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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3]004号

日期:2013-02-26 11:0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21,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调整点军区2007年第27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调整点军区2007年第27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片区西边冲,我局于20101227日对市国土资源局核发该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2]78号),用地面积7.6万平方米,容积率1.5。现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调整用地指标,容积率调整至2.2,用地面积调整至10万平方米。该地块调整后的控规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宜府函(201310号)。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调整后的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按要求配套文体、商业、社区服务设施;五龙一路幼儿园用地在控规调整中已扩大规模,该地块内可不予设置。

二、宜昌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申请调整五龙大道宗地用地红线

宜昌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010年取得五龙大道一宗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0055.84平方米。因五龙大道道路红线控制范围由30米调整至46米,造成该公司部分用地被城市道路占用,现该公司申请等面积补偿。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五龙大道道路控制线按照46米确定;二是因五龙片区整体开发,研究该用地整体置换方案。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宜昌市2010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宜昌市2010年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宗用地位于联棚乡高速公路两侧,用地面积约250亩,拟出让用于旅游度假及农业观光项目建设。

经会议研究,要求编制该区域控规。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核发金宝乐器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发展大道(原金宝乐器公司土地),总用地面积约14.12公顷,由AB两区组成。我局于201110月核发该宗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1210月已到期。鉴于在过去一年中土地收储成本有所增加,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要求适当提高用地的容积率。该项目经二○一三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纪要〔20131号)研究,考虑到该用地明确要求建设一栋超高层公共建筑,同时规划安排有65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同意将办公、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由5.5提高到6.0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此次调整后的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市管理局南津关村(宜昌江峡轮船总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我市正在修编三峡宜昌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在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规划批准实施前,该用地建议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六、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要求下达规划设计要求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要求下达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市管理局南津关村南津关救助基地改扩建工程(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我市正在修编三峡宜昌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在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完成后,再进行选址扩建研究,目前可进行维修建设。

七、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拟在茶庵村张家岗东侧建设村民安置房,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该地块建设茶庵村村民安置房,待西陵二路规划道路线形确定和咨询机构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明确拆迁安置方案后,再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宜昌鑫正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临时用房

该公司开发的“御江一品”项目位于胜利三路与沿江大道转角处,因项目建设需整体开挖建设,且周边无合适房屋租用作为售楼门面,特申请在胜利三路与沿江大道转角处建设临时售楼部,适当时候拆除。报送方案为二层,框架结构。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该单位用地范围内建设临时售楼部,要求在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前自行无偿拆除。

九、三峡物流园市场区车棚一、车棚二施工图审查

三峡物流园报送市场区车棚一、车棚二施工图纸,经审查,施工图中车棚在总平面的位置与方案基本一致,主要作了如下调整:

1、车棚一方案尺寸长103.9米,宽24米,施工图调整为长36米,宽96米;车棚二方案尺寸长50米,宽24米,施工图长60米,宽21米。

2、车棚方案屋面为拉杆幕布膜结构形式,施工图调整为压型钢板、彩钢瓦屋面。

会议研究认为,三峡物流园三期物流信息交易中心及配套服务中心方案仍在调整,园区没有综合计算容积率,考虑到该项目为市属重点工程,原则同意车棚长宽尺寸调整,增加面积在后期总体平衡。车棚建筑形式仍维持原批准方案。

十、宜昌裕波纺织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

裕波公司在伍家岗工业园东山大道南侧有工业用地3.27公顷,该地块详细规划2006年批复,规划布置有库房、综合楼和3栋单身宿舍。该公司提出根据市场调查,调整产品方向,向家纺业发展,拟建打包车间、产品展览中心和单身宿舍。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在宜昌新区规划范围内,待宜昌新区规划出台后再行研究。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申报临时办事大厅定点

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汪家冲安置小区因村民公共场所规划在二期范围内,现二期建设尚未进行,申请在一期范围外建设500平方米临时红白喜事办事大厅

经会议研究,在征求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后再行研究。

十二、周友清申请桔城路房屋外装修

周友清申请将其位于桔城路2号临街的二层房屋进行外装修。

经会议研究,因伍家岗区政府将对桔城路沿街房屋外立面进行整体改造,待改造方案确定后再议。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转来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云体路隧道存废问题的来文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市政府请示,提出规划的云体路隧道因涉及四零三厂区用地和技术问题,目前无法实施;来文要求将隧道用地拿出来,用于置换即将建设的华祥北路占用的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并请求市政府召集国土、住建委、规划部门专题研究。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提出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规划的云体路是经市政府批复的营盘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我局正在针对废除云体路隧道问题进行统筹考虑,结合新增的华祥北路,从片区的交通构成研究该片区的路网体系。

十四、市政府办公室转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车站后路土地权属划拨问题的来文

2009年,我局为市城投公司核发了车站后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900余万元建设了车站后路。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车站后路未纳入市政道路实施管理、客运站营运车辆和社会交通均在此路通行,道路难以实现封闭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将该道路用地划拨给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便进行规范化的封闭管理。

会议研究认为,车站后路主要为客运站营运车路的通行服务,社会交通较少;道路占用的土地涉及到铁路部门,土地权属构成复杂,不宜划拨给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议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加强管理规范道路交通。

十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来函征求白洋220KV和猇亭110KV变电站选址初步意见

湖北省电力公司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白洋220KV110KV变电站选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函征求我局初步意见。《宜昌市白洋工业园一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白洋220KV变电站位于白洋大道与曹岗路交汇处,正在编制的《宜昌市亭区机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确定110KV变电站位于后山路东侧。湖北省电力公司申请的两项目选址基本符合上述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来函征求我局初步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正在编制的《宜昌市亭区机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出具项目选址初步意见,以及用地范围和建设规模。

十六、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选址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CBD9号楼位于西陵二路-夷陵大道交汇处,项目业已建成。现申请在9号楼主入口上方外墙设置一LED显示屏,屏面尺寸15*8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提交市广告联席会研究。

十七、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猇亭华润热电厂配套220KV出线路径选址

亭华润热电厂配套出线供4回,为双回共塔,现申请出线2回。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走向为:沿热电厂与金岭路之间的预留廊道出线,出线宽度17米,东边最外侧边导线距离人行道约1米,西边最外侧边导线进入厂区围墙内部约1米,至桃子冲路后走桃子冲路南侧预留的廊道,跨过亭大道后上山经杨家湾变电站后,1回沿现有的高压线路接入亭变,1回架设至桃子冲水库以北已建的高压铁塔,待省电力公司220KV高压设施规划路径确定后接入宜昌北。

经会议研究,同意华润热电厂配套220KV出线路径选址。

十八、宜昌三峡水务公司城乡路(城东大道-铁路桥)供水主管选址

宜昌三峡水务公司城东大道400mm供水管已敷设至城乡路口,现拟顺接入城乡路并敷设至铁路桥,管径300mm,申请我局核发该段供水管的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段供水路径的选址。

十九、宜昌市古佛寺修葺改造方案审查

古佛寺位于珍珠路103号,儿童公园西南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其所在地块为公园用地。宜昌市古佛寺已于20111111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宜市国用(2011)第090201039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250㎡。

根据湖北中天世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古佛寺现状调查:其由南至北分为三个院落,一进院落为砖混平房5栋,共7户居民居住;二进院落为主体建筑大雄宝殿所在,进深14.65m,面宽14.95m,高12.6m,占地面积219㎡,大殿为单檐两坡硬山水泥瓦建筑,左右山墙为青砖斗墙,大殿主体为穿斗与抬梁式木构架结构;三进院落为观音殿,东西长14.95 m,南北宽4.55 m,占地68;中轴线左侧建有厨房、僧寮、五观堂、客堂、厕所和浴室,右侧建有法物流通处、阅览室、接待室、办公室和茶室;古佛寺全部房屋使用面积1093㎡(产权面积不详)。

 湖北中天设计单位对古佛寺提出的修葺改造方案为:建筑面积2685.36㎡,占地面积1962.68㎡,超出土地使用权面积712.68㎡;方案设计平面呈三进院落式布局,东西面宽31.77m,南北进深61.76m,以中轴线为准由南向北依次为重建山门、天王殿;重建钟鼓楼;修葺二进院门楼及隔墙;重修大雄宝殿;重建藏经阁及耳房;重修东西厢的僧寮、客堂和斋堂、厨房;修建围墙和消防通道。藏经阁及耳房占地已超出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建筑总造价1571万元,周边环境整治总价1500万元,总概算3071万元。

201012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向市古佛寺下发了《市民宗局关于同意古佛寺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宜民宗字〔2010118号):“同意古佛寺改扩建。请你寺严格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及规划的申报,送审工作”。20128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向我局来函《关于将修葺古佛寺纳入城市规划的函》,我局予以了回函:“建议采取‘修旧如旧,控制规模’的原则”、“经有关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精心设计修葺方案后,由建设单位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申报”。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古佛寺修葺改造应先报市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同意;二是在永久性保护绿地范围内修葺、扩建古佛寺需调整永久性保护绿地范围,按程序重新申报市人大同意

二十、湖北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洗车场改造定点

该公司位于沿江大道51号地块面积为1622.73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划拨教育用地,现状作为洗车场使用,因其地势较高,造成污水横流。为改善洗车环境,拟申请拆除既有围墙设置钢结构全自动洗车机,拟申请定点。

会议研究认为其申请的洗车场定点改造不符合《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规》确定的教育用地性质,不同意其定点申请。

二十一、宜昌兴盈百货有限公司拟申请商业用房外装修

该公司位于东山大道99号(万佳幸福花园)的商业用房,为满足经营需要,拟申请外装修。

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已先行违法施工,应由市城市执法部门按处罚程序进行处理。

二十二、陈静拟申请沿江大道49号底层仓库外装修审查

该户提交的三峡广博设计单位设计的底层外装修方案为灰白色石材、使用性质仓库,未改变房屋结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外装修方案。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十三、西陵区教育局拟申请宜昌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该局提交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为规模18班,建筑主要由三个组合体形成,主要平面功能包括标准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教学用房、室内羽毛球馆和阶梯教室。教学楼朝南,采用南外廊结构形式、底层局部架空。

方案一:教学楼墙面运用三种不同灰度的涂料色块进行不规则的拼接,而走道红色栏板的运用,增加了学校建筑的活力,又与灰色墙面相互映衬;体育馆建筑外部采用钢架式蜂窝状结构,创造出轻盈、灵活、动感的外观,屋面为带隔热层的轻钢屋面,屋面开天窗,保证运动场内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

方案二:用竖向构件的建筑语言,竖向构件之间疏密有序,用具有韵律感的立面,运动场馆部分加入玻璃幕墙元素,建筑主楼部分采用黄色外墙仿石漆涂料,做横向分缝,运动场馆部分采用褐色外墙仿石漆涂料,做竖向分缝。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要求底层架空柱网应进一步优化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十四、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民佳家园C1号、2号楼方案审查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规划设计要求》:规划拟用地范围由ABC三区组成,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74573.95㎡。其中A区拟用地面积30438.38㎡、B区拟用地面积21328.24㎡、C区拟用地面积22807.33㎡。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设单位报建的BC区总体规划方案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技术咨询论证,建筑间距及日照满足规划要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对C1号、2号楼方案进行审批。规划报建方案1号、2号楼为两栋18层高层住宅楼,位于C区内东侧,其中2号楼临西陵二路延伸段。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对1号、2号楼建筑方案进行审批,在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五、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九号楼

该用地位于宜昌市营盘路中化十六公司居民区地块,现状地块尚未完成拆迁。该项目方案在地块东侧临营盘山路布置116层的住宅楼,地块南侧布置一栋26层住宅楼,地下一至五层为健身房,地下六层为车库与设备用房。《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20003]号)要求该方案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配置,公建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配置。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14.5㎡,总建筑面积为29946.6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683.96㎡,容积率4.007,建筑密度20.5%。设置停车位97个,其中地上18个,地下79个(按要求需配置126个)。方案住宅后退周边用地红线不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规范地下室设计,以停车为主,满足停车要求;二是拟建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应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委会审议。

二十六、香山福久源南侧地块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香山福久源住宅项目南侧,北侧为拟建大型商业与规划幼儿园,用地西侧为桔城路。规划方案拟在临桔城路布置一栋50层的超高层酒店、办公楼(190米),裙房四层,与大型商业综合体连接,用地东侧拟建一栋30层的办公楼(96米)。方案总建筑面积为20.17万平方米,酒店7.2万平方米,办公3.39万平方米,商业0.66万平方米,办公写字楼3.93万平方米。容积率10.5,停车位1500个。

该方案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初步核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拟建30层办公写字楼与北侧规划幼儿园间距为14.9米,不满足26米的要求;2、对规划住宅部分日照影响存在2处不满足要求;3、停车位按照10‰的要求需1517个,方案少17个。4、幼儿园无独立对外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合理确定用地范围;二是处理好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间距、日照影响关系;三是保证幼儿园有独立对外出入口。

二十七、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柏临河项目规划方案

由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报送的柏临河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路、东山大道、共谊一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1681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03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762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1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76211平方米,容积率为2.83;建筑占地面积42045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0%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结合城市道路线形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范围;二是核实项目建设容量规模;三是按规范完善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闫晓、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屈哲、夏伟荣、张江、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杜宪、熊炎、赵建军、韩郑、苏蓉、徐文锋、詹书生、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市政工程科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西陵分局杜宪、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