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3]011号
2013年4月15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第十三中学申请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4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第十三中学申请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2013年4月8日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结构加工1#车间和结构加工2#车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公司结构加工1#车间和2#车间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在1#车间西南侧临规划道路增建了一处门房,该门房部分占用道路红线。建设单位已出具书面承诺在修建该处规划道路时,需要拆除该门房,建设单位将无条件拆除,园区管委会承诺了将对其进行监督落实。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结构加工1#和2#车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该门房临时保留使用。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和7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拆迁范围内2号楼东侧一处两层砖混结构私房拆迁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先行核发1号、3号、5号和7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拆迁完成后核发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传输局申请光缆监控综合楼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五、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B地块C2商业、住宅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结构转换层架空部分建筑面积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结构转换层架空部分建筑面积问题由分局处理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六、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海声嘉和苑1#楼、2#楼和3#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3#楼西北侧增建配电房一处,建筑面积76.19平方米;(2)2#楼东南侧增建配电房一处,建筑面积87.28平方米;(3)3#楼东北侧车库未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199.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对3#楼东北侧车库建筑面积进行规划变更,对增建两处配电房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七、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来函关于市公交集团客车大修厂项目搬迁另行选址的函
市公交集团客车大修厂搬迁至西陵区石板村,该区域用地包括西陵区人民检察院14亩,公交集团43.55亩、形成服饰有限公司7.3亩及运河控制范围部分用地。西陵区政府认为在该区域用地建设市公交集团客车大修厂不利于该区域土地价值的最大发挥和片区整体形象的提升,要求另行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宜昌市唐家湾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该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我局已按规划要求核发了选址意见书,要求维持原地块用地性质不变。
八、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来函关于三峡新能源研发及茶庵村安置房项目规划规划问题的函
西陵区人民政府来函要求尽快确定西陵二路线形和标高,并尽快启动三峡新能源研发项目控规调整程序。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我局支持该项目建设;二是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大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彭家湾地块不属于三峡大学规划范围,由西陵分局启动该地块及茶庵村安置房项目的控规调整程序;三是西陵二路线形已初步确定,由局市政科及时更新路网系统后,原则同意先行核发安置房项目选址意见书。
九、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2013年保障性安居房选址
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2013年保障性安居房,提出唐家湾村119亩、沙河村33亩、五龙路(塘上村)140亩、五龙路(梅子溪村)180亩建设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选址。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核发点军区五龙路(塘上村)140亩选址意见书,塘上村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控制为2.5;二是原则同意核发西陵区沙河村33亩选址意见书,先收回沙河村33亩相邻地块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1)146号,再重新统一核发,沙河村33亩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控制为2.5,相邻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控制为3.0;三是唐家湾村地块因市城投公司已出让取得该用地,不核发选址意见书;四是梅子溪村地块暂不核发。
十、大树湾村、黑虎山村民安置点规划选址
根据窑湾乡人民政府2012年10月《西陵区关于村民还建房面积计算调差的说明》与大树湾村、黑虎山村提供的未安置村民调查数据,编制单位提供了两个村的安置点选址方案。大树湾村安置点选址位置位于港窑路西北侧,用地规模为6.06公顷(90.8亩),容积率为2.2;黑虎山村安置点位于中南路东侧,用地规模为8.91公顷(133.66亩),容积率为2.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两个村的选址方案,同时要求大树湾村、黑虎山村村民委员会说明安置情况,并由设计单位核实准确后,再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一、宜昌市红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红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秭路地块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由于宜秭路规划道路红线与实际建设道路边界不一致,考虑到市国土局已按实际建设道路边界进行挂牌,同意按市国土局挂牌界线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二、宜昌弘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单体方案变更
宜昌弘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大众和标致汽车4S店通过规划审批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品牌厂家对新店要求升级,原设计方案中的功能区域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现在申请规划方案调整:大众店开间由30米调整为41.8米,进深不变; 标致店开间由33米调整为43.5米,进深由37米调整为70米,调整后标致店部分建筑超出用地范围,超出部分宜昌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来函同意该公司临时使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调整,超出用地范围的建筑按照临时项目对该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申请规划方案审批
该方案位于点军区桥边镇,用地面积2公顷,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取的了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现报送规划方案提交会议研究,规划设计了一栋5层办公宿舍楼,一栋2层实验楼, 一栋1层维修车间,一栋搅拌楼和沙石料仓库,容积率0.86,建筑密度38%。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要求临规划道路控制10米的绿化防护带。
十四、宜昌外国语学校申请办公楼方案审查
宜昌外国语学校现有办公楼经鉴定为危房,拟将现有的办公楼拆除重建,现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方案设计为主体6层,局部5层,主要功能为办公和教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将办公楼拆除重建,由于拟建位置高差很大,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好地形高差及布局问题,方案优化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五、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更改润恒国华端景居住小区6#、7#、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在猇亭区开发建设的润恒国华瑞景商住小区,6#、7#、8#楼下部两层裙房为连体,并拟定整理开工建设,2011年三栋楼办理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润恒.国华瑞景”6#、7#楼办理独立规划许可证联系函》,8#、9#楼用地范围还有8户尚未完成拆迁工作,影响了8#楼的开工建设,目前6#、7#楼已基本建成,进入收尾阶段,该公司急需对外销售,区政府要求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对6#、7#楼办理独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6#、7#楼办理独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原6#、7#、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改为6#、7#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楼建设时重新按已审批的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申报办证。
十六、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变更水资源巡测基地选址位置
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提出,原选址在合益路的水资源巡测基地,因建设条件不好,实施难度较大,申请在东站路重新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东站路重新选址,用地规模约10亩。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城东片区一号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城东片区一号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临运河路要求预留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对外开放的城东公园出入口及集中停车场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划核发,并说明预留公园入口及停车场地。
十八、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迁建选址
因城市建设需要,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拟迁建至王家河路泰江公司地块,申请下达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九、宜昌市国土局申请办理伍家岗区建设管理信息中心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局申请办理伍家岗区建设管理信息中心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二十、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重新核发合益路彩陶研究所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我局于2008年核发了合益路彩陶研究所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现已过期,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重新核发。经核查,其中的一块用地已规划作为村民安置房。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对余下的一块用地办理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二十一、火光村申请核发村委会办公楼选址意见书
因原村委会办公楼面临拆迁,火光村申请在城乡路重新选址建设村委会办公楼。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
二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片区及东站物流片区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片区及东站物流片区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二十三、合益路限价商品房规划条件变更
根据市房管局的申请及市领导的意见,合益路限价商品房地块中,原规划配置的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及派出所业务用房已变更选址到道路对面地块,现控规已修改,现拟重新核发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重新核发规划条件。
二十四、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调整合益路地块规划容积率的函
该中心拟收储合益路三组约47亩土地,来函说明该地块原控规容积率仅为2.2且用地权属关系复杂,拆迁量大,收储成本高,为提高该地块土地利用率,申请将该地块容积率适当上调。经伍家岗分局核实,该地块属《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原控规2007年编制,规划为市场用地和住宅用地。目前正在启动城东片区控规修编,规划取消了临山体道路,调整为小学、住宅、消防站三个地块,地块规模扩大为39796平方米(合59.69亩),其中小学用地面积21039平方米,容积率0.8;住宅用地12420平方米,容积率1.6;消防站用地6337平方米,容积率0.5。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伍家岗分局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情况与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沟通。
二十五、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 “镜虹山庄”项目公建功能分区公示
伍家岗分局对“镜虹山庄”项目公建功能分区调整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
二十六、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
冠峰开发的丽景国际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伍临路,毗邻五一广场。该项目2008年4月1日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2010年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及商业金融业用地”。该公司提出将酒店性质变更为办公,同时将一层商业重新划分。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原发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后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同意将建设内容更改为酒店。会议要求按办公性质修改方案后,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
二十七、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补发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2004年开始分期建设江山风华小区,住宅部分已建成,因当时王家河路尚未建设,故遗留临街2栋商铺未建。因时间久远,该公司资料档案管理不善,未能找到两栋建筑方案批复和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现申请补办。
会议研究认为,江山风华小区2栋商铺规划行政许可已过期,需按程序重新报送方案。
二十八、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公楼平面调整
三元公司开发的“新外滩”项目办公楼原拟定整层及半层销售,因国家政策影响,签订意向购买协议的大客户已放弃购买意向,现申请将内部各层细分出售或充抵部分施工款。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办公楼单层面积较大,原则同意划分,会议要求单层不得大于5个销售单元。
二十九、宜昌市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厂地块公共建筑及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该公司开发的锅炉厂地块公共建筑及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2010年11月20日经伍家岗分局审批,因拆迁补偿原因导致该项目未能动工。现审批有效时间两年已过,国家对住宅设计规范有新的规定,要求增加停车位,该公司重新报送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A区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要求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B区为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个车位要求配置。其中,街道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报送方案主要调整如下:
1、将原4栋18层、5栋25层调整为2栋26层、3栋27层、4栋6层,保持围合式布局不变,改善了小区和周边建筑物日照;2、原建筑现代立面风格调整为简欧式;3、户型结构方面取消了高层130平方米以上户型,增加90平方米左右户型比例;4、根据新的高层建筑设计规范,对单体平面布置做了调整,加大消防楼梯及电梯间;5、B区公共建筑部分由室内走道优化为内街;6、按新要求重新设计地下车库,原方案停车位597个,新方案总停车位1002个,A区停车位772个(其中地下639个),B区停车位230个(其中地下218个)。
经咨询中心核算提出以下问题:
1、原方案超容积率不大于0.1,新方案A区容积率超0.093,B区容积率超0.1,B区绿地率减少20%;
2、B区地下车库退合益路道路红线2.3米,商业之间最小间距11.8米;
3、A区配套文体中心位于9#楼底部,缺少医疗用房;
4、A区停车位缺40个,B区超40个;
5、B区建筑物与A区没有退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配套公建应满足选址要求,超容积率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十、宜昌兆丰商贸有限公司城乡路酒庄设计方案
兆丰商贸公司取得城乡路商业用地4074平方米,出让土地规划规划条件主要指标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应有不少于20%的停车位作为社会公共停车用途。
报送方案采用地中海建筑风格,由建筑单元适当变异,通过庭院围合组成建筑主体。方案建筑层数5层,局部4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0079.43平方米,地上面积4852.1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227.32平方米,容积率1.191,建筑密度30.61%,绿地率14.33%,设酒店客房45间,停车位61个,其中地上12个,地下49个。
拟建建筑物后退城乡路最小距离为6.35米,退后南侧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为3.7米,退后西侧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为2.5米,拟建地下室南侧紧靠用地边界,均不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兆丰商贸公司在商业用地建设酒庄,同意方案建筑风格。考虑到该用地周边为保留山体,同意按报送方案退界。
三十一、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厂区方案
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前坪村厂区方案,包括科研楼等,建筑面积5910.8平方米,容积率0.75。报建单位已按上次局会意见进行部分调整,科研楼改为三层。
经会议研究,同意生产区部分建筑方案,科研楼和生活用房建筑方案再进行调整。
三十二、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委会申请临时红白喜事大厅选址
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委会申请在汪家冲现村民安置小区外选址临时红白喜事大厅,面积150平方米,轻钢结构一层,区乡政府签署了意见,表示同意。
经会议研究,该位置靠近高速公路匝道,不同意定点。
三十三、宜昌市钰承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申请工业园车间办理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钰承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申请在伍家工业园内车间办理规划许可证,方案已于2011年审批,尚未建设。
经会议研究,该区域正在进行规划调整,暂缓办理。
三十四、宜昌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溪路公交停车场门房及大门方案审查
宜昌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花溪路公交停车场门房。花溪路公交停车场总平面方案已于2011年审批,原总平面方案中门房位于出口处北侧,建筑面积20平方米。现方案将门房调整至出口处南侧,6层综合楼旁,后退花溪一路道路红线5米,门房为一层建筑,檐口高3.9米,宽4.5米,总长10米,其中门房长8米,临出口处挑檐长2米。大门门牌长10米,高1.6米,底宽1.24米,顶宽0.94米。门牌与门房之间设置电动伸缩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调整及建设单位申报的方案,要求将门房及大门后退道路红线,与6层综合楼平齐。
三十五、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加装电梯的申请
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的1栋4层旧房屋位于沿江大道152-5号,四楼设有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及活动室。该单位提出为方便老干部上下楼,申请在楼房外部西侧加装电梯,电梯由一楼直达四楼。
经会议研究,因该房屋位于规划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加装电梯。
三十六、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关于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项目名称的申请
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提出由该公司建设的城东十号地块项目、合益路安置房项目,经社会征集及募名活动,定名为“九安城”、“上合园”,申请在发放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工程名称中添加“九安城”、“上合园”。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工程名称中添加“九安城”、“上合园”。在该公司提交的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关于城东十号地块项目名称的情况说明》及《合益路项目名称的情况说明》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盖章。
三十七、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合益路限价商品房项目方案审查
由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报建的合益路限价商品房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合益路。
报建方案结合地形布置8栋28-33层点式联拼高层住宅,用地面积为503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429.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10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370.26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为13%,绿地率为38.15%,规划停车位1302个,套型9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为70.29%。
经会议研究,要求沿街外立面进行优化调整,方案优化调整后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十八、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汉宜二路和共同一路选址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汉宜二路和共同一路的选址意见书,道路线型参数以生物产业园控规为准。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汉宜二路和共同一路选址意见书。
三十九、宜昌阳明眼科医院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阳明眼科医院楼顶广告牌的来文
宜昌阳明眼科医院位于东山隧道口,经城管局批准在楼顶山墙方向设置一块招牌,实际设置高度约4米左右(城管局批准高度为2米)。目前招牌已超过批准时效,宜昌阳明眼科医院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保留;同时宜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该医院为台商投资企业,提请我局予以支持。
经会议研究,宜昌阳明眼科医院楼顶招牌按程序应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能否保留需由市广告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十、水榭花都住宅社区办公楼建筑方案审查
水榭花都社区位于宜昌开发区,现该单位申请水榭花都住宅社区办公楼建筑方案审查。该方案中办公楼作为北苑办公楼,该方案建筑面积1229.43平方米(其中居委会505.26平方米)。经审查,该方案中居委会原按宜昌市市级社区标准300平方米设置,现该单位按省级社区标准500平方米设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建筑方案,并提出该建筑需考虑无障碍设计,降低大厅入口处的踏步,设置无障碍通道。
四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四水厂旁用地选址
该用地位于宜昌开发区四水厂旁,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3.5,现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相关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办理,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需退后30米运河保护范围;二是该地块的通道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设计,并与运河堤改造相协调。
四十二、宜昌市港窑路片区(KG-I-12 、KG-I-13-B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港窑路片区(KG-I-12、KG-I-13-B)地块位于开发区汕头路, 原控规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申请调整《宜昌市港窑路片区(KG-I-12及KG-I-13-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约36亩(其中KG-I-12约19亩,KG-I-13-B约17亩),将KG-I-1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6,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将KG-I-13-B地块容积率调整为6.5,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开展该地块控规调整论证工作。
四十三、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对宝塔河水位站、胭脂坝水位站实施自动化改造
长江宜昌江段宝塔河水位站、胭脂坝水位站是为长江干流、宜昌城市防汛及三峡工程建设运行等收集水文资料的188体育平台监测站点。其中宝塔河水位站位于原杨岔路汽渡码头,始建于1971年8月,因宜昌市沿江大道建设,站房、水尺等设施被协商拆除,后一直是设置临时水尺人工观测水位至今。胭脂坝水位站位于宜昌长江铁路大桥上游200米的长江左岸,建于2005年1月,建站以来,一直采用人工观测。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需对以上两站进行自动化测报改造,以满足水文资料进入数据库并进行数字化储存和检索。水文观测设施改造需要在长江最低水位期完成水下设施建设,其中站房具体尺寸为3米*3米*3米。目前该部门已征得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同意,并重新设计了三套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提交的第三套方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四十四、宜昌正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三峡养老基地配套道路选址及征求三湾水库初选意见
宜昌正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三峡养老基地配套道路选址及征求三湾水库初选意见。
会议认为,三峡养老基地位置、规模及拟用地大小均未确定,配套道路及水库暂不研究。
四十五、华祥北路道路线形方案审查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因原规划的云体路无法实施,同意不再建设云体路隧道,拟规划建设华祥北路,以完善区域路网。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华祥北路线形方案录入办公系统并按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十六、市城投公司关于下达五龙一路沿线拆迁范围线的函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来函,申请办理五龙一路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拆迁范围。
经会议研究,土地管理部门暂未申请收储该用地,故按程序不予核发拆迁范围。
四十七、宜煤集团破产安置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移民安置房项目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属三峡移民安置项目,拟选址于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高速公路以南,拟用地面积约20亩。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予批复同意,市房管局明确将该安置房项目纳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规划设计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
四十八、秭归县相关部门申请秭归县生态工业园万家坝大桥、秭归港区茅坪作业区二期工程等16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秭归县投资公司等9家单位申请秭归县生态工业园万家坝大桥、秭归港区茅坪作业区二期工程等16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复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国函[2011]69号);2012年11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2011-2014年)》(鄂政函[2012]318号)。根据秭归县规划管理局意见,秭归县生态工业园万家坝大桥、秭归港区茅坪作业区二期工程等16个项目均属于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秭归境内。
经会议研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三峡后续规划的批复和秭归县规划管理局意见,原则同意核发该16个项目选址意见书正本,具体选址要求和规划设计范围由秭归规划管理局按审批的规划严格审查把关。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闫晓、谭道明、唐钢、聂峰、屈哲、张江、田庆平、曾凡海、朱健、孙富建、杜宪、王范荣、徐文锋、龙康福、周琪、高周洲、李源、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徐文锋,法规科赵建军,市政科龙康福,西陵分局苏蓉,伍家岗分局张江,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