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向市政府请示,提出关于解决南津关村(原西陵山生产队)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证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转我局就规划定点问题提出意见。请示称,原西陵山生产队是1976年至1980年的宜昌县库区移民,1977年的登记资料为搬迁23户,共121人,当时居民建房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后居民对房屋陆续进行了分户、扩建或改造,现实际有居民45户,共164人。目前居民要求办理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我局就房屋规划定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不与规划产生冲突。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1980年前建的一批老房子建议按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村民建房由房屋产权部门给予处理;二是其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应按违法工程的相关程序予以处理。
六、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宜昌职教园旅游学院校门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夷陵区土门,现该单位申请宜昌职教园旅游学院校门(主入口及次入口)建筑方案审查。经审查,该方案符合宜昌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大门方案。
七、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
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投资建设的工程技术中心大楼,现该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地下车库调整为三层。经开发区分局审查,该项目施工图中将原方案审批的二层地下车库(机械式停车位,地下停车位251个)变更为三层地下车库(地下停车位196个),减少车位55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地下车库由两层调整为三层,但停车位须满足相关要求。
八、宜昌万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智慧城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万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宜昌职教园茶场路职教园智慧城项目,经审查,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6238.19平方米,容积率2.791,建筑密度23.35%,绿化率32.31%,总建筑面积157620.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055.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65.36平方米。该方案中物业管理用房232平方米,社区医疗258.64平方米,文体设施325平方米,幼儿园2127.83平方米,配电房18平方米。经咨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要求该项目临茶场路柏临河沿线增加绿化,并进一步优化绿化方案;二是门房退后需满足规划要求。
九、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宜昌职教园中心区体育馆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夷陵区土门,现该单位申请宜昌职教园中心区体育馆建筑方案审查。经审查,该方案符合宜昌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体育馆方案。
十、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修建宜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学员公寓选址定点的函
宜昌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宜昌职教园,该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现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在该区域增加学员公寓及食堂,建设规模16000平方米,其中学员公寓3栋,需占地13000平方米(约20亩)。拟选址于宜昌职教园实训区两河路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定点选址位置及建设规模,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市人社局对该区域进行局部修规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二是要求该公寓及食堂需结合该区域周边,考虑山体及职教园环境;三是待修规方案出来后组织评审及报批。
十一、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多娇三期23、24#楼进行变更的申请
江山多娇三期23、24#楼原设计为四层带隔热层坡屋顶住宅楼,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现提出对23、24#楼进行以下变更:1、屋顶隔热层由原设计起坡0.3米高增至1.2米高;2、屋顶隔热层增设露台,且增设露台亦做为四层露台的雨篷;3、屋顶的两座三角坡变更为三座三角坡。
经审查,修改方案还有如下调整:1、在房屋首层东、西两侧各增加一个入户踏步及入户门;2、部分房间功能进行调整;3、坡屋顶屋脊以北增加部分平屋顶房间;4、屋顶新增露台宽度之和大于建筑面宽的1/2。
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方案。要求由咨询机构对变更方案的日照、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进行核算,若满足规划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将变更方案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则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五龙社区集体土地3.4公顷,用于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江南大道与五龙一路交汇处,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批次规划选址,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十三、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换发点军区五龙一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湖北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竞得点军区五龙一路9.9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在此次控规调整初步方案中,该用地配套有菜市场和垃圾转运站。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在换发出让条件时增配2000-3000平方米菜市场;二是控规调整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将垃圾转运站布置在用地北侧停车场附近。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2010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2010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于高档家私项目建设。该用地位于点军工业园区将军路与新建长宁路转角处。拟用地面积3.33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由控规编制单位研究确定园区路网系统;二是将该区域路网上传规划管理系统后办理出让条件。
十五、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咨询猇亭区方家岗村委会商业银行用地规划意见
该用地位于猇亭区方家岗村,紧邻三宁化工用地,用地面积5044.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宜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我局组织编制的《宜昌市云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用地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告知书,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十六、唛霸时间广场店项目部桃花岭时间广场招牌选址
唛霸时间广场店项目部租用桃花岭时间广场二、三楼用于经营KTV吧和帝都娱乐会所,申请在二、三楼外墙设置招牌:一块位于临云集路-隆康路转角处的二楼外墙,设置“唛霸量贩KTV”招牌,该址原为“王老五珠宝广场”招牌;另一块位于隆康路临街面二、三楼外墙,牌面两端设置帝都娱乐会所招牌,中央安装一块电子显示屏,形成的总牌面尺寸34米*高5.8米,该处原为武商量贩店招牌(批准尺寸为30米*3.7米),现武商量贩店已退出。
经会议研究,原则上二楼以上不得设置招牌,要求“唛霸量贩KTV”招牌与下面的店面入口大门作为一个项目按照外装修改造工程办理;帝都娱乐会所招牌提交市广告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十七、宜昌供电公司110kV东湖开闭所综合楼方案审查
宜昌供电公司拟申请新建110kV东湖开闭所综合楼工程,其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4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3133平方米,地下部分1110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地上六层(设备用房)。
经会议研究,要求压缩辅助用房面积,并由报建单位征求葛洲坝集团意见后再研究。
十八、宜昌市殡葬管理所小灵堂方案审查
经[2013]008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所增设小灵堂,同时由市民政局下文批复后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再按程序申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市民政局已下发《关于市殡葬所新建灵堂项目的批复》(宜市民政函〔2013〕20号),同意实施灵堂新建项目。现该所申报灵堂方案,二层,建筑面积257平方米,建筑风格与殡仪馆其它建筑协调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十九、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申请中心大楼外装修及加层方案审查
该中心申请中心大楼外装修及加层。现提交的宜昌华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方案为墙面米黄色乳胶漆、窗间墙设置卡式龙骨格栅;加层墙体轻质隔墙、蓝色屋面。
经会议研究,在满足抗震及结构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其外装修及加层方案。
二十、海山科技产业园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北临西陵二路延伸段,由于西陵二路延伸段快速道路线型调整,至使该单位方案总平面方案进行了调整,其用地范围内布置了一层的冷作车间、机加车间、总成车间、装调工房及库房、大型实验室、动力中心、锂电池室和四层的库房,容积率0.338,建筑密度24.6%,设置了404个停车位,建筑主色调为砖红色。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分局协调建设单位,适当调整局部平面布局和方案后按程序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同时,报送外装修材料样块予以规划确认。
二十一、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民佳家园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由于西陵二路快速道路线型调整,至使该单位方案总平面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其总建筑面积1013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16平方米,设置地上停车位129个,地下192个。经规划咨询后存在以下问题:①、3#楼后退道路红线8.8米,选址应不小于10米;②、6#楼主体后退道路红线9.6米,选址应不小于10米,商业裙房后退道路红线6米,选址应不小于7米;③、停车位要求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6‰设置,实际只有3.2‰,缺少311个停车位;④、现规划方案用地范围比《规划设计要求》拟用地范围扩大10526.5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扩大用地范围,要求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方案进一步优化,以尽量满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停车位要求。
二十二、宜昌市葛洲坝中学教学楼施工图审查
宜昌市葛洲坝中学教学楼方案已于2012年5月批复,批复中要求该单位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现直接报送了施工图审查,未完成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报批。
经会议研究,须落实教学楼方案审批时的要求。
二十三、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西坝建设路6号两宗土地的征求意见工作联系单
本次征求意见的地块位于西坝建设路6号,为2009年我局审查的经济适用房中的一楼商业和二楼部分住宅,原建设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和黎天安购买了该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一楼全部用途为商业,二楼住宅。
现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房屋在一层规划了130平方米的医疗卫生站,实际并未设置该功能,故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十四、兴山县相关部门申请兴山县县城移民安置点综合帮扶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兴山县福利院、兴山县昭君镇市政公用设施完善及绿化工程等22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民政局、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等16家单位申请兴山县县城移民安置点综合帮扶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兴山县福利院、兴山县昭君镇市政公用设施完善及绿化工程等22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复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国函[2011]69号);2012年11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2011-2014年)》(鄂政函[2012]318号)。根据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兴山县县城移民安置点综合帮扶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兴山县福利院、兴山县昭君镇市政公用设施完善及绿化工程等22个项目均属于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兴山县境内。
经会议研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三峡后续规划的批复以及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原则同意核发该22个项目选址意见书正本,具体选址要求和规划设计范围由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审批的规划严格审查把关。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唐钢、聂锋、张翼、孙富建、夏伟荣、张江、李源、周琪、韩郑、赵建军、朱健、徐文锋、杜宪、熊炎、苏蓉、王范荣、龙康福、罗洋、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徐文锋,市政工程科龙康福,伍家岗分局周琪,西陵分局熊炎、杜宪、苏蓉,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