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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

日期:2013-02-01 17:1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3119,市长、市规划委员会主任李乐成主持召开2013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了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等1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130日取得了该项目用地的土地成交确认书。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中南路(东风路以北地块),由ABC三个区组成,总用地面积96238.6平方米。A区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2755.2平方米,主要布置了422层和418层的住宅,设置了两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21481.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071.72平方米,容积率2.001,建筑密度13.19%,绿地率30.12%,停车位706个;B区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7166.4平方米,主要布置了63层的商业服务设施及菜市场,总建筑面积12824.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74.77平方米(菜市场3019.19平方米),容积率1.197,建筑密度46.65%,绿地率1.67%,停车位10个;C区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6317平方米,主要布置了24层、25层、430层、23层的住宅和12层的会所,总建筑面积143512.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375.01平方米,容积率1.993,建筑密度20.56%,绿地率30.05%,停车位792个。AC区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74990.16平方米;低层住宅两栋四户,总建筑面积为4874.34平方米。ABC三区容积率及停车位满足选址要求。

建设单位提交了两个方案,总体布局保持一致,均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建筑单体整体线条流畅,颜色基调以黄色外墙和褐色基底为主。方案一采用尖屋顶,给人以高耸、挺拔的感觉;方案二颜色偏红,采用平屋顶。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一的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和外观。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为支持打造区域特色商业,原则同意B区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绿地不足部分须补交异地绿化建设配套费用;二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在全市统一平衡;三是菜市场建筑外立面进行适当修改。

二、宜昌市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本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北临西陵二路,东临珍珠路,属于宜昌市老城区。项目用地原址为力帝集团厂房车间,用地面积约12800平方米(约合19.2亩)。建设单位提交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主楼建筑(25层)以行政办公为主,附楼(6层)以行政服务、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为主,总体采用非对称式布局,建筑石材采用冷峻的浅灰色调,与深色金属形成对比。总建筑面积553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3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21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停车位514个。

方案二将办公主楼(25层)布置在用地北侧,裙楼(6层)结合场地标高布置在用地东南侧。体育活动中心位于主楼的南侧,采用退台式处理,减少对主楼的干扰。总平面采用U字形布局,建筑色彩采用灰色石材与淡蓝色玻璃相结合。总建筑面积539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4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04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停车位452个。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总平面及单体建筑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的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

三、宜昌和艺企业孵化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风华园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该项目用地位于大连路和宜黄高速交汇处,北侧为清华科技园,南侧为东苑管理区安置房,东侧为大连路,西侧为颐和尚景。用地面积为32139.71平方米(约48.2亩),方案布置了433层点式住宅楼、233层板式住宅楼和112层的点式住宅楼。方案总建筑面积136416.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560.0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53.80平方米,居委会304平方米,文体活动328.9平方米,菜市场1019.61平方米,容积率3.487,建筑密度14.13%,绿地率35.42%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54.94%。本项目地块提供571个停车位,该单位投资建设的紧邻该项目的清华科技园项目可提供346个,共计917个停车位。两个方案总体布局保持一致,建筑单体均采用现代简约表现手法。方案一色彩采用冷色调,主墙面为深咖啡色;方案二色彩采用暖色调,主墙面为浅咖啡色。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总平面及单体建筑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及体量。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考虑到该项目地块较为狭长,不利于地下车位的布置,原则同意清风华园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可利用清华科技园停车位进行解决,但要求利用的停车位与清风华园项目范围的停车位统一管理,并与清华科技园停车区分开,权属划归清风华园项目;二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在全市统一平衡。

四、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急门诊大楼规划设计方案。该医院位于西陵区解放路与湖堤街交汇处。近期规划方案主要是拆除现状4层综合病房楼、5层的医技楼、4层的急门诊楼(保留6层的住院部2号楼),拟规划建设一栋26层(建筑高度为99.1米)的急门诊综合大楼与现状6层的住院部2号楼进行拼接。在用地中部与急门诊大楼下各设置两层的停车库。方案用地面积为31184平方米(含现状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为1419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41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754平方米,容积率为3.66,建筑密度为25.7%,绿地率为12.41%,规划设置停车位1227个,其中地上328个,地下899个。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规划布局,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近期规划方案造成住宅日照影响不满足规划要求的,必须征得相关权益人同意;二是对电梯设置标准进行严格审查,要满足医院建筑体量和人流量的需求;三是优化建筑外立面色彩,使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四是进一步研究急门诊大楼设置停机坪的可行性;五是方案在正式批准之前须由消防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

五、宜昌润金置业有限公司中南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地块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本项目用地位于伍家岗区中南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西南侧,用地面积8762.68平方米,方案布置了125层和129层的点式高层住宅,1-3层结合裙房设置为商业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723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5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7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8%,停车位236个。两个方案布局一致,仅建筑外观色彩有差异,方案一为浅黄色,方案二以红褐色为主、白色为辅,裙房色彩均为浅黄色。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总平面及单体建筑方案进行了研究,鉴于该方案用地狭长,原则同意方案一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同时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外立面色彩,使建筑与周边环境更加协调。

六、宜昌锦绣江南投资有限公司龙水湾度假山庄项目。本项目位于点军区联棚乡,总用地面积48578.6平方米,基地西面为鱼塘,东面为五龙河接夷联路。三个规划方案均遵行景观优先、建筑因地制宜的原则,由北向南布置各种功能建筑,最北端为酒店综合楼,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联排、双拼和独栋的独立式酒店。

方案一:独立式酒店设计为三层,采用传统的坡屋顶加现代风格的墙面,形成独特的中式风格。酒店综合楼与独立式酒店风格一致,屋顶为坡屋面,院落式布局,地上设计为八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4917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82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344平方米,酒店综合楼18729.3平方米,独立式酒店16098.2平方米,容积率0.717,建筑密度20%,绿地率45%。停车位350个,地上92个,地下258个,地下停车位按照机械立体车库设计。

方案二: 独立式酒店设计为三层,采用传统的坡屋顶加现代风格的墙面,形成独特的中式风格。酒店综合楼屋顶采用平屋面与坡屋面相结合的方式,地上设计为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2877.4平方米,其中酒店综合楼17515平方米,独立式酒店15362.4平方米,容积率0.68,建筑密度20%,绿地率45%,停车位195个。

方案三:独立式酒店设计为三层,采用欧式坡屋顶加现代风格的墙面,形成独特的欧式风格。酒店综合楼与独立式酒店风格一致,屋顶为平屋面,院落式布局,地上设计为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3689.38平方米,其中酒店综合楼17769.9平方米,独立式酒店15919.48平方米,容积率0.69,建筑密度20.3%,绿地率45%,停车位175个。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及体量,同时会议要求,加强蓝线控制,充分保证建筑退让水体距离。

七、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办公楼还建用地补偿方案。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办公楼目前位于沿江大道港务集团地块内,由于该地块整体开发,须对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办公楼进行异地还建。经协调,为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已下简称泰江公司)同意将位于王家河油库地块(总面积98.81亩)中的4.56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收回后用于长航宜昌公安分局还建办公楼,但要求按照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与泰江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保证其总开发规模不受损失。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补偿方案进行了研究,为保证泰江公司总建设规模不变,原则同意按照总体平衡原则,将所占用土地可建设规模转移至王家河油库剩余地块开发(扣除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办公楼用地4.56亩后,该地块面积为94.25亩)。同时考虑到泰江公司提出的地块面积缩小后,对项目品质和商业面积所带来的影响,同意按所占用地建筑总量的10%作为泰江公司支持城市建设的奖励。

八、金宝乐器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调整。该地块位于发展大道(原金宝乐器公司土地),总用地面积约14.12公顷,由AB两区组成。市规划局于201110月核发该宗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如下:A区(总用地面积73611.84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用地面积为67111.84平方米,另6500平方米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办公、商业金融业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公寓式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12.5万平方米。该区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150米。该区内包括用地面积6500平方米的社会停车场;B区(67606.89平方米)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

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已于201210月到期,需重新下达规划条件。鉴于在过去一年中土地收储成本有所增加,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要求适当提高用地的容积率。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内容进行了研究,考虑到该用地明确要求建设一栋超高层公共建筑,同时规划安排有65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同意将办公、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由5.5提高到6.0

九、审议宜昌市全域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规划局2012年规划工作任务要求,市规划局启动了宜昌市全域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2123日分别在ABBS建筑论坛、中国宜昌网、宜昌规划网发布公告,面向国内公开征集意向设计单位,得到了设计机构的积极回应。到20121214日下午5时公告截止日,共收到7家参与宜昌市全域规划应征单位的申请。20121216日,市规划局组织召开了宜昌市全域规划应征单位专家评选会,7名专家对参与宜昌市全域规划征集的7家应征单位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选,最终确定排名前两名的设计单位分别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内容进行了研究,考虑到本次全域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要求,委员在比选中同时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承担我市全域规划编制单位应该具有国际化的视野、现代化的理念和国内一流的规划编制团队;二是《宜昌市总体规划》对宜昌城区的发展进行了整体研究规划,《宜昌市全域规划》要求编制单位对宜昌市域的规划发展要具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在质量控制和关键环节把握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三是对项目的时序把握能力要较强,编制单位应对宜昌市情有一定了解,确保规划编制按计划进度完成,使规划对宜昌快速推进省域副中心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经过认真比选后,同意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宜昌市全域规划编制工作。

十、审议《宜昌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我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保障我市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规范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市规划局在广泛调查研究上,特别是在借鉴武汉、长沙、郑州、株洲、湘潭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宜昌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宜昌市规划局近年开始逐步对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对优化建设项目的交通组织、缓解项目周边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我市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存在评价范围不明确、评价结论对土地利用的反馈机制不强、交通改善措施难以执行等问题。

通过制定《办法》,可以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管理主体、评价范围和基本要求,并理顺交通影响评价与规划建设管理程序的关系,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来保障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取得应有的效果。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办法》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在宜昌市实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作为规划管理的技术支撑。同时会议要求,《办法》还应对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深度和收费标准等问题进一步细化,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查发布。

 

 

参加会议的有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卫东、王均成,委员刘丰雷、夏文翰、蒋正雄、张立新、王根华、李全新、柳兵、卢斌、宋涛、吴刚、胡志莉、王玺玮、杨美仁、文家桦、陈林、邹建华、姚玉梅。列席会议的有市消防支队马一兵,市人防办王小平,市交警支队汪家发,市卫生局黄文阶,市规划局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