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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06号

日期:2013-03-12 14:4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年3月4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港航管理局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项目规划选址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申请核发宜昌市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项目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拟选址临点军区五龙大道,市残联和点军区人武部用地之间,项目拟用地6600.18平方米。该项目经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准(宜发改审批[2013]24号)。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8。

  二、市政府转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紫云铁路穿越云池港区有关问题的请示

  紫云地方铁路穿越云池港区,设计为平交道口,占用了港区用地,且切断了港区作业流水线,影响了港口作业能力。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政府请示,港口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6万标箱,码头前沿实际能力可达40万标箱,为最大限度发挥实现水铁联运的能力,提出了四个要求,其中涉及规划问题的有两个:一是在云池港区的上下端分别设置立交道口;二是调整港区东侧的用地规划,用于港口建设和发展。市领导批示由市政府召开协调会研究并拿出方案予以落实,协调会议提出由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定道口的立交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将来文及市领导批示意见转发我局。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按照市领导批示和市政府协调意见,由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拿出道口立交的方案,按程序审查办理;二是根据《宜昌市云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港区北侧的用地均规划为港口用地,云池港的后续建设可按照规划向北侧发展。

  三、市政府转来柏斯琴行(中国)有限公司在卓越广场设置广告的请示

  柏斯琴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市政府提出请示,公司在卓越广场新开了1300平方米的企业产品展示店,为加强宣传,申请在云集隧道口卓越广场外墙现有的LED显示屏上方设置一块LED显示屏。市领导批示请我局从支持文化产业的角度进行研究。卓越广场项目方案设计之初,在现有电子屏处考虑有广告位,在后期的施工图阶段未进行广告位深入设计,此后经规划条件核实后自行安装了LED显示屏。按照两路两段广告整治规划要求,该处的LED显示屏应予拆除。另依据[2012]4号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联席会议纪要要求,城区现有的LED显示屏经论证为符合规划要求的,给予5年宽限经营期,期满拆除。

  会议认为,卓越广场外墙已有LED显示屏,不应在其上方加设LED显示屏,建议柏斯琴行(中国)有限公司直接联系显示屏权属方利用其可能拥有的宽限经营期进行宣传。具体情况由市广告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白洋长江公路大桥规划选址初步意见的来函

  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是城市总体规划和该片区控规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大桥的选址意见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函征求我局的初步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规划出具初步意见复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点军区政府关于补办三峡药业污水处理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紫阳厂区先行完成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为支持企业发展,区政府来函要求为该公司补办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环保项目建设,同意先补办污水处理池的规划手续,因部分车间建设在高压线下,要求先征求市经信委意见后再补办规划手续。会议同时要求该公司书面承诺,保证以后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六、武汉铁路局宜昌东乘务员公寓选址及设计方案

  宜万铁路、汉宜高速铁路开通后,花艳站由四级站升为一级宜昌东站,宜昌地区铁路部门生产辅助房屋数量不能满足需要,为解决宜昌东站乘务人员待班休息问题,武汉铁路局拟在宜昌东折返段(宜昌东站后)既有公寓西北侧新建乘务员公寓一栋,报送方案建设规模为700床位,建筑面积按8616平方米控制,地上1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4.95米;在既有公寓东南侧扩建食堂、洗衣房等功能用房550平方米;在乘务员公寓地下一层新设低压配电所。武汉铁路局法人代表余卓民委托襄阳房建生活段段长王平代表武汉铁路局办理宜昌东乘务员公寓扩建相关报建、建设管理、办证等相关事宜。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东乘务员公寓选址及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同意襄阳房建生活段代表武汉铁路局进行报建,建设单位仍为武汉铁路局。

  七、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城东十号地块5#、6#、9#、12#、13#楼单体方案

  安置房建设公司报建的城东十号地块5#、6#、9#、12#、13#楼单体方案。

  经会议研究,城东十号地块总体规划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原则同意5#、6#、9#、12#、13#楼单体方案,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武汉工贸有限公司工业项目施工图±0.00标高调整

  该公司工业项目仓库、办公楼、水泵房和配电房方案,我局已批复。项目的南侧临规划渭河路,相邻的渭河路与规划支路交叉点控制标高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中确定为73.49m,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按照该控制标高确定仓库±0.00标高为74.2 m,办公楼±0.00标高为74.9 m。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从设计渭河路的市规划院口头获悉该项目南侧紧邻的规划渭河路与规划支路的交叉口控制点标高已由73.49 m调整为74.725 m,调高了1.235m,因此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时相应调整了±0.00标高。经咨询市政科,渭河路已核发选址意见书,但渭河路的施工图尚未报我局审查,因此不知道渭河路的道路标高进行了调整变更。现该公司将施工图报我局审查,申请核发放线验线通知单。

  

  经会议研究,要求渭河路的建设单位应先行将施工图报我局市政科审查,经市政科审查确认渭河路的道路线型及标高并上图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后,分局再根据渭河路的道路标高确定该公司工业项目的±0.00标高并核发放线验线通知单。

  九、宜昌市草夷商贸公司申请电梯选址

  该公司位于云集路的云集饭店,为国家二星级酒店,7层,但内部无电梯,为满足宾客需要和宾馆达标升级,曾于2010年向我局申报,增设电梯。经[2010]014号局业务会议研究,由于拟申请电梯选址紧贴相邻建筑,不能满足相邻建筑间距和退后用地边界要求,不同意拟选电梯选址申请,建议在拟申请位置对面墙角处新选电梯位置。现该公司按照会议意见,申请在会议建议位置建设电梯。

  经会议研究,峡州宾馆及云集饭店所在地块可能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因此暂缓建设该公司电梯。

  十、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业综合检测中心规划方案

  经[2012]018号局业务会议研究,提出该方案竖向设计应结合规划东山二路道路标高,保证场地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同时要解决好用地北侧现状上山道路调整的可行性方案。现该方案按照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但东山二路道路标高并未经我局确认,设计单位是根据市规划院提供的东山二路道路标高进行的竖向设计;用地北侧现状上山道路尚未进行调整设计。

  经会议研究,建设单位应先将东山二路施工图报我局市政科审查并确认道路标高,然后设计单位再确定本方案±0.00标高;同时应对北侧现状上山道路进行可行性调整设计。

  十一、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客车大修厂搬迁选址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客车大修厂搬迁拟至东山四路石板村地块的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办理规划设计要求,并按唐家湾片区控规要求,规划范围以临东山四路景观水系蓝线为界;二是运河沿线控制为公共绿地,要求临规划运河支路预留10米公共绿化,同时负责土地附着物的拆迁。

  十二、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拟在茶庵村张家岗东侧建设村民安置房,现申请选址意见书。

  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对规划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建设茶庵村村民安置房,由局市政科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西陵二路规划道路线形,并明确道路线形红线。同时要求茶庵村村民委员会说明村民安置房的安置来源情况后,再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原城建学校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依照市政府批复东山控规宜府函[2012]139号执行。一是规划范围以临武警军干所宿舍宗地和白龙井路军干所宗地为界;二是考虑到白龙井路建设时间的问题,要求出让条件写明预留车行通道;三是拆除原城建学校学生宿舍(两栋楼)。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项目要考虑将来与武警用地的整合。

  十四、中灌中心宜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基地申请修改主入口

  中灌中心宜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基地在北海路隧道口投资建设的中灌中心宜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基地项目。原审批的主出入口在北海路和发展大道交叉口。现该单位申请调整主出入口并在发展大道开口,将开口调整到该项目大楼的中心位置。

  经会议研究,该出入口方案距离北海路交叉口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对交通有较大影响,要求其将出入口调整到原方案次入口位置,次入口宽度8米。

  十五、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宜昌生物产业园部分道路规划

  因宜昌生物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生物产业园部分道路。一是取消花临路(东山三路-汉宜路段),二是调整汉宜二路线型。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市规划设计院对调整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后再议。

  十六、猇亭区天然气加气站选址初步方案

  宜昌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建设货运车辆加气站,加气站初步选址于桃子冲居委会,318国道东侧,安达加油站南侧,用地面积6.02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初步选址方案,要求行政审批科现场勘察研究并由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后,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七、猇亭保障性住房民众家园项目新征地选址方案

   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新征30亩用地用于建设公租房,用地选址方案位于民众家园项目E区,南临民众家园在建工程,北临规划的石板冲路,用地面积30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方案。

  十八、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城东新区G(2006)24号111171.08平方米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位于城东新区G(2006)24号地块,铁路桥以北。土地面积111171.08平方米,约166.76亩。该用地我局于2013年2月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30005号])。因城东大道沿街绿带规划预留及指标调整,申请重新核发出让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修编控规核发出让条件,沿街绿带不纳入拟用地范围。

  

  十九、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城东新区G(2006)24号12号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位于城东新区G(2006)24号地块,城东大道与酵母路交汇处。我局于2012年5月对项目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2]0022号)。因城东大道沿街绿带规划预留及指标调整,申请重新核发出让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修编控规核发出让条件,沿街绿带不纳入拟用地范围。

  二十、宜昌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征收安置房)项目规划选址

  宜昌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征收安置房)拟选址地块一位于伍家岗区合东路,拟用地面积约149亩;地块二位于城东大道铁路桥区域,拟用地面积88亩;地块三位于西陵区唐家湾金鸡路,拟用地面积89亩。2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初步确定了以上规划选址。会议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经会议研究,同意以上规划选址。会议要求:一是先向相关单位核发规划设计范围,待规划方案确定后,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唐家湾金鸡路地块由国土部门来函后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二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2011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挂牌出让规划选址

  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在伍家岗区伍家乡联丰村建设沥青搅拌站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申请用地5.337公顷。该项目经2013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2013]10号)。因城东新区控规修编,该用地部分被城市道路占用。2013年2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我局对该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占用土地在后期置换解决,并在本次出让条件中明确准予建设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工业项目对该用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二、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易中物流分销中心5#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该公司易中物流分销中心项目位于发展大道西侧石板村。属商业用地性质,原总体规划方案多次提交局业务会研究,建设单位按照[2011]44号业务会议纪要要求对五个地块进行合理分配建设容量,各股东均认可分配方案,并在规划总平面图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上签字盖章。

  本次报建项目为总图规划方案中的5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6680.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190.32㎡,地下建筑面积为13143.83㎡,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7190.32㎡,容积率为3.429,超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2.079,建筑占地面积为11062.68㎡,建筑密度为66.32%,绿地率为7.52%,停车位41个,按1000平方米地上(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配10个车位标准核算需设置704个,本次缺少663个停车位在4#地块中增加,两个地块车位总体控制符合要求。五个地块总体容积率为1.350,建筑退后南侧宗地范围边线的最小距离为13米,建筑退后发展大道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6.4米。

  报送方案指标与股东签字指标相比: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减少了 5.27㎡,建筑占地面积减少了0.42㎡,地下建筑面积增加了209.83平方米。拟建5#退后110kv高压走廊边线的距离为7.6米,退后高压走廊中心线的距离为12.7米,满足规划要求。拟建方案与原股东签字方案相比,主要对第六层进行了修改,外轮廓有所扩大,将中部设置成上空庭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原股东签字并经咨询核定的指标有稍微差异的,差异在4#、5#地块之间自行调节。

  二十三、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结构加工1#和2#车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3年2月26日现场踏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1#车间向西北方向平移4.74米;(2)增建配电房一处;(3)增建门房一处。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由分局作相应变更并整改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四、宜昌船舶柴油机厂申请中件加工车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3年2月27日现场踏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五、宜昌金轮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轻钢结构车间、2#轻钢结构车间、3#轻钢结构车间、1#仓库和钢材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已拆除靠近共升一路临时搭建部分钢棚,剩余部分作临时食堂暂保留使用,内部道路和绿化建设已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闫晓、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屈哲、覃远琳、曹开玉、张江、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杜宪、熊炎、苏蓉、赵建军、韩郑、徐文锋、夏伟荣、孙富建、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曾凡海,市政工程科王范荣,法规科赵建军,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熊炎,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